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气象局机构简介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六安市气象局发布时间:2024-01-04 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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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三定”方案:《安徽省气象局关于印发〈六安市气象局内设机构设置及人员编制调整方案〉的通知》(皖气办发〔2014〕62号):

  一、市局主要职责:

  1. 负责六安气象事业发展规划、计划的制定及气象业务建设的组织实施;负责气象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查;对六安市的气象活动进行指导、监督和行业管理。
  2. 组织管理六安市气象探测资料的汇总、传输;依法保护气象探测环境。
  3. 负责六安市的气象监测、预报管理工作,及时提出气象灾害防御措施,并对重大气象灾害作出评估,为本级人民政府组织防御气象灾害提供决策依据;管理六安市公众气象预报、灾害性天气警报以及农业气象预报、城市环境气象预报、火险气象等级预报等专业气象预报的发布。
  4. 管理六安市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指导和组织人工影响天气作业;组织管理六安市雷电灾害防御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对可能遭受袭击的建筑物、构筑物和其它设施安装的雷电灾害防护装置的检测工作。
  5. 负责向本级人民政府和同级有关部门提出利用、保护气候资源和推广应用气候资源区划等成果的建议;组织对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进行气候可行性论证。
  6. 组织开展气象法制宣传教育,负责监督有关气象法规的实施,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依法进行处罚,承担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7. 统一领导和管理六安市气象部门的计划财务、人事劳动、科研和培训以及业务建设等工作;会同县(区)人民政府对县(区)气象机构实施以部门为主的双重管理;协助地方党委和人民政府做好当地气象部门的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8. 承担省气象局和六安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人员编制及领导职数
 六安市气象局参公管理编制18名。市局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党组纪检组组长1名。处级非领导职务的设置按照国家和中国气象局有关规定执行。科级职数7名,其中正科5名,副科2名。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计划财务科)(编制5名)
  主要职能:负责市局部门工作协调、对外联系和接待工作;负责市局局务会议、全局性会议的文秘、纪要工作;负责市局行政管理、办文、办会、文印、办公自动化、应急工作组织协调、政务信息、机要、保密、信访、外事、宣传、综合目标管理和档案管理;负责市局总结、报告、计划、规划、规章制度等全局性材料的拟草;负责市局计划财务、项目管理、基本建设、综合统计、地方统计工作;负责市局福利发放,公积金、社保管理,以及报销单据的审核;负责市局公章、合同章的管理;负责市局后勤保障、车辆、采购、固定资产、安全保卫、文明创建。
  (二)业务科技科 (编制4名)
  主要职能: 承担气象业务及科研发展规划、计划的编制;组织拟订和实施全市气象灾害防御规划;负责气象科研、技术开发项目的立项、组织管理和科研技术成果及新技术、新业务的培训推广;负责市、县局业务综合目标协调、业务档案管理,对气象业务、业务制度、技术规范等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负责综合气象观测业务管理;负责气象通信网络和气象资料开发应用的管理;组织规划全市气象观测、气象站网、气象基础设施和大型气象技术装备的发展和布局;负责气象装备技术保障业务管理;负责全市气象台站探测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天气预测、预报预警、气象服务及气候业务;组织指导全市气候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负责全市人工影响天气业务工作的组织管理。
  (三)人事科(监察审计室)(编制3名)
  主要职能:负责全市气象部门机构编制、干部选拔任用、劳动工资、人才培养选拔、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录用调配人员、人员信息库等各项人事人才工作的管理和指导;负责市局人员津补贴、工资审核;负责全市气象部门的人才队伍建设的管理;负责全市气象培训和职工在职教育的组织协调,归口管理全市气象行业从业人员岗位培训;负责人事档案管理、处级干部收入申报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政策咨询与解答,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负责市局编制外人员劳动用工、人才租赁、考核、培训等管理工作;协助开展全市气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负责全市气象部门的监察、审计、局务公开工作;负责管理市局党组纪检组公章;对市局党组成员、党组管理干部及机关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实行监督;负责市局党组管理干部违纪案件和全市气象部门违纪案件的查处等工作。
  (四)政策法规科(编制2名)
  负责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和备案;负责气象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指导、监督气象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市本级气象行政许可集中受理工作,归口管理市行政服务中心气象窗口日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承担行政投诉的受理和处理工作;负责气象行业管理和气象标准化管理工作;承担气象法制宣传和普法工作;组织法制和执法人员学习和培训;组织雷电灾害事故和气球施放事故的调查、鉴定和处置工作;负责与有关部门衔接和协调法制与社会管理、综合执法等工作;依法履行其他气象社会管理职能;承担本单位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联系方式

  (一)办公地点:六安市长安南路208号市气象局

  (二)邮政编码:237000

  (三)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14:30--17:30 

  (四)电话:0564-3212018

  五、负责人

  市气象局党组书记、局长 陆太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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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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