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烟草局皋城分局2025年5月29日份行政处罚结果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烟草局发布时间:2025-06-10 16: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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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烟草局皋城分局2025年5月29日份行政处罚结果
序号 立案日期 卷宗号 承办单位 承办人 案由 当事人 案值(元) 数量(个) 处理结果(罚没款) 履行程序 执行情况 备注
1 2025年3月13日 2025年度六(皋)烟第109号  金安管理所 左传润 陈鹏 销售非法生产的电子烟产品 汪永忠 540 64 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所得壹拾伍元(¥15.00),并处以违法销售总额(¥540.00)20%的罚款,计人民币壹佰零捌元整(¥108.00),并将非法销售的电子烟公开销毁。 一般程序 已执行
1、履行程序指简易程序或一般程序。
2.处理结果包括警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责令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行政拘留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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