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线访谈】市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金雷参加六安交通音乐广播《税收你我他》专题节目为市民解读税收政策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六安市税务局发布时间:2019-04-11 17: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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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更好地优化减税降费纳税服务,拓宽优惠新政宣传方式,借助公众媒体进一步宣传个人所得税改革和小微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夯实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基础。4月11日晚6点到7点,六安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金雷带领市局所得税科科长黄玲及业务骨干做客FM96.4六安交通音乐广播《税收你我他》专题栏目。节目围绕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落实落细,传递“税务好声音”,通过电台微信网站同步直播,为市民解读税收政策,为广大纳税人答疑解惑。

 

直播期间,金雷副局长介绍了六安市税务系统落实减税降费、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推进个人所得税改革和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等重点工作上采取的具体措施和取得的良好成效。在1个小时的节目中,业务骨干现场回答听众电话和微信平台问题20余个,就纳税人关注的专项附加扣除具体申报实操,新版个税APP客户端操作,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标准扩大,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热点税收政策进行解答。通过参与热线交流,有效促进了广大群众更加详细地了解中央和总局、省局一系列减税降费新政和举措,加强了税务部门与纳税人的沟通和交流,节目得到了参与听众的广泛好评。

 

上线嘉宾:金雷   市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黄玲    市税务局所得税科 科长

袁玲    市税务局所得税科 科员

陆薇    市税务局第二稽查局 科员

张雪松   市所得税科  科员

 

 

主持人:听众朋友们,大家好。欢迎收听《税收你我他》节目。今天我们非常高兴地邀请到六安市税务局职能科室做客访谈现场,与广大听友就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普惠性减免政策等相关问题进行在线交流。上线嘉宾是市税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金雷,所得税科科长黄玲,随同上线的还有所得税科科长黄玲以及二位业务骨干陆薇、张雪松,欢迎4位嘉宾的到来。

金雷:主持人好!听众朋友晚上好!很高兴能有这样的机会跟大家交流。借此机会,我谨代表六安市税务局向广大纳税人致以崇高的敬意!向一直以来关心、支持税收工作的广大纳税人和社会各界朋友表示衷心的感谢!也恳切希望大家一如既往的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注和关心,给予帮助和支持。

【问1】主持人:众所周知,今年1月1日起,新的个人所得税法全面实施,设立专项附加扣除,是这次个税改革的突出亮点。同时从今年1月起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金局长,您能否先介绍一下这些政策出台的基本情况?

金雷:好的。大家都知道,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了《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决定》,明确自2018年10月1日起实施5000元减除费用标准和新税率表,2019年1月1日起全面实施新税制。为配套新税制,12月22日,国务院正式发布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和《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明确6项专项附加扣除的具体标准、范围等执行口径。随着《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操作办法》和《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个人所得税法修改后有关优惠政策衔接问题的通知》等文件的出台,对专项附加扣除的享受和办理时间、报送信息、留存备查资料、信息报送方式以及重点的过渡期优惠政策进行了明确。今年年初,国务院常务会议推出普惠性减税降费政策。这一系列的优惠政策,可以说是,国家送给小微企业最大的新春礼物。当前,全市税务系统正在不扣不扣地抓好落实,该减的减到位,该退的退到位,确保“一户不漏、一分不少”落实到位。

由于6项专项附加扣除、小微企业普惠性政策的涉及面广,相关政策一经出台,社会关注度非常高,各大媒体也纷纷报道,为回应近期纳税人关注度较高的个人所得税和普惠性政策热点问题,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政策、适用政策,今天我局特地举办一期专题活动,与广大朋友们进行政策问题进行在线交流。

 

【问2】主持人:新个人所得税法自2019年1月1日开始全面实施了,特别是6项专项附加扣除,最近大家都在热议,请介绍一下专项附加扣除具体有哪些,如何操作?

金雷: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这一政策已于去年10月份实施,让不少纳税人享受了减税的好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2019年个税变化的一大亮点。这个问题请所得税科黄玲做详细介绍。

黄玲:个税起征点由3500元提高到5000元,这一政策已于去年10月份实施,让不少纳税人享受了减税的好处。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2019年个税变化的一大亮点。专项附加扣除共包括6项内容: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如果纳税人符合其中的一项或多项条件,就可以根据定额扣除或是限额扣除的方式,来减少纳税人的月度应税收入,从而降低纳税人的税负。

比如说:纳税人的子女教育支出,子女年满3周岁开始,按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标准扣除,父母可以选择由其中一方按扣除标准的100%扣除,即一人每月1000元扣除,也可以选择由双方分别按扣除标准的50%扣除,即一人每月500元扣除。这两种分配方式,纳税人可以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纳税人接受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支出,按照每月400元定额扣除,同一学历(学位)继续教育的扣除期限不能超过48个月;纳税人接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和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继续教育的,在取得证书的当年,按照3600元标准定额扣除。

大病医疗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纳税人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本人或其配偶一方扣除;未成年子女发生的医药费用支出可以选择由其父母一方扣除。

住房贷款利息采用定额扣除方式,符合规定的住房贷款利息,在实际发生贷款利息的年度,按每月1000元扣除,时限不超过240个月;

住房租金扣除指的是,纳税人及配偶在主要工作城市没有自有住房而发生的住房租金支出。按照主要工作城市不同分为每月1500、1100、800元三档扣除;六安目前属于第二档,扣除标准是1100元。主要工作城市是指纳税人任职受雇的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地级市(地区、州、盟)全部行政区域范围。无任职受雇单位的,为综合所得汇算清缴地的税务机关所在城市。注意:同一纳税年度内,住房贷款利息扣除和住房租金扣除不能同时享受。

赡养老人,纳税人赡养年满60岁父母以及子女均已去世的年满60岁祖父母、外祖父母的赡养支出,可以税前扣除。纳税人为独生子女的,按照每月2000元的标准定额扣除。非独生子女的,与兄弟姐妹分摊每月2000元的扣除额度,每人每月不超过1000元。

为了方便纳税人操作,国家税务总局开发了“个人所得税APP”供大家安装使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是国家给广大人民群众的改革红利,需要全社会共同努力。一方面需要纳税人诚实守信、据实申报;另一方面需要扣缴义务人尽职尽责、及时办理扣缴,共同推动个税改革红利惠及每个纳税人。

 

【问3】主持人:您提到了“个人所得税APP”,请问“个人所得税”APP从哪里下载?

袁玲:对于安卓手机系统,可以登录所在省税务局“自然人办税服务平台”网页,首页“个人所得税APP扫码登录”二维码下方有一个【手机端下载】,点击后,通过手机扫码下载“个人所得税”APP安装即可。也可以通过各大手机应用商城,搜索“个人所得税”下载APP应用。

对于苹果手机系统,请在苹果应用商场App Store搜索“个人所得税”下载APP应用。

 

【问4】主持人:如果自然人APP端自动出现任职受雇单位,而自己已离职或完全不知情,存在信息冒用嫌疑,该怎么办?

陆微: 只要该公司给您做过雇员个人信息报送,且未填报离职日期的,该公司就会出现在您“个人所得税”APP的任职受雇信息中。解决办法如下:

(1)如果是您曾经任职的单位,您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选择“曾经任职”方式。税务机关会将信息反馈给该公司,由该公司在扣缴客户端软件中把人员信息修改成离职状态即可;

(2)如果是您从未任职的单位冒用的,您可在“个人所得税”APP个人中心的任职受雇信息中点开该公司,然后在右上角点击“申诉”,选择“从未任职”方式,把情况反馈给该公司的主管税务机关,由税务机关展开调查。

您点击申诉后,“个人所得税”APP相关任职信息将不再显示。后续处理结果会通过“个人所得税”APP主页的消息提醒反馈给您,敬请留意。

 

【问5】主持人:假如更换了手机号码,如何修改APP中的手机号码?

袁玲:APP登录后可通过【个人中心】-【安全中心】-【修改手机号码】修改自然人已绑定的手机号码。有两种验证方式:

一是通过原绑定的手机号码收取验证码后重新录入新手机号码,二是通过本人银行卡及银行预留手机经过验证后重新录入新手机号码。

 

【问6】主持人:在APP上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并选择通过扣缴义务人申报,扣缴义务人作预扣预缴申报后是否可以修改专项附加扣除信息?

陆微:纳税人在APP填报专项附加扣除信息后,若信息填报错误或者年度内发生变更的,无论扣缴义务人是否已经办理过扣缴申报,均可通过APP进行修改。

但是:子女教育支出的扣除方式以及赡养老人的具体分摊方式和额度一经确定,在一个纳税年度内不得变更。

 

【问7】主持人:新个人所得税法实施后,减税幅度非常明显,工薪阶层大多不要缴纳个人所得税了,但是由于种种原因,有时还是需要开具个人纳税记录,请问个税零申报是否等于没有纳税记录?

袁玲:纳税人2019年1月1日以后取得应税所得并由扣缴义务人向税务机关办理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或根据税法规定自行向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申报的,不论是否实际缴纳税款,均可以申请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记录》。也就是说,即便是零申报,均在纳税记录中连续记载。

 

【问8】主持人:新个人所得税法的实施备受关注,涉及的纳税人也相当多,请问金局长,税务部门是如何确保这一改革红利惠及每个纳税人的呢?

金雷:个人所得税改革启动以来,我们针对新税制、新人员、新系统实际情况,从以下四个方面入手,有序地推进改革工作,把这一利国利民的重大改革落到实处,把改革大礼包精准送达每个纳税人手里。

一是精心组织,凝聚力量。成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将改革任务细化分解为组织部署、宣传辅导、优化服务、信息化准备、工作保障5类24项改革事项、44项具体任务,挂图作战,对标推进,抓细抓实各项改革工作。

二是精细辅导,聚焦重点。发布“致个人所得税纳税人的一封信”,广泛告知个税改革关键时间点以及政策咨询渠道等内容。编印《个人所得税宣传手册》《个人所得税新政和解读》等宣传资料3万余册,面向扣缴单位培训41场,培训10669人次。组建个税专家服务团队,建立36个宣讲分队,主动到重点税源企业、机关事业单位,“面对面”“一对一”进行个税新政及扣缴客户端培训辅导,满足扣缴单位和纳税人个性化需求。

三是精诚惠民,和谐关系。不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税收营商环境,以提升纳税服务质效为抓手,合理调配办税服务厅资源,畅通个税改革咨询渠道,落实各种服务措施,快速回应社会关切问题,满足纳税人诉求,在个税的改革进程中实现了“改革惠民不扰民”。

下一步,我们将在巩固第一阶段成果的同时,持续以高标准、严要求落实个税改革决策部署,加大宣传培训,优化纳税服务,充分释放税改红利,全力服务六安经济社会发展。

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新政策出台后,小型微利企业的判断标准变化了吗?

答:是的,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大幅放宽了。调整后不再区

分工业企业和其他企业,统一按照“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 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 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 万元等三个条件”的标准进行判断。

二、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新政出台后,优惠计算方式变化了吗?

答:是的,引入了超额累进计算方法,优惠力度更大了。对

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 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 万元但不超过300 万元的部分,减按50%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 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以一户年应纳税所得额200 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为例:

其年应纳所得税额=100×25%×20% +(200 - 100)

×50%×20%=15 万元,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优惠税额=200×25% - 15=35 万元

三、原来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年度中间符

合条件的,以后季度预缴时,能否享受优惠?

答:可以。原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企业,在年度中间

预缴企业所得税时,按第四问答中提及的方法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的,应按照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累计情况计算享受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当年度此前期间因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而多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可在以后季度应预缴的企业所得税税款中抵减。

 

 

金雷:好的。感谢大家对个税改革工作一直以来的关心关注,欢迎大家多提宝贵意见,谢谢大家的收听,再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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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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