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个人所得税科
主要职责: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征收管理和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拟订征收管理具体实施办法;承担个人所得税具体业务问题的解释和处理;组织实施个人所得税源泉扣缴、自行申报、汇算清缴、事后抽查等工作;参与个人所得税风险管理和纳税辅导、咨询服务、税收法律救济等工作。
负责人:王明涛
联系电话:0564-3342669
办公地址:六安市佛子岭中路与和谐东路交叉口地矿大厦
办公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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