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税收宣传中心)关于印发《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发布时间:2021-06-04 1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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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县区税务局办公室税务局各单位

现将《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工作》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纳税服务中心

2021年6月4日

 

 

 

 

 

 

 

 

 

 

 

 

2021年全市税务系统普法宣传教育重点工作

 

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之年,也是“八五”普法启动之年。全市税务系统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省税务局和市法治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关于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求,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为主线,以加强法治税务建设为重点,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着力营造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良好税收法治环境,积极培育依法治税社会共治土壤,为高质量推进新时代税收现代化奠定坚实的法治基础。

一、突出政治引领,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一)坚持把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全民普法工作的头等大事,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举办习近平法治思想领导干部专题培训班。推动各级税务部门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活动。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列入“八五”普法规划,纳入税务干部培训重点课程。切实增强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的理论深度和实践力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落实到普法工作全过程、各环节,引领新发展阶段全民普法工作。

二、把握制度导向,着力推动落实普法工作机制

(二)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认真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部署要求,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税源管理、税务稽查等不同的执法主体,分类梳理、制定、分解好普法责任清单,强化普法宣传教育主体责任意识。坚持税收执法与税收普法工作有机融合,在税收执法全过程和化解涉税争议中加强普法。

(三)开展“以案释法”。突出加强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员、财务负责人员、办税人员的税法宣传教育,引导纳税人(缴费人)树立诚信经营、依法纳税意识。做好执法典型案例的收集整理、分析解读和发布工作,逐步建立税收法治宣传教育案例库。做好税务行政复议、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专项领域普法,在化解涉税争议中,充分发挥公职律师、法律顾问在普法宣传和法律服务中的积极作用。

(四)启动“八五”普法工作。根据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八五”普法部署要求,结合我市税务系统实际,科学谋划“八五”普法工作,编制“八五”普法规划利用相关媒体,宣传“八五”普法规划的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突出宣传新内涵、新要求、新举措,为推进实施“八五”普法工作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

三、抓好主题宣传,营造全民守法普法氛围

(五)深入学习宣传宪法。持续深入开展“尊崇宪法、学习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运用宪法”宣传教育活动,组织开展好“12·4”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传周”集中宣传活动。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宪法宣誓制度,做好宪法主题法治作品征集和中小学生“学宪法讲宪法”活动。深入开展“江淮普法行”“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等主题普法活动。

(六)加强民法典学习宣传。开展“美好生活·民法典相伴”主题宣传活动,立足税收工作,结合传统文化、地方文化、民族文化阐释好民法典的重要意义,发挥宣传渠道作用,落实好总局、省局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民法典学习宣传工作要求。抓好民法典教育培训,积极参加全国普法办组织的民法典竞答等活动,提高运用民法典维护人民权益、化解矛盾纠纷、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和水平。把普法宣传与“七进”结合起来,在税务系统普法阵地中融入民法典普法宣传元素,结合群众需求开展民法典学习宣传和法治实践活动,以“线上+线下”新模式将民法典基本精神融入青少年税收普法工作之中。在民法典颁布一周年的时间节点,制作、精选一批高质量的普法动漫、微视频、宣传片、普法故事等文化作品,在“两微一端”等新媒体新媒体平台展播。

(七)加强党内法规学习宣传。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制度治党、依规治党的重要论述,以党章、条例、准则为重点,深入开展多种形式的专题学习宣传活动,推动党内法规宣传常态化、制度化。结合建党100周年,开展专项知识竞赛等活动,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做党章党规党纪和国家法律的遵守者、践行者和捍卫者。

(八)常态化开展税收法律法规学习宣传。把学习宣传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作为提升税法遵从度的基本服务保障,积极回应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关切,组织税务工作人员和纳税人(缴费人)共同学习、落实好税(费)法律法规政策,尤其是新修订实施的税收法律法规和税收政策,充分发挥税收职能作用,释放税收改革政策红利。有计划分步骤、分级分类针对纳税人(缴费人)开展税收法律法规政策和社保费、非税收入征管等方面法律法规政策宣传、解读。着重做好疫情防控、助力企业复工复产、减税降费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宣传,做到简明易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注重开展税收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立、改、废、释的宣传教育,做到全覆盖、无盲区、有实效。

四、坚持精准施策,狠抓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推进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常态化,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年度学法计划,各级税务局党委全年至少开展2次学法用法理论研讨。持续开展“机关法律学习月”,组织领导干部参加学法用法考试。积极加强向地方党委、政府、人大、政协、纪委监委等领导干部的税收普法宣传力度,主动上门宣传政策、讲解税法。利用人大、政协会议等时机,开展面向代表、委员的税收普法宣传活动,同时,积极争取代表、委员参与税收普法宣传工作,不断扩大税收普法宣传教育的深度和广度。

)做好税务人员法治教育培训。健全税务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培训制度,把税收普法教育纳入税务干部初任培训、任职培训及在职更新知识培训的必学内容,重点开展通用法律知识培训、税法专业知识培训、党内法规知识等专题培训。推动税务执法人员旁听庭审活动常态化、制度化。完善学法用法监督考核机制,坚持把依法依规办事作为检验税务人员学法用法成果的重要标准。

十一)加强纳税人法治宣传教育。围绕优化税收营商环境,结合省市“四送一服”活动要求,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活动,以支部为单位开展送法进企业,做好诚信纳税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纳税人树立法治意识,提升纳税人的税法遵从度同时注意利用主流新闻媒体、纳税人学堂、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及其平台、六安税务微信公众号、门户网站等多种载体,以及举办专题培训班、发放税法知识读本等多种形式,帮助纳税人正确理解税法、准确运用政策、合理享受优惠。

十二)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进一步落实《教育部 司法部 全国普法办关于印发<青少年法治教育大纲>的通知》(教政法2016〕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 教育部关于加强青少年学生税法宣传教育的通知》(税总发〔2017〕53号),推动青少年普法阵地建设,积极组织学生开展法治教育实践活动。通过开展“党是阳光我是苗”少幼儿书画大赛、花儿向阳、童心向党主题书画征文比赛、“我是小小税收宣传员”“伴税法春风 助童梦高飞”"税润童心伴成长 春风送暖筑税梦”等系列税法进校园活动,把税法知识教育融入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使青少年学生乐于尊崇税法、学习税法、运用税法、宣传税法。发挥税法辅导员在青少年普法中的作用,有计划安排税法辅导员走进学校,走进课堂。

四、积极创新实践,着力丰富普法宣传教育活动载体

(十)不断拓展创新普法宣传载体功能。集约网络平台功能,制作公益广告、动漫、微视频等普法宣传教育新媒体作品,充分利用税务门户网站、六安税务“两微一端”、网纳税人学堂等普法宣传网络平台进行展播。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实体纳税人学堂等普法宣传平台的重要阵地作用,开展面向纳税人(缴费人)的咨询服务、纳税辅导,为纳税人及时准确知晓税法提供宣传、辅导便利。

(十擦亮品牌,大力推进“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建设落实《国家税务总局 司法部关于开展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建设活动的通知》(税总发2016117号)要求,本着“示范引领、典型带动、稳步推进、均衡发展”的原则,推进金寨县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建设以及法治教育示范基地申报工作,最大程度地发挥了老区红色文化优势和“全国第一所希望小学”品牌效应。同时,带动创建一批如霍山县税务希望小学等具有税收特色的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充分发挥基地的示范引领和典型带动作用。

(十)深入开展具有税务特色的“法律”活动。紧扣“国家宪法日”“江淮普法行”“税收宣传月”等重要节点,组织税收业务骨干、税收志愿者面向社会集中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的税收普法宣传活动,增强税收宣传的感染力和有效性。注重发挥各社会团体和行业协会的作用,鼓励和引导高校、会计师事务所、税务师事务所和志愿者广泛参与税收宣传教育工作。

五、坚持高位谋划,加强普法宣传教育保障工作

(十)加强组织领导。各级税务机关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税收普法工作作为推进依法治税的基础性工作,切实加强对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税收普法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的工作职责,制定本单位年度普法计划和普法责任制清单。普法主管部门要充分发挥好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等职能,加强对本系统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的监督检查和统筹协调,为开展各项宣传教育工作搭建平台创造条件。

(十)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教育队伍建设,建立税收法治人才库建设。各级领导干部和税务人员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加强自身的学习和培训,鼓励引导司法执法人员、法律服务人员、大专院校法律专业师生加入普法志愿者队伍,充实和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专业力量。

(十)加强阵地建设。要积极开展税收普法教育基地建设,争创全国税收普法教育示范基地。各级税务机关要对税收普法宣传教育重点项目优先予以立项,进一步强化经费保障。

十九)加强调研,做好总结推广。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实际情况,注重总结落实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工作好的做法,努力形成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好经验,采取多种形式总结交流、宣传推广,不断提高税务系统普法工作水平。

二十)加强责任落实。实行“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强化责任落实,将普法宣传教育工作纳入绩效管理和督查督办。对任务落实进度和效果进行绩效考评,健全限期报告、调查复核、情况通报、责任追究和督查调研等工作督查督办制度,确保税收普法宣传教育工作任务落地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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