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烟草专卖局关于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烟草局发布时间:2022-01-06 15: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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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直属单位、市局专卖监督管理科:

为全面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记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提升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8〕118号)和《安徽省烟草专卖局关于开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试点工作的实施方案》(皖烟专〔2017〕168号)要求,现就建立行政执法统计年报制度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直属单位行政执法部门应于每年1月15日前认真统计本部门上年度行政执法数据,填写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报表(附件),报本级人民政府、上级主管部门,并于每年1月31日前将公示部分数据向社会公开。

二、市局行政执法部门应于每年1月15日前将行政处罚实施情况统计表、行政许可实施情况统计表、行政强制实施情况统计表、行政检查实施情况统计表、其他行政执法行为实施情况统计表、年度行政执法总体情况报市局法规科备案。

三、上述两项工作完成情况将列入年度依法行政绩效考评。如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及时向市局法规科反馈(电话:3631030)。

 

 附件:年度行政执法统计报表

 

 

六安市烟草专卖局

2021年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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