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2017年财政决算情况
一、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主要职能: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05〕14号)、中央编办《关于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5〕149号)、《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国统字〔2005〕158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省级以下各级调查队组建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06〕89号)以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安徽地区国家统计局市级调查队组建方案的批复》(国统字〔2006〕166号)规定,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主要职责是:
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独立向国家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数据质量负责。同时,承担地方政府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1、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2、接受地方政府交办的有关调查任务;
3、完成总队交办的地方调查任务;
4、协助地方统计局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
5、组织指导地方调查队的业务工作;
6、负责查处调查队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二、2017年度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为队本级,无下属单位。
三、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地方财政收入总计50万元,支出总计50万元。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地方财政收入合计50万元,全部为市财政拨款。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地方财政支出合计5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
(四)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地方财政支出合计50万元,全部为项目支出。具体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7年度决算50万元,主要用于城乡一体化住户调查、农村贫困监测和畜禽调查、价格调查、企业调查等。
四、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附件: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