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3月邮政行业统计报表工作月度考核情况的通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邮政管理局发布时间:2021-05-26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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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各快递企业:

按照《关于修订<六市邮政行业统计工作考核办法>的通知》(六邮管〔2019〕26号)文件规定,现将2021年3月邮政行业报表工作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3月份,我市全行业统计单位数量共44家,审批2021年统计月报及2020年统计年报共计228张有效报表,填报率达到100%。本月各企业能够按照时限要求报送,未出现重大数据质量事故情况,其中金寨中通上报不及时,扣除相应分数。

二、统计数据填报提示

2020年国家邮政局重新调整了业务总量计算方式,以及部分指标不变单价,从今年开始执行。在新标准下,“快递业务量”和“快递非邮业务收入”均纳入业务总量统计中,其中“快递非邮业务收入”又包含了“快递中转收入”、“快递投递收入”、“代收货款收入”、“运单销售收入”、“仓储服务收入”,请各企业在填报上述数据时仔细审核,如公司有相关业务,务必要做到应报尽报。

三、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统计工作。统计工作是邮政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行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各企业要立足实际,不丢不漏,为监管部门和企业负责人的决策提供真实准确的数据支撑。

2.建立健全统计台账。各企业要建立规范的、统一的、可核查的统计台账,统计台账需要和上报管局的报表保持一致,并按照统计台账的类别进行登记、整理,年终汇总表册存档。

3.按时按质完成报送。一是各企业要严格执行统计报表制度,每月6日前务必按时完成数据上报工作,且每月9日、10日为最终审核日期,各企业统计人员务必在岗,确保审核发现的问题能够及时更正。二是要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对数据明显有异常的,在上报的同时要备注原因,以便市局及时进行审核。

4.完成年内箱递率目标。按照《2021年安徽省邮政快递业更贴近民生七件实事任务分解》要求,为“进一步提升末端投递服务水平,年内实现智能快递箱投递率达到10%以上,完成国家局下达的快递公共服务站目标任务。”各智能箱企业每月应据实填报统计系统《智能快件(信包)箱运营企业情况表》,重点关注 “智能快件箱投递量”指标增长情况,切实推动我市智能化投递建设。

联系人:崔涛,联系电话:0564-3388130

六邮管办【2021】4号-关于2021年3月邮政行业统计报表工作月度考核情况的通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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