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烟草专卖局法治宣传教育第七个五年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发挥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推进法治烟草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全市系统深化改革和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工作目标
普法宣传教育机制进一步健全,法治宣传教育实效性进一步提升,全市系统依法治理的水平和能力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职工法治观念和法治意识明显增强,法治烟草建设水平持续提升。
(三)工作原则
尊崇宪法法律,服务大局;坚持分类指导,狠抓重点;坚持创新驱动,服务群众;坚持学用结合,普治并举;坚持统筹兼顾,协调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
(二)突出学习宣传宪法,提高全市系统干部职工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宪法意识。
(三)突出宣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内法规。
(四)深入学习宣传烟草专卖法律体系。坚持做好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和行政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
(五)深入学习宣传与烟草行业行政执法、生产经营管理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
(六)深入推进法治烟草建设,充分发挥法治对于行业改革发展的引领、规范和保障作用。
(七)积极开展烟草法治文化建设,形成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烟草法治文化氛围。
三、对象和要求
全市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的对象是行业广大干部职工,以及与烟草专卖行政管理和烟草生产经营紧密关联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重点是全市系统各级领导干部、专卖执法人员及生产经营管理人员,领导干部是重中之重。
(一)坚持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守法用法。按照《中组部、中宣部、司法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印发<关于完善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意见>的通知》(司发〔2016〕4号)的要求,完善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把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列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领导干部理论学习规划,列入全市系统年度培训教育课程。结合全市系统实际,探索建立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制度。
(二)加强专卖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严格执行专卖执法人员上岗前法律知识培训考试制度。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对重大执法决定未经法制审核或者审核未通过的,不得作出决定。落实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和公开专卖执法信息,努力提高执法质量和执法水平,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注重利用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推动执法案例学习,将专卖执法人员学法守法用法和执法实践紧密结合。
(三)加强行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守法。结合烟草行业当前改革发展实际情况和贯彻落实行业“十三五”规划具体要求开展烟草行业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完善全市系统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统一培训制度和考试制度,加强与生产经营密切相关的实用性法律知识的学习宣传,把生产经营管理人员的法治宣传教育与加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相结合,与全市系统“诚信守法示范企业”创建活动相结合,与经营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风险防控相结合,与解决生产经营中存在的问题相结合,切实提高企业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管理和化解生产经营风险的水平和能力。
(四)加强法规人员法治教育培训。结合全市系统中心任务,健全法规人员继续教育机制,加大全市系统法规工作人员的培训力度,提升法规工作人员基本素质,着力提高法规人员普法宣传教育、法律监管和处理法律事务的能力,不断促进全市系统普法方式和水平、法律监管和法律事务处理水平的提升。
(五)深化面向公众开展烟草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面向零售户及消费者重点宣传国家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宣传与执法和经营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烟草行业相关政策规定、典型执法案例等,切实增强零售户及消费者的守法意识和维权能力。面向公众理直气壮地宣传烟草专卖制度,开辟沟通渠道主动发声,引导社会群众对国家烟草专卖制度形成理性的认识和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