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听说办理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对办证数量、间距有所限制,请问这合理么?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烟草局发布时间:2024-01-08 16: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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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十三条、十五条规定,申请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应当符合当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的要求。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经营资金要求和经营场所条件,由县级以上烟草专卖局制定,并报上一级烟草专卖局备案。烟草专卖局充分考虑与烟草制品零售相关的人口数量、交通状况、经济发展水平、消费能力、消费习惯等因素,科学测算零售点的合理数量范围、间距标准,使零售户总量与烟草制品消费需求相适应,据此制定本地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经听证后予以发布,并在公告栏、办证场所及政府网站上予以公示。同时,烟草专卖局将适时评估布局规划执行效果,对不适宜的规定及时作出调整。 感谢您的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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