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发布会解读:市金融监管局资本市场科科长鲍利利解读《企业上市“雁阵计划”》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金融局发布时间:2022-04-01 17: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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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人: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资本市场科科长 鲍利利

发布地点:市政府新闻发布厅

发布单位:市金融监管局

发布时间:2022年4月1日

发布会照片:

各位新闻媒体朋友们:

大家上午好!今天很高兴通过这个平台向大家解读“十四五”时期,六安市推动企业上市规划“雁阵计划”。

一、文件起草背景

近年来,中央对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发展越来越重视,先后在科创板和创业板实行注册制,设立北交所,推动我国多层次资本市场大发展。省政府启动了“万家企业资本市场业务培训专项行动”,并出台了《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三地一区”建设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加大企业上市推进力度,助推我市绿色振兴赶超发展,在此背景下,我市印发实施了《六安市企业上市“雁阵计划”》(以下简称“雁阵计划”)。

二、文件起草依据

(一)《中共安徽省委  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确保“十四五”开好局起好步的意见》(皖发﹝2021﹞9号)

(二)《关于进一步加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培育工作的通知》(皖金﹝2020﹞63号)

(三)《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质量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皖政办秘﹝2021﹞2号)

(四)《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服务“三地一区”建设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办〔2021〕10号)

三、文件主要内容与结构

文件共分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为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文件设定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上市“头雁”企业数量在现有基础上增加3倍、达到12家,新增核心申报“成雁”企业、重点储备“青雁”企业和优势种子“雏雁”企业共计40家以上,其中重点储备“青雁”企业20家以上的任务目标。

第二部分主要任务是“雁阵计划”的主体内容。从4个方面13条明确了“雏雁→青雁→成雁→头雁”梯次推进企业上市的工作路径,对“精选雏雁”“育强头雁”“壮大雁群”提出了工作方法,对优化企业上市营商环境、壮大资本市场人才队伍、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和扩大直接融资规模方面提出了工作方法和要求。主要内容如下:

(一)加强企业上市梯队建设

1.壮大上市后备资源。对标资本市场要素,培育和招引更多具有上市潜质、核心竞争力的企业来我市落地发展。

2.梯次推进接续上市。将上市后备企业细分为“雏雁”“青雁”“成雁”“头雁”四个层级,梯次推进上市。市、县区都要建立企业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并作动态更新。

雏雁企业: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拥有“硬科技”(指面向世界科技前沿、经济主战场、国家重大需求的科技)、“三创四新”型(指创新、创业、创意,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优质上市后备种子企业。

青雁企业:指符合IPO 基本条件,已有证券机构、会所和律所等中介服务机构介入,启动上市准备工作的企业。

成雁企业”:指已向中国证监会或沪深交易所递交上市申报材料,处于上市问询审核阶段的企业。

头雁企业:已经上市的企业。

3.精准实施上市培育。对入库企业进行分类培育辅导,按照“雏雁”“青雁”“成雁”三个类别,有针对性的制定企业上市推进计划,夯实企业上市基础,加快上市进程。

“雏雁”企业,要推动股份制改造,加强与创投风投基金对接,优化股权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规范运营水平;

“青雁”企业,要帮助对接优质中介机构,在企业股改、兼并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面给予辅导和支持,督促辅导券商完善企业上市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加快各项规范工作进度;

“成雁”企业,要依托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和相关证券机构,组织力量开展上市问询“一对一”现场指导,夯实上市基础,加快上市进程。

4.拓展企业上市渠道。通过境内与境外市场并重、直接上市和借壳上市并用、上市和挂牌并举,招引上市公司迁址,推动“新三板”挂牌企业公开发行的方式不断扩充我市上市企业数量。

(二)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

5.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鼓励上市公司再融资,开展上下游并购,提升产业链安全性、稳定性,打造“领军企业”“旗舰企业”。

6.防范化解上市公司风险。加强上市公司风险防范化解,规范上市公司引进,深化资本市场诚信建设。

(三)不断扩大直接融资

7.积极推进债券融资。鼓励企业灵活运用企业债、公司债、绿色债、碳中和债等开展融资,优化融资结构。

对企业发债募资用于制造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的,按其发债金额给予分段贴息,单户企业每年贴息最高300万元,贴息限期不超过3年,奖励资金由省和企业所在地财政各按50%承担。对为主体评级AA级及以下的企业提供发债服务的主承销商,由企业所在地财政分别按年度实际承销额的0.2‰、0.4‰乘以发行期限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实际承销额的2‰。

8.大力发展股权融资。大力招引创投、风投基金在我市落地,对在我市注册认缴达到一定规模的基金高管团队进行奖励。鼓励保险机构为我市企业提供长期稳定股权债权资金支持,企业所在地财政按保险机构当年实际到位投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最高500万元奖励。鼓励市县区设立新兴产业子基金,并加大政府产业基金参股创投、风投基金比例。

(四)增强企业上市推动合力

9.优化资本市场发展营商环境。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开辟入库企业相关服务办事“绿色通道”,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入库企业建设用地指标、申报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等。

10.加大上市挂牌奖补力度。“雁阵计划”的企业上市挂牌奖补标准是在2020年出台的《六安市企业上市挂牌奖励补助办法》的基础上,根据省政府加大推进资本市场发展工作要求,参考省内周边城市奖补政策的基础上确定的。在这里做个重点介绍:

对企业引入机构股权投资的:在企业完成“新三板”挂牌或上市备案后,企业所在地政府按到位股权投资额的5%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奖励。

对企业在境内上市的:市财政按完成股改并签订协议、上市报备、上市报审、成功上市四个阶段分别奖励企业1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1000万元。

对境内上市公司迁入我市并承诺不迁出的:市财政奖励1500万元。

对企业在“新三板”挂牌的:市财政按签订协议并完成股改和成功挂牌两个阶段分别奖励50万元、100万元,晋层至精选层补齐至400万元奖励,转板在境内上市补齐至1500万元奖励。

对企业在省区域性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改挂牌的:市财政奖励25万元,非股改企业挂牌的市财政奖励5万元。

对上市挂牌企业获得股票融资(包括再融资)用于本市项目投资的:项目所在地政府按实际到位投资额的1%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奖励。

同时,文件根据中央有关精神,明确奖补资金专项用于弥补企业上市挂牌成本费用支出及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不得发放给股东及高管个人。要求各县区也要制定企业上市挂牌扶持政策。

11.集聚金融资源。建立“基金+信贷+担保+保险”的金融服务架构,鼓励投资机构、私募基金与银行建立“投贷联动”合作机制,扶持入库企业做大做强。探索设立“人才贷”,发布科创企业“白名单”,推进构建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服务体系。

12.深化资本市场部门合作。深化与安徽证监局、沪深交易所等合作交流,深入对接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为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高效率的服务。

13.引育资本市场服务机构。鼓励支持资本市场服务机构落户六安,搭建企业与资本市场服务机构的交流平台,提升服务企业对接资本市场质效。

第三部分为保障措施。该部分从工作推进、考核激励、宣传培训、人才培养4个方面,提出了企业上市保障措施要求。要求各县区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上市工作,围绕重点储备(青雁)企业库组建上市工作专班,建立“五个一”工作机制:每个上市入库企业明确一名县区领导亲自挂帅、一个职能单位牵头指导、一套县区专班跟踪服务、一家银行机构信贷跟进、一个企业内部上市工作小组具体实施。

以上就是对六安市企业上市“雁阵计划”的政策解读,如果大家对我市企业上市挂牌政策还有疑问,欢迎来电咨询。

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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