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六安市地税局副局长金雷解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等相关法律规定,地税部门负责环境保护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为了确保环境保护税如期开征,全市地税系统与财政、环保部门密切协作,统筹推进,有力有序地做好各项开征准备工作。
一是强化主体责任,实施项目管理。强化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税法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负责人担任组长的环保税开征工作领导小组, 建立工作团队,明确职责分工。将贯彻落实《环境保护税法》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围绕开征工作计划,明确任务清单、时间节点,倒排工期,对表推进,逐项销号。与财政、环保部门共同建立征管协作机制。
二是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舆论氛围。制定宣传活动方案,细化宣传内容,拓展宣传形式。在门户网站开辟专栏,在各地行政中心和办税服务场所滚动播放环境保护税动漫公益广告,以生动直观的形式提升公众知晓度。制定分类培训辅导方案,对内,联合环保部门分岗位、分层级开展全员培训。对外,依托纳税人学堂分行业、分规模抓好精准辅导。制定税收舆情应急预案,加强舆论引导,为环境保护税开征营造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部门配合,做实征管准备。深入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开展调研,全面摸清税源底数。联合环保部门开展纳税人资料交接和识别认定工作,共接收1031户排污单位档案资料,初步识别认定760户环境保护税纳税人,建立基础税源数据库,进行环境保护税网报系统和涉税信息共享平台测试,做好征管信息系统各项准备。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下一步,全市地税系统将按照市委市政府和省地税局的部署要求,继续做好环境保护税开征各项准备工作。
一是进一步大力宣传政策。通过门户网站、12366热线、微信公众号、新闻媒体等途径,广泛宣传环境保护税改革的重大意义、改革背景、政策要点、目标导向,引导企业和公众了解政策、理解政策、支持政策,共同构建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进一步采取集中辅导、分类辅导、重点辅导等多种形式开展纳税人辅导,确保所有纳税人能够了解政策要求,及时准确申报。
二是进一步细化征管措施。进一步加强对地税干部尤其是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和12366热线座席人员的业务培训,确保其熟练掌握政策和征管流程。与环保部门共同做好纳税人建档工作,为环境保护税顺利开征做好准备。
三是进一步完善服务手段。把优质细致的服务贯穿环境保护税法落地全过程。在办税服务厅增配业务骨干,设置咨询专岗,提高大厅咨询、受理能力,为纳税人提供办税便利。在税法正式实施和纳税人4月份首次申报等重要时间节点,开通绿色通道,确保运行顺畅。深入分析改革对企业的影响,及时释疑解惑,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