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制度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六安市人民医院发布时间:2020-09-28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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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信息公开工作的有关要求,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党政办公室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的上报,并于每年131日前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公开报告。

第三条 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自本年度11日起至1231日止,报告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动公开医院信息的情况;

(二)依申请公开医院信息和不予公开医院信息的情况;

(三)医院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第四条 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由医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协调、监督,办公室在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完成报告的编写与上报工作。

第五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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