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关于2023年二季度各县区税务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定期评估检查结果的通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国家税务总局六安市税务局发布时间:2023-07-18 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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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税务局:

为进一步提升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根据省税务局以及六安市政务公开领导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工作安排,对各县区局税收管理领域内容进行逐项检查,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各县区局政务公开工作总体开展较好,均能够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税收管理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的通知》要求完成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制度齐全,主动公开栏目建设符合要求,近两年信息公开年报制定符合要求。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设置符合要求,内容更新较为及时。在检查过程发现部分县区局存在人员配置不齐全,从事政务工作多为兼职人员,未配备专职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情况。

二、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规范申请流程,筑牢公开基础。各县区局要及时维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畅通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

二是强化监督考核,提升公开质效。各县区局要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开绩效考核机制,强化责任追究,按照“监测前提醒、监测后整改、整改后复测”流程,不断增强税务人员公开意识、服务意识,提升政务公开质效。

三是完善信息发布,保障公民隐私。各县区局要进一步压实信息发布审核责任。将个人信息作为重要审核内容,加强对转载信息的审核。不得转载侵害个人信息权益的稿件,信息工作人员,定期对近期发布信息予以审核。

四是完善人员配置,畅通办事流程。各县区局要全面加强组织领导,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工作力量配备,配齐配强专业工作人员,加强业务培训,不断提升全市税务系统政务公开工作能力。


各县区税务局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定期评估问题清单.xlsx

 

 

六安市税务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

                                                                        2023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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