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2017年财政预算
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2017年部门预算
根据《预算法》和《安徽省预算审查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市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本部门2017年工作实际,编制本部门预算草案。
部门基本概况
一、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05〕14号)、中央编办《关于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5〕149号)、《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国统字〔2005〕158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省级以下各级调查队组建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06〕89号)以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安徽地区国家统计局市级调查队组建方案的批复》(国统字〔2006〕166号)规定,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主要职责是:
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独立向国家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数据质量负责。同时,承担地方政府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1、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2、接受地方政府交办的有关调查任务;
3、完成总队交办的地方调查任务;
4、协助地方统计局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
5、组织指导地方调查队的业务工作;
6、负责查处调查队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二、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进一步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贯彻执行中央、总队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改进作风的各项规定,履行主体责任;强化党纪法规学习教育,提高全体党员干部遵守党纪政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的自觉性。
(二)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素质。抓好班子建设,努力提高班子谋划全局、科学决策、推动工作的能力;加强干部业务能力建设,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努力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三)进一步提高调查数据质量。强化基层基础,维护网点正常运行,完善数据生产采集全流程的质量管控,严格数据审核评估,确保数据真实可靠。
(四)进一步抓好国家常规调查。努力克服各种困难,增强责任感、使命感,不折不扣地完成国家常规调查任务;积极完成好各级布置的专项调查。
(五)进一步加强统计法制建设。利用中国统计开放日等普法宣传机会,提高统计法的社会知晓度;加大统计执法力度,坚持以数据质量为核心,搞好各专业数据分析评估,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反映经济社会发展状况。
(六)进一步推动服务型统计建设。准确把握党政领导和社会公众需求,积极撰写有价值的分析信息;善于发现新常态下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快速调查,真实反映,及时提供决策咨询服务。
(七)认真完成总队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2017年预算编制指导思想和原则
根据2017年市直部门预算编制要求,结合本部门主要职责和2017年主要工作任务,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指导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按照收入积极稳妥、支出从严从紧的原则,突出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进一步改革预算管理制度,公开透明预算编制。健全政府预算体系,实行全口径预算管理,统筹安排各项财力。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严格“三公”经费管理,保重点、压一般,集中财力办大事。
编制2017年部门预算的原则是:一是严格收支政策、支出从严从紧的原则;二是合理安排、张弛有度、区别对待的原则;三是突出重点、保障民生的原则;四是强化资源资产债务管理、落实主体责任的原则;五是注重绩效、优化资源配置。
2017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一、2017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按照综合预算管理的原则,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部门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纳入部门预算管理。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部门2017年收支总预算50万元,较上年相比持平。收入来源为:财政预算内拨款收入;支出均为项目支出。
二、2017年部门收入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可支配收入50万元,均为财政预算内拨款收入,较2016年相比持平。
三、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总额50万元,均为项目支出,同上年相比持平。均为财政拨款(补助)安排,同上年相比持平。
2017年部门支出预算分功能科目均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与2016年相同。
四、2017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根据部门行政事业发展目标,结合财力可能,2017年共安排项目支出1项,资金总额50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具体项目情况说明如下:
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2017年项目支出安排情况说明:各项调查经费50万元,全部为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
(1)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和劳动力调查20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通过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建立分县区城乡居民可支配收入调查体系,完善城乡居民收入考核指标。《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2〕153号),从2012年下半年起开展城乡住户调查一体化改革。《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月度劳动力调查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5〕96号),每年开展月度劳动力调查。
项目内容:通过调查,准确了解城乡居民收入、消费及生活状况,确定经常性住户调查的抽样框,选出经常性调查的记账户(政府支付记账补贴),并根据调查资料评估现行住户调查样本的代表性。同时,调查收集城乡住户的消费、教育、社会保障等与小康社会监测密切相关的信息,为各级政府宏观决策提供可靠依据。根据国家统一规定,调查依据全国统一的住户抽样框,按照统一方法对所有居民进行分层随机抽样。
(2)价格调查13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关于六安调查队承担消费价格调查工作的通知》(皖调字〔2014〕67号)《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城镇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调查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11〕101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试行新的工业发展速度计算方法的通知》(国统字〔2002〕3号)。
项目内容:了解价格变动,分析研究价格变动对社会经济和居民生活的影响,为国民经济核算提供参考和依据;准确反映价格变动对城镇低收入居民基本生活的影响;工业生产者价格调查,关系到GDP增长速度,为缩减规模工业增加值发展速度提供依据。
(3)农村贫困监测和畜禽监测8万元。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2013年农村贫困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3〕44号)和《安徽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生猪及主要畜禽监测调查工作的通知》(皖政办明电〔2011〕55号)。
项目内容:摸清核实全市农村贫困人口情况,准确掌握全市农村贫困人口的数量、分布、类型、特点等;及时准确反映全市畜牧业生产发展情况,为制定畜牧业发展政策、奖励生猪大县等提供依据。
(4)企业调查9万元 。
项目立项依据: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皖政办明电〔2000〕1号)和实际工作要求。
项目内容:规模以下工业抽样调查是GDP核算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科学决策的制定提供依据;企业景气调查对调查当期的经济发展状况做出评述,预测未来经济趋势。
项目起止时间:每年。
项目级次:本项目属于本单位支出。
项目经济科目(款级)细化编制为:一般公共服务-统计信息事务-统计抽样调查。
项目政府采购预算金额:0元。
项目细化编制情况:本项目已按项目内容和经济科目细化编制。
五、2017年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编制情况
根据市财政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编制要求,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2017年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项目共1个,资金总额50万元,均为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编制预算绩效目标的具体项目如下表:
2017年编制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统计表
单位:万元
项目名称 |
合计 |
2017年财政拨款(补助)安排 |
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安排 |
其他资金安排 |
上年结余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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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财政预算内拨款安排 |
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安排 |
纳入预算内管理的非税收入安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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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50 |
5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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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 |
50 |
5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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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项调查经费 |
50 |
50 |
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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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2017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50万元,较上年相比持平。收入来源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万元,占100%。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情况
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0万元,较上年相比持平。支出均为项目支出。
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2017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未安排。
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2017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未安排。
2017年部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安排情况
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2017年部门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未安排。
2017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情况
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2017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未安排。
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2017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未安排。
2017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安排情况
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2017年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未安排。
2017年部门资产购置预算安排情况
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2017年部门资产购置预算未安排。
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2017年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未安排。
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2017年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未安排。
2017年六安市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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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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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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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项 目 |
预算数 |
支出项目 |
预算数 |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 |
预算数 |
支出经济分类科目 |
预算数 |
一、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
50.00 |
一、基本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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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50.00 |
一、工资福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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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预算内拨款收入 |
50.00 |
工资福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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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外交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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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商品和服务支出 |
50.00 |
财政预算内拨补办案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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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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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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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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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入预算内管理非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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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额公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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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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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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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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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综合定额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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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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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转移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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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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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
50.00 |
六、科学技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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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债务利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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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集中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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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障运转类 |
50.00 |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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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基本建设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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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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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建设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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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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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其他资本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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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单位(参公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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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补助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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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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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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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息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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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支出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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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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捐赠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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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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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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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税收入专户核拨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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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农林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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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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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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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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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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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对外投资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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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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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纳入特设户管理的非税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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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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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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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地震灾后恢复重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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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级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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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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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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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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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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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住房保障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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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性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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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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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政府性债务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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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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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转移性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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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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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转移支付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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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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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项转移支付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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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转移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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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国有资本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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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七、债务还本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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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八、债务付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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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九、债务发行费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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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余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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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50.00 |
|
50.00 |
支出总计 |
50.00 |
支出总计 |
5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