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方案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税务局发布时间:2020-02-24 16:33
字号: 下载 我要纠错 打印 收藏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决策部署,探索构建符合我国国情的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以下简称汇算清缴)制度体系,保障首期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平稳落地,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落实减税降费、深化个人所得税制改革、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以及提升人民群众获得感为目标,科学设计、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稳健实施、高效运转,推进构建规范完备、衔接有序的制度体系,打造安全稳定、体验优良的信息数据系统,扎实做好汇算清缴各项保障工作,打通个税改革“最后一公里”,确保首次汇算清缴工作顺利完成,为建立健全自然人税收管理服务长效机制奠定基础。

二、重点工作任务

按照“事前提醒、信息预填、充分沟通、分类办理、便捷补退、事后抽查”的汇算清缴主流程,确保2020年汇算清缴工作平稳落地。

(一)前期准备阶段(2019年10月—2020年1月)

1.加强组织领导。全市汇算清缴工作由市局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设8个个税改革工作组(详见附件),统筹税政、征管、纳服、信息化、大数据风险管理、法规、宣传、办公室等单位力量,优化完善集中办公机制,负责组织实施全市税务系统汇算清缴工作。组建汇算清缴工作专班,抽调精干力量集中办公,具体组织协调汇算清缴工作,提供政策、征管、信息化等业务支撑。县、区税务机关也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因地制宜地建立健全相应工作组和工作专班,科学高效地组织落实汇算清缴各项工作任务。

牵头部门:所得税科

配合部门: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信息中心、纳税服务中心、办公室、法制科、税收风险管理局、收入核算科

责任部门:各级税务机关  

完成时限:2020年1月31日前

2.摸清汇算清缴底数。开展数据测算,通过预估汇算清缴纳税人数量和汇算清缴面,为汇算清缴期重点工作的开展提供数据支撑;对需要汇算清缴人员数量和退税规模做到心中有数,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各级税务机关根据《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文件规定的取得综合所得需要办理汇算清缴的情形,在年度汇算清缴期开始前,结合综合所得预扣预缴、自行申报等涉税数据,通过金三系统和ITS系统模块功能科学测算预判本地汇算清缴人群收入结构特征及行业类型分布,根据适用税率、应补退税金额、申报收入金额、所得来源类型等对纳税人进行多维度分类分级,紧盯大型企业、党政机关、高校、医院、金融机构、科研院所等重点扣缴单位,确定重点汇算清缴人员清册、一般汇算清缴人员清册和便捷退税人员清册。

牵头部门:所得税科

配合部门:税收风险管理局、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信息中心

责任部门:各级税务机关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3.制定汇算清缴工作方案。在摸清汇算清缴人群分布、行业分布、税源分布、税率级距分布的基础上,根据本地不同类型汇算清缴人员数量,因地制宜制定汇算清缴工作方案,统筹做好宣传培训、提示提醒、申报受理、退税审核、后续管理等汇算清缴重点工作。根据承担的汇算清缴任务,进一步补充完善任务分解表和风险预防清单,制定本级汇算清缴工作方案,明确具体工作任务、时间表、路线图,确保各项任务有目标、有期限、有反馈、有结果。

牵头部门:所得税科  

配合部门: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信息中心、办公室、法制科、税收风险管理局、收入核算科  

责任部门:各级税务机关  

完成时限:2020年1月31日前

4.统筹调配征管服务资源。各级税务机关要根据本地汇算清缴人员数量,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六安市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纳税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六税函〔2020〕3号)的要求,充分做好办税服务场地人员、12366座席、导税服务、申报受理、退税审核及异议处理等环节人力和设置等资源配备。提前做好业务量激增或者超负荷情况下的应对措施,探索通过时间错峰、场地错峰、渠道错峰等方式引导纳税人错峰申报和咨询。多渠道建立与纳税人沟通互动机制,通过扣缴客户端在线咨询功能、12366热线等手段有效分流人工咨询压力。优化完善异议快速处理的工作流程、人力调配。

牵头部门: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征收管理科、信息中心

配合部门:人事教育科、收入核算科  

责任部门:各级税务机关

完成时限:2020年2月前

5.落实汇算清缴岗责体系。市局对照《个人所得税征管事项及岗责对照表1.0版》,研究确定全市的岗责分工体系,明确各征管事项管理层级、责任部门和岗位职责,探索建立面向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和税源管理事项的多维度征管制度、岗责体系和税源监管工作机制。确定征纳互动的牵头责任部门、人员岗责。各级税务机关要全面剖析ITS系统岗责配置及运行情况,按照“职责明确,边界清晰,衔接顺畅”的要求,落实个人所得税管理服务岗责体系。各地要根据服务征管资源分布情况、税源集中程度、纳税人结构特点等,优化岗责配置,创新管理服务方式。

牵头部门:所得税科

配合部门: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

责任部门:各级税务机关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6.争取党委政府及相关部门支持。积极向各级党委政府汇报国务院常务会精神和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要求、税改效应影响,进一步强化汇算清缴工作中党的领导作用,加快推进部门联动。与宣传部门密切沟通,强化正面引导,防范负面舆情。

牵头部门:所得税科、办公室、纳税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

责任部门:各级税务机关

完成时限:2020年2月

7.强化基础数据质量管理。各级税务机关要持续推进基础管理,提高汇算清缴基础数据质量,为“一人式归集”奠定重要基础。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安徽省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个人所得税扣缴申报管理工作的通知》(皖税函〔2019〕233号)要求,对前期全员全额扣缴明细申报数据进行集中清理,着力解决“被任职”“被收入”“被稿酬”等问题,做好更正申报工作,确保异议申诉处理到位,纠正质量差错,遏制不实申报,夯实数据基础,建立数据质量管理长效机制。做好纳税记录查询工作,提供申报记录查询便利,积极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查询纳税记录。做好信息核验,积极推进市、县(区)级层面部门信息共享,通过开展信息核验规范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行为,不断总结积累与自然人交互经验。

牵头部门:税收风险管理局、征收管理科、所得税科

配合部门:信息中心、纳税服务科  

责任部门:各级税务机关

完成时限: 2019年9月开始,持续开展

8.大力推行实名认证。实名认证是落实“放管服”改革的重要举措,是自然人通过远程端办理业务的基本前提,汇算清缴期的预扣预缴申报记录查询、网络申报、信息推送、电子文书送达等环节都需要以完成实名认证为前提。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入推进自然人实名认证,加强实名信息采集和验证管理,到2020年3月综合所得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前,基本实现需办理汇算清缴自然人完成实名认证,个人所得税APP成为纳税人办理个人所得税业务的主要手段。全市各级税务干部职工要“先当纳税人,后当税务人”,率先在系统内部完成全员实名认证,确保人人懂政策、会操作,做实名认证的推广者和宣传员。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高校、医院、科研院所、金融机构、平均收入水平较高、人数较多单位等要重点开展上门宣传,辅导职工完成实名认证工作,分阶段、分人群做好实名认证推进工作,大幅提升全市实名认证比例。

牵头部门:所得税科  

配合部门:征收管理科、信息中心、纳税服务科

责任部门:各级税务机关

完成时限: 2019年12月开始,持续开展

9.做好特殊单位申报工作。按照总局、省局统一部署开展工作,摸清特殊单位底数,做好沟通辅导,对重点特殊单位采取“进驻式”上门服务。做好专门系统试点及全面上线工作,完成特殊单位数据从ITS系统向金三系统迁移。

牵头部门:所得税科、征收管理科

配合部门:信息中心  

责任部门:各级税务机关

完成时限: 2019年9月开始,持续开展

10.健全退税机制。县区局及以上税务机关要加强与本级财政、人民银行(国库)等部门沟通,落实好电子退库有关规定,确保电子退库流程通畅,实现快速退税。确保退税资金保障到位。 

牵头部门:收入核算科、征收管理科、所得税科  

配合部门:纳税服务科、信息中心、税收风险管理局   

责任部门:各级税务机关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开始,持续开展

11.配合做好退税审核指标的确定。各县(区)局结合自身实际为指标的启用和参数的设置提供合理化意见建议,配合市局共同做好此项工作。

牵头部门:所得税科

配合部门:征收管理科、税收风险管理局

完成时限:2020年2月

12.落实通知申报工作机制及办税电子化和无纸化。落实自然人通知申报的方式、文书、送达方式、时间及法律责任等制度规定。按照《税务文书电子送达规定(试行)》(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39号)等制度规定,做好电子文书送达相关工作。

牵头部门:所得税科 、征收管理科

配合部门:信息中心、法制科

责任部门:各级税务机关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13.系统完善及功能开发。配合省局完成系统部署,完成各阶段系统切换、版本升级、联调测试、压力测试、用户测试等工作。

牵头部门:信息中心

配合部门:所得税科、征收管理科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二)模拟试点阶段(2020年2月)

14.开展汇算清缴试点。各级税务机关全体干部职工参与到“实战演习”中来,先当好“纳税人”后当好“税务人”。组织开展试点纳税人和扣缴单位的培训、辅导、申报受理和退税审核工作。

牵头部门:所得税科

配合部门: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科、信息中心

责任部门:各级税务机关

完成时限:2020年2月

(三)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3月—2020年6月)

15.开展系统内部全员培训。各级税务机关要开展全方位培训及测试,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汇算清缴基本制度和配套流程,讲明制度设计、讲清政策要求、讲透操作要点。确保集中办公、一线征管服务、办税服务厅、基层分局、12366坐席等人员“懂政策、会申报、能操作”,熟悉汇算清缴全流程、全链条的业务。

牵头部门:所得税科

配合部门:人事教育科、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税收风险管理局、征收管理科

责任部门:各级税务机关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开始,持续开展

16.制定全方位应急预案及风险场景应对演练。各级税务机关要建立涵盖汇算清缴实施、系统运行、纳税人维权处理、特殊事项处置、舆情应对等全流程、各环节的应急预案。根据应急预案,在汇算清缴开始前,办税服务厅组织不少于2场应急演练,让相关部门工作人员熟悉处置流程。从税务机关、扣缴义务人、纳税人、社会第三方等角度,对各类风险的概率和等级进行一次全面“扫描”,做到重点地区和人员、重要业务场景全部“过一遍筛子” ,对任何一个环节、任何一个节点的风险,都能快速应对,有效处置。

牵头部门:所得税科、信息中心、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 、收入核算科、办公室、征收管理科

责任部门:各级税务机关

完成时限:2020年1月开始,持续开展

17.开展对外宣传辅导及培训。压实全员责任,做到全员上阵,真正做到“人人都是宣传员,个个都是辅导员”。按照《安徽省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宣传咨询辅导实施方案》(皖税办发〔2019〕82号附件1)《安徽省2019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重点人群个性化服务方案》(皖税办发〔2020〕1号)有关规定,结合本地重点人群主要类型和分布特点,科学确定服务范围,分类制定服务策略、精准实施服务措施。宣传辅导过程中,要突出网络申报的便捷性与高效性,大力引导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手机APP或自然人电子税务局网上自主办理汇算清缴业务,提升自主汇算清缴的服务体验。同时注重宣传资源的整合,既要充分利用好办税服务厅、短信平台、12366纳税服务平台、门户网站等内部渠道,又要用好广播、电视、报纸等外部渠道,及时通过编写发布热点问答、办税指南、宣传手册、拍摄宣传动漫视频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辅导。

牵头部门:所得税科、纳税服务中心、纳税服务科、办公室

配合部门:信息中心、税收风险管理局

责任部门:各级税务机关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开始,持续开展

18. 开展提前填报银行账户信息宣传。通过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短信平台、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渠道,宣传辅导纳税人提前填报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信息并确保汇算清缴期间银行账户不能注销,便于提前校验,避免汇算清缴补税或者退税时因银行账户不符合要求,造成补税或者退税失败。

牵头部门:纳税服务中心、纳税服务科、办公室、所得税科

配合部门:征收管理科、收入核算科、纳税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各级税务机关  

完成时限:2020年1月开始,持续开展

19.发挥扣缴义务人作用 。依托扣缴单位实行源泉扣缴是我国个人所得税管理长期形成的传统优势,通过扣缴单位集中办理部分纳税人的汇算清缴,既可缓解大量自然人直接面对税务机关的压力和自主办税的陌生感,有效提高汇算清缴的质量和效率,也有利于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不断完善税收共治格局,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刻领会总局相关政策文件精神,积极引导扣缴义务人为本单位符合条件的员工办理汇算清缴,耐心细致做好宣传辅导工作。配合总局持续做好ITS系统扣缴客户端功能的优化,为扣缴义务人提供更为便捷的办理渠道,尽量减轻扣缴单位办税负担;探索优化对扣缴义务人纳税信用评级指标等激励措施。

牵头部门:所得税科、纳税服务科、信息中心

配合部门:法制科、纳税服务中心、征收管理科、税收风险管理局

责任部门:各级税务机关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20.动员社会力量。各级税务机关要加强与涉税行业协会、大专院校的沟通协作,组织开展社会宣传志愿活动,协助做好涉税咨询、辅导培训等工作,缓解办税压力。组织开展志愿活动,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大学生志愿者、社区志愿者参与宣传辅导工作。

牵头部门: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办公室

配合部门:所得税科

责任部门:各级税务机关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开始,持续开展

21.开展汇算申报提醒提示服务。按照“规范统一、范围可控”的原则,统筹开展汇算清缴申报提醒。合理确定提醒范围、内容、时间、方式,并牵头负责提醒的内容、时间、方式。因地制宜通过手机短信、扣缴客户端、手机APP、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规范统一地向个人发送提醒。

牵头部门:所得税科、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办公室、征收管理科、信息中心  

责任部门:各级税务机关  

完成时限:2020年2月开始,汇算清缴期持续开展

22.科学引导汇算秩序。各地要按照总局和省局关于分类分批分策分责引导实施方案统一部署,分对象、分时间、分批次开展宣传辅导,引导纳税人错峰办理。引导自行办理汇算清缴纳税人优先使用个人所得税手机APP、网页端办理汇算清缴。各级税务机关根据总局统一部署,分阶段针对不同汇缴人群开展多轮次提示。2020年3—4月重点侧重简易申报人群、扣缴义务人为纳税人集中办理汇算清缴的确认,4—6月根据统筹情况侧重补税金额较大人群开展重点提示提醒。

牵头部门:所得税科、纳税服务科、纳税服务中心

配合部门:办公室、征收管理科、信息中心  

责任部门:各级税务机关

完成时限:2020年2月至2020年6月

23. 做好退税审核。按照“系统自动审核为主、人工审核为辅”的方式开展汇算清缴退税审核,提高退税审核效率,确保纳税人退税便捷。各级税务机关按照省局制定的审核工作流程及指引办理,各主管税务机关负责组织人员及时对系统判定为高风险纳税人进行人工复核,做好跨区域风险事项协查。

牵头部门:所得税科、征收管理科、税收风险管理局

责任部门:各级税务机关

完成时限:2020年3月开始,持续开展

24.监控办税服务厅及补退税业务量。各级税务机关要密切监控汇算清缴期间办税服务厅运行状况和补退税办理情况。持续监控退税申请发起量和完成量等指标,实施每日监测制度,避免出现拥堵。及时将退税受理情况与财政部门沟通,积极配合财政部门保障各地退税资金充足。对于发生的突发事件,迅速应对。

牵头部门:纳税服务科、收入核算科、征收管理科、所得税科

责任部门:各级税务机关  

完成时限:2020年1月至2020年6月

25.监测系统运行,做好系统运维保障。落实自然人涉税数据安全下发方案和互联网端纳税清单等省局功能安全开放规则。建立汇算清缴期系统维护常态制度,提前制定发生系统瘫痪等突发事件的应对措施。根据总局、省局明确的运维责任,做好上线后信息系统日常运行维护,保障系统运行和数据安全,及时修补系统漏洞,避免系统瘫痪、网络拥堵等问题发生。加强软件、硬件、网络等维护,确保网络畅通,提前准备出现网络拥堵情况的应对措施。保障技术故障咨询顺畅。

牵头部门:信息中心、征收管理科、所得税科、税收风险管理局

责任部门:各级税务机关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开始,持续开展

26. 关注汇算清缴进度,建立周报制度。汇算清缴期间,按照“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的要求,按周向上级税务机关报送汇算清缴实施情况及实施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牵头部门:所得税科

配合部门:信息中心、纳税服务科、征收管理科、办公室、收入核算科

责任部门:各级税务机关

完成时限:2020年3月开始,持续开展

27.强化涉税争议处理。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处理”的原则,提升汇算清缴期异议申诉受理、处理和反馈质效。组织处理汇算清缴过程中税款确认、申报征收、风险管理等业务可能出现的投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落实总局制定的自然人纳税人行政争议处理机制。建立快速反应机制,加强对纳税人提出的身份冒用、纳税记录异议申诉等涉税争议快速处理能力,及时反馈纳税人,确保申报畅通。做好纳税人权益保障工作,在纳税人依法履行纳税义务时,其合法权益能够得到保障,不受侵害。

牵头部门:所得税科、纳税服务科、税收风险管理局、法制科

配合部门:征收管理科、纳税服务中心  

责任部门:各级税务机关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28.舆情监测应对及政策宣传引导。各级税务机关全方位监测舆情,做好舆论引导和舆情应对,确保汇算清缴工作高效畅通。针对个人所得税舆情“燃点”低,关注度高,敏感性强的特点,主动作为,争取相关部门支持,切实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精心做好正面的宣传引导工作。可通过发布视频短片,主流媒体解读、专家学者座谈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正面宣传引导,营造良好氛围。避免负面炒作和误解误读,形成“舆论漩涡”。

牵头部门:纳税服务中心、办公室

配合部门:所得税科、纳税服务科

责任部门:各级税务机关  

完成时限:2019年12月开始,持续开展

29.落实纳税信用管理机制。落实自然人纳税信用管理机制,进一步促进纳税遵从,为个人所得税管理奠定基础。

牵头部门:纳税服务科  

配合部门:征收管理科、所得税科   

责任部门:各级税务机关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30.督导检查工作。重点围绕汇算清缴工作前期准备,集中办公、一线征管服务、办税服务厅、基层分局、12366坐席等人员业务掌握情况,投诉处理,应急机制等情况开展督导,对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依规及时办理。

牵头部门:法制科  

配合部门:所得税科及相关部门   

责任部门:各级税务机关  

完成时限:2020年1月至2020年7月

31.强化绩效考评。根据总局安排部署,对汇算清缴工作安排中的关键任务,逐级分解指标,逐层压实责任,逐项开展考评,督促各级税务机关按要求落实改革任务。

牵头部门:考核考评科

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责任部门:各级税务机关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四)后续管理阶段(2020年7月—2020年12月)

32.效应分析和工作总结。紧紧围绕个人所得税改革,分析汇算清缴数据,总结工作开展情况,查找问题不足,坚持问题导向,持续改进汇算清缴工作。

牵头部门:所得税科  

配合部门:各相关部门  

责任部门:各级税务机关  

完成时限:2020年9月

33.组织开展事后风险管理。根据总局、省局统一部署,结合本市确定的需重点管理的逾期申报或者逾期缴税人员。利用内外部涉税信息,分析汇算清缴情况,开展风险识别、排序,集中力量排查重大风险,分类组织应对。

牵头部门:税收风险管理局、所得税科  

配合部门:稽查局

责任部门:各级税务机关   

完成时限:持续开展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工作是个人所得改革的重要环节。2020年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是个税改革以来首次汇算,是全面落实个税改革的“最后一公里”,直接关系个税改革成效。各级税务机关务必高度重视,迅速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税务总局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汇聚全局之力和各方智慧,全力以赴推进汇算清缴工作,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强化分工协作。汇算清缴是一项综合性很强的工作,涉及税务机关内部各个部门,贯穿全系统各个层级。各级税务机关个人所得税、纳税服务、征收管理、信息技术、数据风险、收入核算、税收宣传等部门既要各司其职,又要密切协作,构筑部门工作合力,协同完成征管、服务、宣传、系统切换、运行维护等各项工作任务,确保汇算清缴实施各环节前后呼应、衔接顺畅,保障新税法平稳落地。

(三)稳妥有序推进。各地要确保个人所得税首个汇算清缴期各项任务快速完成,配套措施快速落地,资源配置快速到位。要及时有效化解纳税人疑虑,确保纳税人能够通过各类渠道顺利完成申报,畅通办理退补税。

(四)强化风险管控。各级税务机关要牢固树立风险意识,遇有重大问题,第一时间妥善应对,并向上级报告。要切实严肃工作纪律,保障纳税人数据安全。要及时、妥善回应社会关切,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防范并有效化解负面舆情。

 

附件:市局个税改革工作组成员名单


市局个税改革工作组成员名单

 

为确保个人所得税汇算清缴以及个税改革各项工作有序推进,根据总局、省局统一部署,结合全市近期工作实际,对个人所得税改革领导小组工作组及成员进行优化和调整,共设综合和政策组、征管制度组、信息化组、纳税服务组、宣传和舆情应对组、风险防控组、退(补)税组和督导组等8个工作组。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个税改革领导小组由金雷副局长担任常务副组长,统一指挥,统筹调度。具体人员组成如下:

一、 综合和政策组

组长:黄玲(所得税科)

副组长:黄遵胜(办公室) 高大运(所得税科)

组员:宣自辉(法制科)

袁玲(所得税科)3342656,18956463089

陈思博(纳税服务科)联络员3342656, 18905647033

集中办公电话:3342656

二、征管制度组

组长:石光明(征收管理科)

副组长:许竹君(征收管理科)

组员:黄华(征收管理科)联络员3330568,15805640008

倪大定(征收管理科)

三、 信息化组

组长:郑顾贤(信息中心)

副组长:王坤(信息中心)

组员:杨仕勇(信息中心)联络员3342553,18956463025

刘晨(信息中心 )

四、 纳税服务组

组长:凌武生(纳税服务科)

副组长:周学连(纳税服务科)

组员: 杨豪(纳税服务科)(联络员)3317701,15855281072

陈志(纳税服务科)

屠杰(纳税服务科)

杨春晖(纳服中心(宣传中心))

五、 宣传和舆情应对组

组长:刘军(办公室)

副组长:郑刚(办公室)

组员:郭晨(纳服中心(宣传中心))联络员3342636 18056409319

六、风险防控组

组长:丰俊鹏(税收风险管理局)

副组长:韦兰凤(税收风险管理局)

组员:严浩(税收风险管理局)联络员3330588,15240156884

七、 退(补)税组

组长:余震(收入核算科)

副组长:汪浩(收入核算科)

组员:涂璐璐(收入核算科)联络员3342659,18226480686

八、 督导组

组长:张正平(法制科)

副组长:朱志强(法制科)

组员:陈清华(所得税科)联络员3342656,18956463072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

标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