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林立委员“降低小微企业现行社会保险费率势在必行”发言办理落实情况的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发布时间:2019-02-26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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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办公室:

市政府督办室转办“林立委员发言——降低小微企业现行社会保险费率势在必行”收悉。按照叶露中市长、束学龙副市长批示精神,市人社、市财政、市税务三部门认真研究会商,逐项梳理企业反映的情况。2月14日下午,三部门相关人员共同前往安徽兴林机械集团有限公司,与该企业总经理林立等进行了面对面地细致交流,宣传政策、陈述情况、解释原因,林立委员对办理情况予以认同。按照要求,现将批件办理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社会保险缴费费率、基数等政策规定

(一)社会保险费缴费费率、基数政策由省统一确定

《社会保险申报缴纳管理规定》(人社部第20号令)和《安徽省社会保险征缴暂行办法》(省政府第128号令)以及近年省人社厅《关于2018年及以后年度社会保险费征缴和待遇支付中有关职工平均工资口径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199号)等要求,市及以下须严格执行国家、省确定的社会保险费缴费费率、基数等规定,市级对社保缴费基数和缴费比例无自行调整权。

(二)社保缴费基数为一区间值

我省社会保险费缴费基数是上年度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参保职工月申报工资额超过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300%的,按300%核定;低于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的,按60%核定。企业以职工工资为基数据实申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低于下限的以社保缴费下限核定,高于上限的按上限核定。

发言指出的:2018年安徽省城镇职工月社会保险费缴纳情况表中的缴费基数为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非我市社保经办机构核定的缴费基数。职工个人扣缴的养老保险8%、医保2%部分全部进养老、医保个人账户。个人扣缴部分表面看是当期个人工资减少,实际保障了职工长远利益。单位缴费部分全部由单位缴纳,纳入统筹基金,体现企业的社会责任以及社会风险分摊。同时,企业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也体现了市场经济环境下企业公平竞争的市场准则。

二、我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缴费水平现状

(一)社会保险费缴费水平处于全省中等偏下

一是社保费缴费费率在全省较低。目前,企业职工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属全省统筹,缴费费率市级无调整权,我市严格执行全省统一的社保费缴费费率;职工基本医疗、生育保险属市级统筹,我市两险种单位缴费部分费率分别7%、0.5%(企业),低于全省大多地市的缴费费率。

二是社保费缴费基数在全省较低。从2018年8月以来的统计数字看,我市企业养老保险平均缴费基数为3855元,低于全省大部分地市,处于较低水平。

(二)积极落实各项为企业减负政策措施

一是严格执行降低社会保险费费率政策规定2018年,我市城镇职工养老、失业、工伤、生育四项社会保险降费为企业减负约1.64亿元,惠及我市5399家企业。1.阶段性养老保险降费率。从2016年5月起,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20%降到19%,该政策延续执行至2019年4月30日。2018年全市累计减收养老保险费约5688万元。2.连续降低失业保险费率。2015年3月以来,我市按上级部署实施三次降费率,失业保险总费率由3%降至1%,三年来累计为企业减负9200万元。3.落实工伤、生育保险费率调整。2015年10月起,我市企业生育保险费率由0.8%下调至0.5%,2018年,全市减收企业生育保险费约1636万元。我市工伤保险平均费率由0.75%下降至0.57%;2018年5月1日起,工伤保险费率以现行基准费率为基础下调50%;2018年全市减征约5520万元。

二是积极兑现企业稳岗补贴。2017年,我市失业保险基金发放683家企业“稳岗补贴”,兑付补贴资金2145万元,惠及企业职工7.98万人;2018年,我市发放809家企业“稳岗补贴”,兑付补贴资金1781万元,惠及企业职工8.5万人。较好地发挥了失业保险基金促进和稳定就业功能。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积极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争取相关政策支持。目前,国务院及有关部门正在研究适当降低社会保险费缴费费率的相关政策措施。我们将向上级部门积极反映,争取政策支持;同时,严格贯彻落实各项降低企业成本、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严格执行降费降率政策。对2012年以来国家、省政府出台“五缓四降”、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缴费费率等措施,在核定征缴计划时严格执行,在政策许可的范围内切实降低企业缴费负担。对国家、省政府新出台的降费措施,按照规定的时间,坚决贯彻落实,为企业降成本多做贡献。

(三)加大宣传力度,大力实施稳岗补贴措施。鼓励企业参加社会保险,指导企业及时申报享受企业稳岗、岗位培训等补贴政策,积极帮助企业稳定就业岗位,降低用工成本。

(四)继续实施全民参保计划。继续加大扩面征缴力度,努力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努力实现法定人群全覆盖。按照国家税务总局等五部委关于平稳有序做好社保费征管职责划转后征缴工作要求,做好新形势下社保费征缴工作,确保企业负担不增加。

 

市人社局经办人:高先兵  联系方式:3376218

市财政局经办人:杨  蕾  联系方式:3378272

市税务局经办人:杨广贵  联系方式:3342628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安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

2019年2月26日

附:六安市政协提案办复意见征询表(林立委员)


附件:六安市政协提案办复意见征询表(林立).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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