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气象局2023年春耕春播气象服务方案
一、服务时段
2023年我市春耕春播气象服务期为3月20日至5月15日,各县、区可根据本地作物生长发育、收种进程和农业气象灾害情况适当延长或缩短。
二、服务对象
1.面向本级政府、涉农部门开展春耕春播决策服务;
2.面向种植大户、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农机手开展春耕春播专项服务;
3.面向广大农户开展普适性春耕春播气象服务。
三、服务产品及发布要求
1. 服务产品种类
春耕春播服务产品分为格点客观指导产品和服务专报产品。客观指导产品参阅省农气中心发布产品,专报服务产品由市农气中心、各县气象局分别制作发布。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专报产品名称为“六安市(XX县)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专报”。
2. 服务产品形式与内容
服务产品要求文字分析条理清晰、简明扼要,图片清晰易懂,可读性强,具体。专报包括:标题和正文两部分内容。
(1)标题
用“主题句”作标题,要求语言简练、突出重点。
(2)正文
正文包括以下内容:作物发育进程和春耕春播进度;未来3天天气对春耕春播影响分析、措施建议。其中,春耕春播进度信息来源于农业农村部门的需注明。
市农气中心、各县气象局也可根据需求,因地制宜通过微信、手机APP、抖音等方式提供数字化、智能化气象服务产品。
3. 服务产品发布要求
市农气中心、各县气象局每周至少制作发布1期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专报产品。服务期间如遇低温阴雨、干旱等对春播作物产量形成、春耕春播进度有明显影响的农业气象灾害时,须加密专报产品服务频次。
各县气象局每周一上午10时前通过气政通向市农业气象中心上报前期的春播进度(格式参考附件2),要求实行零上报。市农气中心汇总各县进度状况,并于每周一12:00前通过气政通邮箱向“安徽农网中心农业气象服务中心”上报前期的春耕春播进度(格式参考附件2),要求实行零上报。
市农气中心、各县气象局每周二16:00前,根据省(市)级春耕春播专题气象服务产品(省农业气象中心将发布在信息共享平台http:// 10.129.90.148),及时编发本地的专题服务产品,并开展相关服务。
四、服务职责分工
业务科:春耕春播气象服务的组织协调,组织制定本市春耕春播气象服务方案。
市气象台:提供春耕春播期间天气实况和预报预警信息,并负责天气过程分析、总结。
公共气象服务中心(农气中心):承担本市春耕春播服务产品的制作发布,做好市级面向党委政府、涉农部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手等的春耕春播气象服务。适时组织农情调查,按时上报本市春耕春播进度;指导县局开展相关为农气象服务。
县气象局:根据本地农业生产实际,对省、市级春耕春播服务产品进行本地化,综合利用多种手段,做好面向党委政府、涉农部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农机手等的春耕春播气象服务。适时组织农情调查,按时上报本县春耕春播进度
五、其他要求
1. 扎实做好决策气象服务
市气象台要在春耕春播关键期或出现影响春耕春播进度的重要天气时及时制作“气象信息专报”,报送市政府及相关涉农部门,内容包括未来10天的精细化滚动预报、相关农事建议等。各县气象局要提高服务的主动性,结合本地春耕春播进度,严密监测雨情、墒情、农情变化,加强对低温连阴雨及干旱天气的监测、预报,在本地春耕春播关键期或出现影响春播进度的重要天气时,每日滚动制作精细化气象服务产品呈送地方政府领导,并抄送农业等部门。市县人影办要适时开展人工增雨作业,减轻干旱的不利影响。市农业气象中心、市气象台要加强对县气象局的技术指导。
2. 加强会商,多渠道提高春耕春播气象信息覆盖面
市农气中心、各县气象局要定时开展与本级农业部门的会商,及时了解春耕春播进度、气象服务需求等。
市公服务中心要及时利用影视资源,通过口语播报、背景画面及文字等方式传播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信息;市农气中心要依托惠农气象、手机短信等方式及时发布春耕春播气象服务信息。各县气象局要通过惠农气象APP、手机短信、广播、影视、报纸、电子显示屏、乡镇大喇叭、乡镇信息员等渠道扩大春耕春播气象信息覆盖面。
3. 做好春耕春播气象服务总结
各县气象局,市农气中心、市气象台要及时总结春耕春播气象服务开展情况(包括服务起止时间、服务方式、服务内容、服务对象种类及数量、技术进展、存在问题),并于5月18日前传至市业务科公共信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