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气象局政府信息舆情回应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舆情应对工作,提升政务公开水平,增强政府公信力,根据国务院和省、市政府关于建立政务公开舆情回应制度的要求,建立六安市气象局政府信息舆情回应机制如下:
第一条 舆情监测收集。健全舆情监测预警机制,加强对各类媒体的日常监测和突发事件监测,形成全覆盖的舆情监测体系,即时掌握了解网络等舆情动态,及时敏锐捕捉外界对气象工作的疑虑,通过与政府网信、政府信息公开等工作机构核实衔接,做到不漏报、不迟报,实现政府信息舆情信息资源互通、互动、互助、共享。
第二条 应对处置。按照把舆情处置和事件处置结合起来的要求,建立完善全方位的综合防控体系。涉事责任主体,通过线下实际工作,及时妥善处置政府信息舆情反映的问题,回应社会关切。对处置不及时、应对不力,造成负面影响的,将予以问责。规范处置流程,健全政府信息舆情受理、转办、反馈机制,定期整理网络社情民意办理和处置情况。
第三条 公开回应。健全政务信息公开、信息发布与舆情回应相协调机制,把依法依规发布信息,贯穿于舆情处置、回应的全过程,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公开的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作用。回应以事实说话,实事求是。发挥新闻媒体作用,快速传播政务信息,有效引导社会舆论。积极通过多种形式、多角度回应、深层次引导。
第四条 舆情回应工作原则。
(一)公开透明原则。按照公开透明的要求,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正确对待舆论监督,做到不缺位、不失责。
(二)分级负责原则。牢固树立舆情危机和公开意识,坚持“谁主管、谁负责”,注重源头防范、源头治理、源头处置,做到尽职尽责。
(三)强化交流互动。规范和整合政民互动渠道,及时公开热点,发挥舆情在传播政务信息、引导社会舆论、畅通民意渠道中的作用。
(四)加强督查指导。要加强平台建设和管理的督查指导,进一步完善相关管理措施和办法,将政府信息舆情办理、处置、回应情况纳入日常绩效考核。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因工作重视不够、应对无方、处置不力而发生重大问题、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