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2019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内容分工与时间进度安排表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六安市税务局纳税服务科发布时间:2019-03-07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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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安市税务局2019年“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内容分工与时间进度安排表
类别 工作 事项 序号 工作内容 落实单位层级 细化措施 牵头部门 配合部门 完成时限
  一、大力减税降费彰显利民惠民新作为 (一)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措施 1 成立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 市县 成立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提出相关工作要求。 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相关业务部门 2019年1月底前启动
2 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100万元到300万元的部分,分别减按25%、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使税负降至5%和10%。 市县 强化政策宣传辅导,组织开展申报培训,加强政策落实跟踪问效,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政策平稳落地。 所得税管理部门 相关业务部门 2019年1月底前启动
3 对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含本数)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市县 贯彻落实税务总局、省局减税降费工作要求,开展税收宣传辅导、系统改造完善、跟踪督查等相关工作。 货物和劳务税管理部门 征收管理部门、纳税服务部门、信息中心 2019年1月底前启动
4 由省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市县 1.加大宣传。在网络、办税大厅开展宣传,结合“四送一服”“江淮志愿行”开展宣讲。 2.加大培训。加强对税务干部和大厅人员的政策解释培训。加大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和政策享受辅导。 3.建立减税降费台账。 4.建立风控指标,定期扫描推送。 5.加大对政策落实情况的督导。 财产和行为税管理部门、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管理部门 征收管理部门、纳税服务部门、税收大数据和风险管理部门、信息中心 2019年1月底前启动
5 扩展初创科技型企业优惠政策适用范围。 市县 强化宣传,优化服务,及时与发改委联系,取得全市(县)创投企业名单,下发各主管部门落实,充分释放政策优惠效应。 所得税管理部门 相关业务部门 2019年1月底前启动
6 落实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征收预提所得税范围。 市县 1.制定台账,夯实管理基础。做好《境外投资者递延纳税政策执行情况备案台账》填写管理,及时掌握政策实施情况,夯实管理基础。 2.加强宣传,提高服务水平。利用微信公众号、税企群、行风热线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对历年进行过股息分配的或有分配意向的外资企业实行一对一宣传辅导,提醒其充分用好新政策,确保政策利好传导至母公司。 3.深化学习,提升管理质效。及时组织从事国际税收工作的人员和税收业务骨干观看税务总局视频培训;在市国际税收业务培训班上,为基层业务部门人员讲解境内利润再投资递延纳税政策,确保税务人员熟练运用相关政策。 所得税管理部门 相关业务部门 持续推进
  一、大力减税降费彰显利民惠民新作为 (一)切实落实减税降费措施 7 加强税收经济分析工作,以减免税政策效应、优化营商环境措施、重点行业、重大发展战略、区域比较、新旧动能转换为重点开展分析,实现税收经济分析高端定制和精准发力。 按照省局要求,开展问需党委政府、科学谋划分析选题活动,选题计划确定后,对精选课题要狠抓落实、高质量完成。根据部门职责分解分析任务,明确责任部门和配合部门,以及分析任务完成时间表。执行过程中加强跟踪,适时开展集中研讨和集中修改分析报告,确保分析任务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税收经济分析部门 法制部门、各税费及非税收入管理部门、收入核算部门、纳税服务部门、征收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第一税务分局、信息中心 2019年3月底前启动
8 推进“个税改革惠民众,改革红包我会领”等个人所得税法知识竞赛活动,进一步提高社会公众个人所得税改革的参与度和积极性,充分享受政策红利。 市级 配合省局,宣传利用“安徽税务”微信公众号组织开展“个税改革惠民众,改革红包我会领”个人所得税法知识竞赛活动。 纳税服务中心 所得税管理部门、相关业务部门 2019年1月启动
9 税务总局按阶段明确个人所得税宣传口径,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各级税务机关紧扣时间节点,确保宣传引导步调一致,依托地方权威媒体,帮助纳税人了解个人所得税政策,方便办理个人所得税业务。 市县 1.积极对接各级新闻媒体,深入推进减税降费、个税改革宣传报道。 2.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紧扣时间节点,利用新媒体加强宣传,确保宣传步调一致、宣传口径一致。 办公室、纳税服务中心 所得税管理部门、相关业务部门 2019年1月启动
10 全面做好减税降费的服务工作。 市县 1.制定《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服务方案》。 2.落实方案措施,在全系统开展精准培训、升级12366咨询、设立咨询服务专岗、提速投诉处理、指定专人负责、畅通税企沟通、加强大厅宣传、优化网上办税、购买涉税专业服务、组织志愿服务活动。 纳税服务部门 相关业务部门 2019年2月底前启动
11 全面做好减税降费的宣传工作。 市县 1.制定《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宣传工作方案》。 2.全渠道推进减税降费政策宣传。打通全媒体平台开展宣传、丰富宣传产品推进宣传。 3.多维度防范舆情风险。加强舆情监测,稳妥开展舆情应对。 纳税服务中心、办公室 相关业务部门 2019年2月底前启动
12 全面做好减税降费的培训工作。 市县 1.制定《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措施培训工作方案》。 2.明确培训对象、培训方式、培训时间、培训主体、师资力量等,建立培训辅导台账,实现培训对象和培训内容的全覆盖。 纳税服务中心 相关业务部门 2019年2月底前启动
(二)切实精简涉税资料 13 进一步清理税务证明事项,落实第一批取消20项税务证明事项的任务,3月底前再取消一批税务证明事项。 根据税务总局确定的取消税务证明事项目录,清理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涉及取消事项的相关规定、表证单书和征管流程,探索事中事后监管措施,修改纳税服务指南,升级电子税务局,做好相关宣传工作。 法制部门 税种管理部门、纳税服务部门、征收管理部门、纳税服务中心 2019年6月底前
14 精简涉税资料报送,2019年底前对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送的资料再精简25%以上。 市县 1.贯彻落实税务总局及省局精简涉税资料工作要求。 2.梳理有关涉税资料报送的文件要求,进一步精简涉税资料报送。 征收管理部门        纳税服务部门、税种管理部门 2019年3月底前启动
15 取消《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待税务总局启动后,按照省局要求,在电子税务局和金三系统中同步取消《营改增税负分析测算明细表》 货物和劳务税管理部门 征收管理部门、纳税服务部门、信息中心 2019年增值税改革措施实施后启动
16 探索电子签章、电子资料在税收领域的应用和涉税文书电子化推送与签收。 市县 1.落实安徽税务电子签章管理办法。 2.根据省局要求,及时更换税务机关数字证书。 3.改造根据省局要求升级电子签章系统、电子税务局系统,实现税务文书网上送达、网上签收。 征收管理部门 相关业务部门 2019年9月启动
  一、大力减税降费彰显利民惠民新作为 (三)切实优化发票办理 17 合理满足纳税人发票使用需求,积极推进发票领用分类分级管理,全面推行发票网上申领,为纳税人领用增值税发票提供便利。 市县 根据省局部署,按照纳税信用等级对增值税发票领用使用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依托电子税务局,持续开展发票网上申领和邮寄发票工作,方便纳税人领用发票。 货物和劳务税管理部门 纳税服务部门、征收管理部门 2019年3月底前
18 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以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市县 自2019年3月1日起,将小规模纳税人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范围扩大至租赁和商务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以及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 货物和劳务税管理部门 纳税服务部门、征收管理部门、信息中心    2019年3月底前
19 加大电子发票推广力度,在税控开票软件中增加电子发票开具功能,开展税务机关网上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试点。 市县 1.在电商、电信、金融、快速和公用事业单位等重点行业大力推广使用电子发票。 2.按照省局的要求和部署,稳步推进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试点工作。 货物和劳务税管理部门 纳税服务部门、征收管理部门、信息中心 2019年9月底前
20 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市县 自2019年3月1日起,将所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入取消认证范围。 货物和劳务税管理部门 纳税服务部门、征收管理部门、信息中心    2019年3月底前
21 优化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在向纳税人推送增值税扣税凭证信息的同时,实现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的归集推送和共享共用。 市县 根据税务总局、省局统一要求,按时升级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实现实现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的归集推送和共享共用。 货物和劳务税管理部门 信息中心 2019年12月底前
  一、大力减税降费彰显利民惠民新作为 (四)切实响应纳税人需求 22 2019年上半年,配合省局围绕纳税人关注热点和投诉反映突出问题开展全省纳税人需求调查,拓展征纳沟通渠道,增进征纳理解互信,有效减少因政策理解不一致、信息不对称等原因造成的纳税服务投诉。 市县 配合省局,开展全省纳税人需求调查工作,分析纳税人需求,制定需求响应清单,及时响应纳税人需求。 纳税服务部门 相关业务部门 2019年6月底前
23 建立纳税人诉求和意见受理快速反应机制、协调沟通机制、问责机制。 市县 1.建立纳税人和缴费人诉求和意见快速响应机制,按照受理登记、快速办理、及时反馈、定期回访和统计分析流程,及时快速响应纳税人和缴费人关切。 2.以快速响应为目标,建立纵向联动、横向互动的工作机制,强化部门协作配合,减少流转处理环节,提高面向纳税人和缴费人的纳税服务质效。 3.按照“谁负责、谁主办”“谁主办、谁反馈”的原则,对企业涉税诉求和意见实行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分类处理,对未能及时响应的主管税务机关实行问责,确保诉求响应及时有效。 纳税服务部门 相关业务部门 2019年12月底前
  二、全力提速增效打造快捷便利新速度 (五)提速优化流程 24 按照省局要求,拓宽“最多跑一次”事项范围,2019年底前实现70%以上涉税事项一次办结。 市县 1.根据政策变化,及时更新发布《安徽省办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清单、“全程网上办”清单和办税指南》,实现“最多跑一次”市、县(区)、乡全覆盖,70%以上涉税事项实现一次办结。 2.加强涉税事项“最多跑一次”服务宣传,通过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场所、微信公众号、纳税人学堂、安徽省电子税务局等渠道向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广泛宣传。 3.建立督查问责机制,加大对“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征求纳税人对“最多跑一次”改革意见建议,及时制定改进措施。 纳税服务部门 征收管理部门、各税种管理部门、信息中心、纳税服务中心 2019年12月底前
25 推行纳税人“承诺制”容缺办理。 市县 严格落实税务总局、省局优化税务注销工作要求,推行税务注销分类处理,提高税务注销办理质效。 征收管理部门 纳税服务部门 2019年3月底前
26 推行纳税申报“提醒纠错制”。 市县 1.根据纳税人的基础信息和其他数据,自动生成申报表,推送纳税人,由纳税人确认、提交,完成纳税申报。 2.根据各信息系统数据、各税种申报表逻辑关系,自动校验并推送提醒信息和纠错方法,便利纳税人申报纳税。 纳税服务部门 征收管理部门 2019年2月底前启动
27 优化海关缴款书抵扣方式,将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海关缴款书纳入选择确认范围。 市县 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将标识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海关缴款书纳入选择确认范围。 货物和劳务税管理部门 征收管理部门、信息中心 2019年12月底前
28 取消非居民企业汇总缴纳企业所得税机构场所审批。 1.加强宣传,提高服务水平。利用微信公众号、税企群、行风热线等多种途径广泛宣传,对企业在执行相关政策过程中的相关疑问,及时予以回复和辅导,以更好地将税收优惠政策落到实处。 2.优化流程,加强后续管理。对选择汇总缴纳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的,优化办理流程,加强后续管理。 所得税管理部门 相关业务部门 2019年6月底前
29 优化大企业纳税服务,升级税企沟通方式,建立税务机关大企业联络员制度,为有需要的千户集团指定联络员,提供一对一的纳税服务。 1.畅通税企沟通渠道,通过税企座谈会、税企沙龙、企业走访等多种方式,认真听取意见、建议。 2.为有需求的大企业集团设立首席联络员,提供“一对一”高质量的专业化服务。 第一税务分局 相关业务部门 2019年9月底前
30 加强大企业复杂涉税事项政策服务,依申请为大企业协调跨区域、跨税种复杂涉税事项的处理。 加强与相关业务部门的协调和配合,依申请为大企业解决税收政策适用性和跨区域执行统一性等复杂涉税问题,降低大企业重大事项涉税风险。 第一税务分局 相关业务部门 2019年9月底前
31 选择税务风险内部控制完善、遵从意愿强的大企业集团,签订税收遵从合作类协议并加强跟踪服务。 选择符合条件的大企业集团,签订税收遵从合作协议,加强对签约企业的后续跟踪服务和管理,探索开展绿色通道建设等专项服务。 第一税务分局 相关业务部门 2019年10月底前
(六)提速纳税申报 32 落实省局关于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预填申报要求,不断升级信息系统,实现综合所得汇算清缴申报时主动预填相关申报信息并由纳税人确认的功能。 市县 1.落实省局关于综合所得汇算清缴预填申报工作要求。 2.有序组织开展预填申报辅导、宣传、确认等工作。 所得税管理部门 征收管理部门、信息中心、纳税服务部门、税收宣传部门 2019年12月底前
  二、全力提速增效打造快捷便利新速度 (七)提速税费缴纳 33 推动自然人以统一身份、统一代码缴纳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和相关非税收入,提供线上、线下多渠道缴纳税费服务。 1.落实省局关于完善ITS系统自然人身份信息数据治理工作。 2.落实省局关于完善扣缴客户端、手机APP等渠道申报缴税服务工作。 所得税管理部门、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管理部门、征收管理部门、信息中心 纳税服务部门、纳税服务中心 2019年4月底前
34 推动通过第三方非银行支付机构缴纳税费,为自然人办理缴纳税费提供便利。 市县 1.及时升级系统,在金税三期系统、ITS系统中实现缴费。 2.待省局明确正式推广第三方支付缴税后,尽快接入自然人系统,配合省局选择部分县区征收机关,试点第三方非银行支付机构缴纳税费。 收入核算部门、征收管理部门、信息中心 相关业务部门 2019年6月底前
35 实现以网签方式办理“授权(委托)划缴协议”事项。 市县 1.联合部分商业银行开展网签三方协议测试工作。 2.测试成功后,上线并推广。 3.在电子税务局中增加提示功能,引导纳税人采用网签形式签署三方协议,实现相关事项办理“一次不用跑”。 征收管理部门 相关业务部门 2019年9月底前
(八)提速退税办理 36 确保审核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在10个工作日以内,实现申报、证明办理、核准、退库等业务网上办理。 市县 1.严格落实限期办结制度。将办结时限纳入绩效考评范围。对企业申报的退税,经审核无疑的,在规定时限内办结退税手续。其中,对一类出口企业,符合条件的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2.落实分类管理办法。对符合一二类企业标准的,及时调整企业分类管理类别,合理有序提高一、二类企业比重。 3.加大无纸化管理推行力度。在实现一、二类出口企业无纸化管理全覆盖的基础上,加大对三类出口企业的无纸化管理推行力度,2019年6月底前,无纸化管理企业占比达到90%以上。 4.科学管理退税计划。及时准确向省局报告退税计划需求,及时分配各县区退税计划,确保不因退税计划影响退税进度。 5.全面推广电子开具出口退税《税收收入退还书》。 出口退税服务和管理部门、收入核算部门、征收管理部门 信息中心、相关业务部门 2019年6月底前 启动
37 推广标准版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出口退税申报功能。 按照省局统一部署开展工作。 出口退税服务和管理部门 信息中心、相关业务部门 2019年3月底前启动
38 优化其他退税办理,推动退税申请、退税审核、退库业务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 1.按照省局统一部署,与市人行沟通协调,推广电子退库,开具《电子税收收入退还书》,加强数据共享,简化办税资料,压缩退税的办理时间。 2.配合省局,升级完善安徽省电子税务局功能,实现退税申请、退税审核业务网上办理。 纳税服务部门、收入核算部门 征收管理部门、信息中心、相关业务部门 2019年6月底前启动
  三、着力整合升级搭建稳定高效新平台 (九)改善“线上”服务渠道 39 加强税收信息系统整合优化工作,提高信息系统的稳定性。 1.按照省局要求,进一步升级和扩展涉税应用系统资源配置,不断优化和提高系统性能,保障系统高效、稳定运行。 2.加强系统运行监控,完善系统运维管理制度,加强运维团队建设,提高运维保障能力。 信息中心 征收管理部门、相关业务部门 2019年3月底前
三、着力整合升级搭建稳定高效新平台 (九)改善“线上”服务渠道 40 依托12366纳税服务平台,完善平台功能,拓宽服务渠道,提升智能化、个性化纳税服务体验。 1.加强12366纳税服务平台的应用。 2.整合12366短信资源。 纳税服务中心、纳税服务部门 相关业务部门 2019年3月底前启动
(十)改善“线下”服务渠道 41 持续推进“一门办”,2019年12月底前,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除对场地有特殊要求的事项外,税费事项进驻综合性实体政务大厅基本实现“应进必进”。 市县 1.推行办税服务场所分类管理,根据业务量、服务对象数量、地域分布等情况,科学设置办税服务厅,因地制宜建设标准统一的农村办税场所,提高办税资源效率。 2.在地方政府的支持下政务服务中心实现应进必进,进驻后的办税服务厅可办理全部涉税事项。所有办税服务厅实现“一窗一人一机一系统”办税模式,综合窗口可办理所有各类涉税事项,推行省内通办和同城通办。 3.按照省局要求扩建智能管控系统,对纳税人办税习惯、税务人办税行为实施智能化、过程化管控,提高服务科学性和精准度。 纳税服务部门 征收管理部门、信息中心、相关业务部门 2019年12月底前
  四、合力协同共治开创携手共进新局面 (十一)发挥纳税信用增值效用 42 深化“线上银税互动”合作机制,推动税务、银行信息互通。 1.进一步推进“线上银税互动”,鼓励银行金融机构通过电子税务局,手机APP等方式与税务部门实现数据互联互通。 2.加强数据安全管理,倡导“银税直连”,通过第三方平台接入的,应加强对第三方平台的银税数据监管力度,严格按照“银税互动协议”进行数据交换,确保数据不滞留、不移用,不外泄。 纳税服务部门 征收管理部门、信息中心 2019年6月底前启动
43 扩大合作银行范围,鼓励和推动银行依托纳税信用创新信贷产品,帮助小微企业缓解融资难题。 市县 1.扩大“银税互动”宣传面,市县级对成效明显的典型案例做重点宣传推广,县级加强线下合作,2019年实现“银税互动”县级全覆盖。 2.鼓励和推动银行金融机构创新税务信贷产品,协助银行了解小微企业的实际需求,优化产品设计,健全贷款风险管理,进一步做好“银税互动”服务工作。 纳税服务部门 相关业务部门 2019年6月底前启动
(十二)发挥管理部门协同效能 44 强化与房地产管理部门协作,积极推进房地产交易合同网签备案信息、不动产登记信息共享,整合房地产交易、办税、办证业务流程,推动实施跨部门业务联办。 市县 加强房地产交易税收服务和管理,深化与自然资源、住建等部门的合作,落实不动产交易、纳税、登记“一窗受理、业务联办”,推进房地产交易税收网上办理。 财产和行为税部门 征收管理部门、纳税服务部门、信息中心 2019年6月底前启动
45 实现与市场监管部门清税结果数据互联共享。 市县 1.实施协同监管,实现“一处违法,处处受限”。 2.应用共享信息,组织开展不定检查检查。 征收管理部门 税收风险管理部门、信息中心 2019年6月底前
  四、合力协同共治开创携手共进新局面 (十三)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优势 46 结合个人所得税改革事项的推进,引导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发挥应有作用。 市县 1.落实《发挥涉税专业服务作用 助力个人所得税改革工作方案》(皖税函〔2019〕18号),进一步提高新税法普及度和税法遵从度,不断提升个人所得税改革惠民效果。 2.按照省局统一部署,结合我市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实际,密切与税务师协会、注册会计师协会、律师协会、代理记账协会等行业协会联系,号召和组织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主动投身各类涉税公益性服务,积极参与政府购买涉税专业服务,规范和发挥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在优化纳税服务等方面的积极作用,实现资源互补、管理服务效能提升。 纳税服务部门 所得税管理部门、相关业务部门 2019年1月底前启动
47 规范涉税专业服务监管,严格落实涉税专业服务实名制,实施信用评价与信用积分管理,加大涉税专业服务信息公告力度。 市县 1.认真落实《涉税专业服务监管办法(试行)》要求及相关配套制度措施,加强涉税专业服务信息采集工作,夯实实名管理工作基础;推进涉税专业服务信用评价管理,构建完善服务监管体系。 2.通过税务机关门户网站、电子税务局和办税服务场所公告纳入监管的涉税专业服务机构名单,按月进行动态调整;按照省局安排,统一升级优化电子税务局涉税专业服务模块功能,为纳税人提供更为便捷的查询方式和途径,积极营造纳税人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随心选、放心用”的良好氛围。 纳税服务部门 相关业务部门 2019年6月底前启动
48 整治和防范“黑中介”“中介黑”行为。 市县 1.加强政策宣传,让纳税人知晓各项清理规范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经营活动的改革措施,及时了解和准确掌握相关政策,畅通监督渠道,发挥纳税人和公众监督作用;及时受理并核查纳税人及其他人员举报的相关问题,对“黑中介”“中介黑”违法违规行为和税务人员违规插手涉税中介经营活动问题,切实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实行“零容忍”。 2.强化信息管控,促进涉税专业服务实名制管理、信用评价管理、信息公告及推送等制度落实,逐步构建对涉税专业服务机构(人员)“闭环”监管体系,铲除“黑中介”“中介黑”生存土壤,逐渐将“黑中介”排除在涉税专业服务市场之外。 纳税服务部门 相关业务部门 2019年9月底前
五、聚力宣传问效展示便捷高效新服务 (十四)加强活动宣传 49 依托各类媒体加大活动宣传力度。 市县 依托各类媒体加大“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增强纳税人获得感。 办公室、纳税服务中心 纳税服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 2019年2月起
(十五)加强跟踪问效 50 强化工作督导,全面跟踪问效。 市县 对“便民办税春风行动”行动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督导检查,做好跟踪问效。 法制部门 纳税服务部门,相关业务部门 2019年12月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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