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城镇居民住宅楼房信报箱建设和管理的通知(有效)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邮政管理局发布时间:2013-08-28 1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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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办〔201321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试验区、示范园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完善城市社会服务功能,保障居民通信权益,方便居民日常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邮政法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加强居民住宅楼房信报箱建设和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加强信报箱建设和管理的意义
  信报箱是供居民接收邮件、报刊的法定载体,是有效保障居民通信权利、保障邮政普遍服务和传播精神文明的基础设施。信报箱建设和管理水平已成为衡量城市文明的重要标志之一。
  近年来,我市城镇化建设不断加快,居民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居民用邮需求日益增加,而信报箱建设和管理滞后于全市经济发展整体水平。据统计,我市城区住宅楼房信报箱安装率仅为25.35%,远低于60%以上的全国平均水平;住宅楼房信报箱设施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的现象普遍存在。因此,邮政管理、住建、规划等部门以及各开发建设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对城镇居民住宅楼房信报箱建设和管理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贯彻落实信报箱建设和管理的各项规定和标准,完善社会公共服务设施系统,确保居民安全、方便、快捷用邮。
  二、切实加强信报箱建设、更新、维修和管理工作
  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全面推进城镇居民住宅楼房信报箱建设、更新、维修和管理工作。新建、改建、扩建的居民住宅楼房,应将信报箱工程纳入建设工程统一规划、设计、施工和验收,并与建设工程同时投入使用。规划部门要将配套建设信报箱纳入城市住宅楼房建设规划。各设计单位要根据《住宅设计规范》(GB00962011)的规定,将信报箱作为城镇居民住宅楼房必需配套设施列入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对居民住宅楼房有无信报箱和信报箱设计是否符合规范进行审查。信报箱安装应当严格按照施工图和《住宅信报箱工程技术规范》(GB5606312010)进行。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时,由邮政管理部门负责信报箱工程专项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建设部门不予竣工验收备案。房地产主管部门应当要求建设单位和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交付使用前,将居民住宅楼房信报箱作为物业承接查验的重要内容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
  对于在建或尚未进行竣工验收的住宅楼房中没有规划安装信报箱的,规划部门和邮政管理部门联合向建设单位发出《增设信报箱通知书》,督促建设单位尽快完成信报箱的补充设计工作,并严格按照行业标准落实补建工作;逾期未改正的,由邮政管理部门指定其他单位设置信报箱,所需费用由建设单位承担。对于老旧住宅楼房无信报箱或者信报箱需重新补建或维修的,要制定更新补建规划,逐步补建(修);因建设需要拆迁、改建信报箱的,须先与产权人、邮政管理部门协商一致,并设置临时信报箱,保证邮政投递正常进行。
  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信报箱管理和维护制度,负责信报箱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所发生的费用由房屋产权人支付或按照物业管理服务合同的约定委托物业服务企业支付。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拆除、移动或者故意毁损信报箱。
  三、努力形成信报箱建设和管理工作合力
  市政府成立信报箱建设和管理工作协调小组,由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任组长,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房产局、市邮政管理局等部门和单位的负责人任成员,集中协调信报箱建设和管理中的具体工作。建设、规划、邮政管理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将信报箱建设作为城市开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认真落实。邮政企业及相关投递服务单位要做好对城镇居民住宅楼房的通信服务工作,保证及时通邮,切实保障居民的通信权利。各县区要全面推进城镇居民住宅楼房信报箱建设和管理。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38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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