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金融 工作办公室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单位:万元
项 目 |
预 算 数 |
决 算 数 |
合 计 |
1 |
2.32 |
因公出国(境)费 |
0 |
1.38 |
公务接待费 |
1 |
0.94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 |
0 |
0 |
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0 |
0 |
公务用车购置 |
0 |
0 |
注:本表反映部门本年度“三公”经费支出预决算情况。其中,预算数为“三公”经费年初预算数,决算数是包括当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结转资金安排的实际支出。
二、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金融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万元,支出决算为2.32万元,完成预算的232%,决算数大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无因公出国(境)预算,2017年8月份安徽省人民政府港澳事务办公室组织人员参加“香港‘一带一路’高峰论坛暨专题培训班”,我办按要求安排一名工作人员赴港参加培训,因此产生1.38万元因公出国出境费。为全面反映“三公”经费支出,本次公布的“三公”经费决算为部门汇总数,仅包含市金融办本级,无下属单位。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六安市金融办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1.38万元,占59.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94万元,占40.5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1.38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08万元,下降6.15%,下降的原因是出国(境)考察具体情况不同。2017年六安市金融办因公出国(境)团组0次,累计出国(境)1人次。该项经费根据外办批准的因公临时出国(境)计划,按照规定标准安排。主要是用于学习培训。经费使用严格按照《六安市市直党政机关因公临时出国经费管理办法》(财行〔2016〕262号)等相关规定执行。
2.公务接待费支出0.94万元, 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减少0.12万元,下降11.32%,下降的原因是严格按照公务接待的标准执行。2017年六安市金融办国内公务接待共38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127人次(其中外事接待0人次)。主要是用于招商引资和金融业务接待。经费使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省政府30条要求,严格执行《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六安市市直机关公务接待费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5〕236号)相关规定。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与2016年度决算相比,持平。2017年没有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和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17年底,六安市金融办机关及所属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联系方式:六安市金融办政务公开电子邮箱:lajrb@luan.gov.cn,联系电话:33715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