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 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报告
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
2015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公开报告
一、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主要职责: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的通知》(国办发〔2005〕14号)、中央编办《关于国家统计局各级调查队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的批复》(中央编办复字〔2005〕149号)、《国家统计局直属调查队管理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国统字〔2005〕158号)和《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省级以下各级调查队组建办法的通知》(国统字〔2006〕89号)以及《国家统计局关于安徽地区国家统计局市级调查队组建方案的批复》(国统字〔2006〕166号)规定,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主要职责是:
国家统计局六安调查队既是政府统计调查机构,也是统计执法机构,依法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监督的职权,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独立向国家统计局和国家统计局安徽调查总队上报调查结果,并对上报的调查数据质量负责。同时,承担地方政府委托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1、完成国家统计局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
2、接受地方政府交办的有关调查任务;
3、完成总队交办的地方调查任务;
4、协助地方统计局完成重大国情国力普查任务;
5、组织指导地方调查队的业务工作;
6、负责查处调查队组织实施的统计调查中发生的统计违法行为。
二、2015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
2015年部门可支配收入50万元,较2014年增加3万元。
2015年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总额50万元,较2014年增加3万元。增加原因为调查项目较上年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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