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依申请公开指南
一、受理机构
皖西卫生职业学院附属医院信息公开申请受理机构:院办公室;办公地址:六安市磨子潭南路73号;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联系电话:0564-3309569。
二、受理程序
(一)提出申请
申请人向我院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应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申请表可以在受理机构处领取,也可以在(http://www.luan.gov.cn/opennessRequest/)上下载。申请人可通过联系电话咨询相关申请手续。
为提高处理效率,申请人对所需信息的描述应尽量详细、明确,若有可能,请提供信息的标题、发布时间、发文字号或者其他有助于明确该信息的提示。
(二)申请方式
1.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到我院受理机构申请获取信
息,并填写申请表,书写有困难的可以口头申请。
2.书面申请。申请人填写《申请表》后。可以通过传真、信函方式提出申请,通过信函方式申请的,应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申请人如申请获取与自身相关的政府信息的,应持有效身份证件,当面提交书面申请。
3.网上申请。申请人可在市政府网站上填写电子版的
《申请表》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受理机构的电子邮箱。
我院不直接受理通过电话方式提出的申请,但申请人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相应的服务业务。
(三)申请处理
1.我院收到申请后,将从形式上对申请的要件是否完备
进行审查,对于要件不完备的申请将予以退回,要求申请人补正。
2.对不属于我院掌握的政府信息,我院受理机构将及时告知申请人。如果能够确定该信息掌握机关的,告知申请人联系方式。
3.申请获取的信息如果属于我院已主动公开的信息,我
院中止受理申请程序,告知申请人获取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4.我院根据收到的申请的先后次序来处理申请,单件申
请中同时提出几项独立请求的,我院将全部处理完毕后统一答复。鉴于针对不同请求的答复可能不同,为提高处理效率,建议申请人就不同请求分别申请。
5.属于不予公开的政府信息,告知申请人不予公开的理
由。
三、答复期限
(1)对申请人的申请,应在办妥申请手续后当场提供;
(2)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
内予以答复;
(3)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20个工作
日,并告知申请人。
(4)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法定事由不能在规定的期限
内答复申请人或者向申请人提供信息的,期限中止,障碍消除后期限恢复计算。期限的中止和恢复,应及时书面通知申请人。
附件:六安市第二人民医院信息公开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