关于调整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调整传染病疫情管理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科室: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规定,为加强传染病疫情监测管理工作,及时、准确、规范上报疫情信息,经研究决定,对我院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部分人员进行调整,现通知如下:
一、传染病疫情管理领导小组
组 长:喻怀斌
成 员:杨安四 张卫东 佘 会 何 伟 徐 庆
王士汉 张建中 张文东 张和俊 康家祥
刘 青 曹 焱 汪 维 吴冰寒 朱龙飞
张 斌 李 丽
同时决定:传染病疫情管理由院感办负责,疫情管理员为刘坤,疫情直报员为孙全玉、李桂兰。
二、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对全院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每半年对传染病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根据最新情况制定相应的制度。
2.贯彻执行上级指示,在上级主管部门指导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开展工作。
3.制定疫情报告的管理制度、人员职责、报告流程。
4.协调处理本医院在疫情报告中遇到的特殊问题。
5.对疫情报告管理各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6.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惩处。对在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工作中做出贡献的人员,给予表彰和奖励。
2022年10月27日
文件下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