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烟草专卖局(公司)烟草零售许可证 延续、变更流程图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烟草专卖局发布时间:2021-04-21 0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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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流程:

1. 申请人通过网络或行政服务窗口向受理机关递交申请材料。

2.受理机关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审查是否予以变更,申请材料是否属于需要予以变更情形,决定变更并出具准予许可决定书送达申请人,反之,决定不予变更并出具不予许可决定书送达申请人,对不予许可决定的,应向申请人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3.受理机关应当在受理申请后2日内将审查意见和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审批机关。审批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7日内作出变更决定。

4.审批机关在作出准予变更决定之日起3日内送达准予变更决定。准予变更决定的,应当将烟草专卖批发企业许可证一并送达。

环节

办理时限

办理单位

办理人

办理岗位

岗位职责

特殊程序

受理

1个工作日

六安市烟草专卖局

白浩斌

办证大厅工作人员

负责按照规定流程,受理或参与零售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停歇业、年检等相关业务和办理相关手续,对经审核批准予以发证的经营户及时办理许可证件,并将申请资料及时登记归档。

 

决定

1个工作日

六安市烟草专卖局

杨玉光

副局长

做好辖区烟草专卖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落实本辖区的烟草专卖管理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在本辖区依法组织开展烟草专卖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协助局长加强班子建设,维护班子团结;
指导、督促分管股室工作目标的完成,确保高质量完成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负责宣传贯彻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及相关政策;
加强专卖稽查队所和专卖队伍建设,不断提升烟草专卖管理和行政执法水平;

《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经审查,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的,烟草专卖局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日内作出许可书面决定。二十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理由告知申请人。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办结

1个工作日

六安市烟草专卖局

白浩斌

办证大厅工作人员

负责按照规定流程,受理或参与零售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停歇业、年检等相关业务和办理相关手续,对经审核批准予以发证的经营户及时办理许可证件,并将申请资料及时登记归档。

 

送达

0个工作日

六安市烟草专卖局

白浩斌

办证大厅工作人员

负责按照规定流程,受理或参与零售许可证的申请、变更、停歇业、年检等相关业务和办理相关手续,对经审核批准予以发证的经营户及时办理许可证件,并将申请资料及时登记归档。

 

 

咨询电话:0564-3312201

办理地址:六安市佛子岭路市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邮政编码:237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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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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