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企业上市“雁阵计划”》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发布时间:2021-09-20 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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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政秘〔2021137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直有关单位、中央省驻六安有关单位:

《六安市企业上市“雁阵计划”》已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六安市人民政府    

 2021919日    


六安市企业上市“雁阵计划”

 

上市公司是企业、行业的“领头雁”,是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力量。全力推进企业上市,提升区域经济实力和活力,是实现我市绿色振兴赶超发展的重要途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关于多层次资本市场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推动我市更多企业上市,促进企业做大做强,发挥上市公司“头雁”牵动效应,集聚人才、资金和技术等资源,促进产业链、创新链和资本链深度融合,加快产业转型升级,市政府决定在“十四五”期间实施企业上市“雁阵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化金融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等高对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战略,对标资本市场,通过“精选雏雁”“育强头雁”“壮大雁群”,在全市企业中营造“头雁领飞、群雁齐追”的浓厚上市氛围,培育更多行业“领头雁”,形成“雏雁→青雁→成雁→头雁”企业上市“雁阵”,推动更多企业利用资本市场、拥抱资本市场、借力资本市场跑出资本市场六安加速度。

(二)主要目标。力争到“十四五”末,全市上市“头雁”企业数量在现有基础上增加3倍、达到12家,新增核心申报成雁企业、重点储备青雁企业和优势种子雏雁企业40家以上,其中重点储备青雁企业20家以上,同时,资本市场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资本市场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再融资能力不断增强,直接融资比重逐步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企业上市梯队建设

1.注重精准孵化,不断壮大企业上市后备资源。加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培育,是推动更多企业进军资本市场的基础性工程。要围绕资本市场培育要素积极搭建金融、科技、产业综合服务平台,深入推进精重促,聚焦五大主导产业,高新技术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着力培育一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前景好、成长性强、科技含量高且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要结合双招双引加大原国家级贫困县区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政策的宣传,围绕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激活产业链招商,招引更多具备上市潜质的企业来我市落地发展;对新建、新招引企业要注重初期引导,加强上市项目储备,充实上市后备企业资源,着力壮大雁群。(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投创中心)

2.注重分层管理,梯次推进接续上市。建立上市后备企业资源库,根据企业所处的不同阶段,将上市后备企业细分为优势种子雏雁企业、重点储备青雁企业、核心申报成雁企业,成功上市头雁企业四个层级,形成雏雁青雁成雁头雁梯次推进的上市格局。雏雁企业主要指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拥有硬科技”“三创四新型企业;青雁企业主要指符合IPO基本条件,已有证券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和律师事务所等中介服务机构介入,启动上市准备工作的企业;成雁企业主要指已向中国证监会或沪深交易所递交上市申报材料,处于上市问询审核阶段的企业。各县区要深入挖掘,精准摸排,建立本县区上市雏雁”“青雁后备企业资源库,两库实行动态管理,每半年更新一次,并及时报送青雁企业至市金融监管局,由市金融监管局会同市直相关部门及证券投行等机构进行联合评估,择优纳入市级青雁企业后备资源库(以下简称入库企业),每半年更新一次。(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投创中心)

3.注重分类指导,精准实施上市培育。聚焦入库企业,靶向培育辅导。对优势种子雏雁企业,推动股份制改造,加强与创投风投基金对接,优化股权结构,完善现代企业制度,提升企业规范运营水平;对重点储备青雁企业,帮助对接优质中介机构,在企业股改、兼并重组、引入战略投资者等方面给予辅导和支持,督促辅导券商完善企业上市工作计划,明确时间节点,加快各项规范工作进度;对核心申报成雁企业,依托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和相关证券机构,组织力量开展上市问询一对一现场指导,夯实上市基础,加快上市进程。市产业投资基金,市、县区政府预算安排的技术改造、技术开发等专项资金,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入库企业。(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市经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产投公司)

4.注重多点发力,拓展企业上市渠道。坚持境内与境外市场并重、直接上市和借壳上市并用、上市和挂牌并举,推进企业对接多层次资本市场。推动主业突出、盈利水平高的成熟期企业主板上市,科技含量高、成长性强的中小型企业科创板、创业板上市,新三板精选层挂牌企业转板上市。支持国际化企业境外上市、红筹企业回归A股上市、业务多元化企业分拆上市、国有企业混改上市。鼓励产业链企业沿链并购重组、借壳上市。一企一策招大引强,招引优质上市公司来我市注册落地。充分利用省区域性股权市场塔基孵化培育功能,引导推动挂牌企业规范改制转新三板挂牌或直接公开发行上市。(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投创中心)

(二)推动上市公司做优做强

5.支持上市公司再融资、并购重组。提高上市公司资本运作能力,鼓励运用定向增发、配股、优先股等方式再融资,聚焦主业做大做强。鼓励头雁企业发挥导向引领作用,依托资本市场开展上下游并购,建链、延链、补链、强链,提升产业链安全性、稳定性。支持上市公司把握当前全球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加速整合机遇,开展以高端技术、高端人才、高端品牌为重点的并购,整合引入顶尖技术、管理团队、商业模式、营销渠道等资源,形成一批技术含量高、发展质量好、产业带动强的领军企业”“旗舰企业。(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委组织部、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旅局、市金融监管局、市投创中心、人行六安市中心支行、六安银保监分局)

6.防范化解上市公司风险。督促上市公司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稳妥化解股票质押风险。规范上市公司引进,严禁引进潜在风险大、运作不规范的问题上市公司。深化资本市场诚信建设,对列入严重失信名单的资本市场相关主体及从业人员,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发生自然灾害、公共卫生等重大突发事件,对上市挂牌企业正常生产经营造成严重影响的,在依法合规前提下作出灵活安排,采取有效措施,支持企业及时恢复生产经营。(责任单位:六安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

(三)不断扩大直接融资

7.积极推进债券融资。鼓励企业聚焦国家、省市重大产业发展方向,灵活运用企业债、公司债、可转债、双创债、绿色债、碳中和债、中票、短融等开展融资,企业发债募资用于制造业、技术改造和科技创新的,按其发债金额给予分段贴息,单户企业每年贴息最高300万元,贴息限期不超过3年,奖励资金由省和企业所在地财政各按50%承担(依据皖发〔20219号文件政策执行)。对为主体评级AA级及以下的企业提供发债服务的主承销商,由企业所在地财政分别按年度实际承销额的0.2‰0.4‰乘以发行期限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不超过实际承销额的2‰。推进政府融资平台市场化改革和转型升级,加快国资证券化进程,强化其科创投资融资平台功能。(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人行六安市中心支行、六安银保监分局、市金融监管局)

8.大力发展股权投资。鼓励县区设立新兴产业子基金,撬动社会资本参与种子期、初创期、成长期企业投资;加大政府产业基金参股创投、风投基金比例,合理确定返投倍数,对政府投资参股的各类产业投资基金营造宽容失败、鼓励创新的投资文化,实行尽职免责。鼓励保险机构为我市企业提供长期稳定股权债权资金支持,企业所在地财政按保险机构当年实际到位投资额的1%给予一次性最高不超过500万元奖励。鼓励私募股权基金投早投小,投资我市初创期科技型企业等非上市企业并形成实体产业;鼓励私募基金投资上市公司并迁入我市,具体奖励政策另行制定。(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金融监管局、市产投公司)

(四)增强企业上市推动合力

9.优化资本市场发展营商环境。全面深化放管服改革,提高入库企业政务服务便利度,开辟绿色通道,缩短办理时限;对入库企业投资新建的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发改、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应优先办理相关服务、安排建设用地指标;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入库企业申报高新技术企业和省级以上创新型企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优先支持入库企业申报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软件。(责任单位:六安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

10.加大上市挂牌奖补力度。支持股份制改造,企业因股改和上市规范新增缴纳的税费,地方留成部分由受益地财政全额奖励给企业。企业引入机构股权投资的,在完成新三板挂牌或上市备案后,企业所在地政府按到位股权投资额的5%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奖励。加大上市挂牌奖补,企业在境内上市,市财政按完成股改并签订协议、上市报备、上市报审、成功上市四个阶段分别奖励企业100万元、200万元、200万元、1000万元。企业在境内上市后,将注册地迁至我市并承诺不迁出的,市财政奖励1500万元。企业在新三板挂牌,市财政按签订协议并完成股改和成功挂牌两个阶段分别奖励50万元、100万元,晋层至精选层补齐至400万元奖励,转板在境内上市补齐至1500万元奖励。企业在省区域性股权托管交易中心股改挂牌的市财政奖励25万元,非股改企业挂牌的市财政奖励5万元。上市挂牌企业获得股票融资(包括再融资)用于本市项目投资的,项目所在地政府按实际到位投资额的1%最高不超过100万元给予奖励。上述奖励,专项用于弥补企业上市挂牌成本费用支出及企业技术改造、科技创新,不得发放给股东及高管个人。各县区要制定企业上市挂牌奖励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税务局)

11.集聚金融资源。围绕产业链部署资金链,建立基金+信贷+担保+保险的金融服务架构,鼓励投资机构、私募基金与银行建立投贷联动合作机制。鼓励金融机构为入库企业提供纯信用贷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担保贷款、并购贷款、股改贷、贸易融资等金融服务,探索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对银行机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不良率高出自身各项贷款不良率3个百分点(含)以内予以监管容忍;探索设立人才贷风险补偿资金,引导金融机构提供资产抵押+信用+人才融资产品;发布科创企业白名单,鼓励银行机构投早投小,提升科创型企业首贷比;鼓励各级政府性担保机构对入库企业提供融资增信支持,融资担保费率控制在1%以内;鼓励保险公司发挥融资增信作用,为拟上市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提供保证保险服务。积极申创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推进构建金融支持科创企业全生命周期的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科技局、市人社局、市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人行六安市中心支行、六安银保监分局、市产投公司)

12.深化资本市场部门合作。深化与安徽证监局、沪深交易所、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安徽省股权托管交易中心等合作交流,深入对接长三角资本市场服务基地,加入基地联盟城市,通过共同开展资本市场专题培训、走访调研、课题研究等形式,为企业对接资本市场提供一站式、全方位、高效率服务。(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金融监管局)

13.引育资本市场服务机构。引育一批专业强、服务优、素质高的资本市场服务机构,鼓励支持证券、股权投资等资本市场服务机构落户六安。完善证券公司保荐人联系市县区制度,导入更多优质券商资源深入基层,点对点为当地政府和企业提供上市融资政策咨询和专业指导,充分发挥资本市场服务机构在上市后备企业培育、资本要素整合集聚、专业人才培养输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搭建企业与资本市场服务机构的交流平台,不断提升服务企业对接资本市场质效。(责任单位:六安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

三、保障措施

(一)建立工作推进机制。高位推动,成立由市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组长的六安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组,下设资本市场服务办公室,牵头统筹推进企业上市工作,负责具体事务的协调服务和过程监督,各有关部门、各有关金融机构明确一名资本市场服务专员参与办公室工作,各县区比照建立工作机制。各县区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抓上市工作,围绕重点储备(青雁)企业库建立五个一工作推进机制,即每个企业明确一名县区领导亲自挂帅、一个职能单位牵头指导、一套县区专班跟踪服务、一家银行机构信贷跟进、一个企业内部上市工作小组具体实施,力争短时间内企业上市工作有实质性突破。市、县区相关部门要优化部门协同机制,对企业在上市挂牌过程中需要解决的各类问题,在依法合规的前提下按照一事一议”“一企一策的原则,简化内部流程,限时办结反馈。(责任单位:六安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组成员单位)

(二)健全考核激励机制。将各县区企业上市挂牌工作和资本市场培训工作纳入年度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范畴。对我市证券营业机构(分公司)支持我市企业上市挂牌、再融资等业务工作和开展投资者教育、权益保护等活动情况进行年度综合评价,确定等次,对优秀等次由市政府予以通报表扬。(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委督查办、市金融监管局)

(三)建立宣传培训机制。坚持市县联动,落实全省万家企业资本市场业务培训专项行动,加强资本市场舆论宣传引导,全面提升企业家理解和运用资本的能力,推动更多企业利用多层次资本市场加快发展,发挥典型示范效应,营造浓厚企业上市氛围。引入具有业内影响力的资本市场高峰论坛、科技金融路演、券企融资对接等活动在六安举办,通过媒体报道、成果推广等形式持续提升资本市场对企业的影响力。(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金融监管局)

(四)建立人才培养机制。加强资本市场工作队伍建设,积极充实配备各县区党政领导班子具有金融专业知识的领导干部;提升领导干部的资本市场专业能力,定期举办市县区党政领导干部、金融部门干部参加的资本市场专业知识专题培训;完善资本市场人才培养、合作交流机制,积极选派干部至安徽证监局、沪深交易所、资本市场服务机构实践锻炼,为加快推动企业上市挂牌、提升上市公司发展质量、提高直接融资比重等工作提供人才支撑和专业支持。(责任单位:各县区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委组织部、市金融监管局)

 

附件:1.六安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组

  2.十四五各县区企业上市雁阵计划目标任务分解表


附件1

六安市推进企业上市挂牌工作领导组


  长:潘东旭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刘洪洁  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政法委书记

        谢     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长

        陆     市政府秘书长

  员:       市政府联系副秘书长

    市中院副院长

甘正祥  市检察院副检察长

黄文应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非公工委书记

许海东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委网信办主任

翁朝晖  市委宣传部部务会成员、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市委督查办主任

戴立文  市发改委主任

鲍来花  市科技局局长

王友年  市经信局局长

黄家玉  市公安局副局长

    市司法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王永峰  市人社局局长

袁绪汉  市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冯先民  市生态环境局局长

汪宏军  市住建局局长

李卫东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汪能武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黄战野  市水利局局长

    市商务局局长

    市文旅局局长

周自伦  市应急局局长

方厚奇  市市场监管局局长

汪英来  市金融监管局局长

王光军  市数管局局长

闫浩滨  市投创中心主任

陈恩宏  市产投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沙文胜  市税务局局长

杨东晓  人行六安市中心支行行长

章勇军  六安银保监分局局长

    市开发区管委主任

韦能武  霍邱县政府县长

    金寨县政府县长

张守锐  霍山县政府县长

王万喜  舒城县政府县长

黄媛媛  金安区政府区长

董永来  裕安区政府区长

郑武军  叶集区政府区长

领导组下设资本市场服务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金融监管局,汪英来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十四五”各县区企业上市“雁阵计划”目标任务分解表


                                        单位:  

县区

十四五上市公司

十四五末重点储备(青雁)企业户数

期初数

新增数

期末数

霍邱县

0

1

1

1

金寨县

0

1

1

3

霍山县

1

1

2

2

舒城县

0

2

2

4

金安区

0

1

1

3

裕安区

0

1

1

2

叶集区

0

1

1

1

市开发区

1

2

3

5

全市

2

10

12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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