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行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六安市卫健委发布时间:2019-11-25 17: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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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政办〔201933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现将《六安市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1119     

 


 

六安市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行动方案

 

 为全面提升我市中医药服务能力,促进中医药事业、产业融合发展,助力国家中医药综合改革试验区创建和“西山药库”建设,切实发挥中医药在打赢脱贫攻坚战、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风险、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独特优势,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发展中医药的重要论述,以及全国卫生与健康大会、全国中医药大会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理念,探索体制机制创新,全面提升中医药服务能力,充分发挥中医药的独特优势,为保障群众健康、促进健康六安建设夯实基础。

二、工作目标

通过五年的努力,进一步强化市、县政府各办好1所公立中医院的主体责任,市中医院创建全国名院、跻身百强中游,四个县中医院均达到三级中医院基本建设标准和服务能力要求,至少有2所升为三级中医院、进入全国500强;巩固学科建设成果,每所县级中医院新增至少3个市级以上重点中医专科,每年新增不少于10名中医药人员,中医药人才队伍结构趋于合理;加强“十大皖药”道地中药品牌开发利用,中医药多业态协调发展;推进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遴选不少于30个中医优势病种开展临床路径和按病种付费;中医药服务特色和优势彰显,中医院真正姓“中”,中医药服务人次较2018年翻一番。

三、主要措施

(一)进一步建立健全中医医疗服务体系。

1.加强市中医院建设。启动实施国家中医药传承创新项目,并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如期投入使用。支持市中医院在金安、裕安等县区采取紧密型城市医联体等形式,建设中医服务项目。加快项目实施进度,为项目建设在规划、用地、融资等方面开辟绿色通道,提供便利条件。支持市中医院牵头组建市、县区中医医联体,切实加大对县级中医院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等级创建、医院制剂使用等帮扶力度。以市中医院为依托,积极争取中国中医科学院直属医院等优质中医药资源下沉,延伸帮扶县级中医院能力提升。(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市医保局、市中医院)

2.加强县级中医院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完成县级中医院标准化改造和建设任务。参照三级中医院基本建设标准,切实解决县级中医院场地、规模、发展空间等问题。叶集区人民医院(市六院)增加中医药服务供给,达到三级中西医结合医院的服务能力和规模;鼓励和支持金安区、裕安区与市中医院合作开展中医药服务。(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卫健委、市中医院)

3.加强综合医院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中医药服务能力建设。加强各级综合医院的中医科、中药房建设,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科床位占总床位的比例不低于5%;所有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配备2名以上中医类别医师,中医综合服务区(中医馆、国医堂)建设实现全覆盖;积极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的中医药服务。巩固霍山县、金寨县“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创建成果,支持舒城县创建“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中医院,县区政府)

4.促进社会办中医机构发展。支持社会力量举办中医医疗机构和其他各类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鼓励公立中医医疗机构以品牌、技术、人才等资源与社会力量合作举办多种所有制性质的中医药健康服务机构。大力发展中医诊所、门诊部和特色专科医院,鼓励连锁经营。全面实施传统中医诊所备案管理。(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二)加强重点学科建设。

5.实施中医重点专科提升工程。推进市中医院“国家示范卒中防治中心”“国家肿瘤多学科诊疗试点医院”工作;巩固国家级重点专科肾病科、心病科、护理学科及国家卫健委临床重点专科肿瘤科的建设成果,扶持省级5个中医重点专科、6个重点续建专科(专病),加强7个市级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建设。(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中医院)

6.实施中医重点专科(专病)培育工程。支持创建国家和省、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重点培育20个市级以上中医药重点专(学)科,进一步提升骨伤、肛肠、儿科、皮科、妇科、针灸、推拿以及心脑血管病、肾病、周围血管病等特色专科专病建设。对新创建成功的国家、省、市级中医药重点专科(专病),同级财政按每学科30万元、20万元、10万元标准给予奖补。积极打造安徽省区域中医(专科)诊疗中心。(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县区政府)

7.加强综合服务能力建设。在推进远程影像、远程心电、胸痛、卒中中心等区域中心建设时,将中医院与综合医院同等对待。在突出中医药特色的同时,提升中医院外科手术能力、医院感染控制水平、重症医学科能力、血液透析水平、麻醉医疗能力,推广适宜的微创诊疗技术,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责任单位:市卫健委)

(三)加强中医药人才队伍建设。

8.加大高端中医人才柔性引进工作力度。在开展高端人才柔性引进工作中对中医院给予倾斜。在全面落实《关于加快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实施意见和六安市柔性引进市外人才暂行办法》(六发〔201637号)与《中共六安市委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实施人才优先发展战略的意见》(六发〔201644号)的基础上,对市、县级中医院引进外地国医大师、江淮名医(中医)等省级以上中医药专家,来我市开设名医工作室、定期坐诊、带教讲学等,签订3年及以上聘用合同的,同级财政对中医院按照30万元/人、15万元/人的标准给予一次性专项补助。鼓励吸引基层名中医或当地群众普遍认可的老中医、老药工到县级中医院建立老中医药名家传承工作室,给予必要支持。(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县区政府)

9.畅通中医药专业人员招聘通道。市、县中医院每年招聘人员中中医药类人员不得低于50%,直至中医药人员数量结构达到合理水平。县级公立中医院可根据需要设立特设岗位,引进紧缺、高层次的中医人才;招聘急需的中医药类大学毕业生(含专科学历)、有资质中医药人员不受报考比例限制;全日制本科且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医师资格人员可通过面试考察录用。在落实公立医院编制周转池制度时,向中医院倾斜。(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委编办、市卫健委,县区政府)

10.加大中医药人才培育力度。制定实施中医药技术骨干和学科带头人培养计划,持续开展中医药“游学”行动,培养造就一批中青年名中医和学科带头人。强化县级中医院中医药人员到上级中医院进修培训(至少半年以上)工作,实现人员全覆盖。鼓励退休中医医师到基层提供服务,鼓励市、县级中医院高年资中医药专业技术人员承担“西学中”“师带徒”培训带徒任务,学员经市级以上中医药主管部门考核合格后,可在医疗机构中从事相关中医药服务。支持皖西卫生职业学院等高等院校依据有关规定,开展具有中医药特色的自主招生,开办传统中医班,培养具有中医药特长的实用人才。开展中医院在岗非中医药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西学中”全员培训。同级财政每年安排中医药人才培育专项资金予以支持。“皖西名医”等评选活动确保中医药人员一定份额。(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县区政府)

(四)加强道地中药品牌开发利用。

11.加强中药品牌建设。加快西山药库开发建设,加大“十大皖药”六安道地药材保护和开发利用力度。开展道地药材、中药材商品规格等级、示范基地建设等标准规范的制定,不断提高中药材生产、产业化水平,强化中药材质量标准体系建设。推动以药食两用中药材为主要原料的健康类产品的产业化开发生产。(市农业农村局、市“一谷一带”办、市市场监管局、市林业局、市卫健委,县区政府)。

12.做强做优中医药企业。实现霍山石斛进入国家药典标准、地方食品安全标准体系和药食同源名录,推进后续开发利用。引进、扶持重点中医药企业开展经典名方、验方、医院制剂筛选及开发,支持企业进行特色中成药和医疗机构制剂深度开发,重点培育一批道地中药大品种。(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一谷一带”办、市卫健委,霍山等县区政府)

13.鼓励支持中药制剂的研发使用。按照医院制剂管理规定,鼓励中医院将经方和安全有效的经验方制成膏、丹、丸、散等传统制剂,扩大医院制剂品规。探索开展“皖西名方”评选推广活动。医院制剂经批准可在医联体内调剂使用,提高使用率。探索智慧药房建设。积极引进省内外大型中药企业参与医院制剂开发推广、智慧药房建设等。(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市“一谷一带”办)

14.促进中医药产业综合发展。推动中药材种植基地建设与乡村旅游、文化推广、生态建设、健康养老等产业深度结合,探索“中药材+旅游+扶贫”新途径,开发一批具有地域特色的中医药健康旅游产品和线路、特色旅游养生小镇,建设一批国家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促进中医药与体育产业结合,积极推广具有中医特色的健身活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一谷一带”办、市卫健委、市民政局、市文旅局、市教体局、市扶贫局)

(五)推进符合中医药服务特点并予以倾斜支持的医保支付方式改革。

15.遴选不少于30个中医临床路径病种,纳入医保按病种收付费范围,在保证疗效的基础上科学合理确定中医病种收付费标准。(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

16.对于主诊断相同、中医治疗和西医治疗可以达到同等治疗效果的,实行相同的按病种收付费标准。将符合条件的中医门诊治疗纳入门诊慢病特病医保支付范围。(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

17.将符合条件的中医诊疗项目、中药饮片、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和中医康复治疗中运用的现代康复技术纳入报销范围,适当提高中医药报销比例。(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

18.在调整医疗服务价格时把中医医疗服务作为重点同步调整,并允许突破整体价格调整幅度,重点提高中医辩证论治收费标准。探索开展对针灸、推拿等中医医疗技术按中医药人员技术水平分级定价后医保按基准价报销试点,并逐步推开。(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健委)

(六)支持中医院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

19.支持县级中医院与综合医院同等牵头建设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按照省“两包三单六贯通”的改革路径,落实医保基金和基本公共卫生资金打包预付,建立政府办医、医共体内部管理和外部治理三个清单,实现居民看病就医六个环节上下贯通。(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市医保局、市卫健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委编办)

20.拓展紧密型县域医共体中医药服务内涵。县级中医院要支持医共体成员单位中医馆、国医堂等中医药综合服务区建设,增加中医药设备配置和人员配备。结合实施健康中国行动,促进中医治未病健康工程升级。在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丰富中医治未病内容,鼓励家庭医生提供中医治未病签约服务,开展中医药防治慢性病服务包,并将中医药服务融入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包,促进中医药在家庭病床、养老机构的使用。(责任单位:县区政府,市医保局、市卫健委)

(七)创新中医院发展机制。

21.转变发展方式,促进中医院大力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遵循中医药发展规律,规范中医医院科室设置,建立健全体现中医药特点的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卫生技术人员以中医药人员为主,提供以中医药为主的医疗保健康复服务,促进中医医院真正姓“中”,突出中医特色,提升综合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22.鼓励特色发展,建设一定数量的中医经典病房。总结探索以中医为主治疗疑难重症和复杂疾病的方法和经验,并向其他科室推广和复制。(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

23.大力发展“互联网+中医药”。实施“互联网+中医药健康服务”行动,推进以中医医院管理和中医电子病历为重点的医院信息系统建设,创新移动医疗、智慧医疗、智慧中药房等服务模式,提供包括中药饮片、中西成药调剂、中药煎煮、膏方制作、送药上门、用药咨询等服务,切实提高中医药服务可及性,最大程度地便民惠民。(责任单位:市卫健委、市医保局、市财政局)

24.完善公立中医院运行机制。强化对公立中医院六项投入保障和绩效考核激励机制建设,全面落实“两个允许”(即“允许医疗卫生机构突破现行事业单位工资调控水平,允许医疗服务收入扣除成本并按规定提取各项基金后主要用于人员奖励”)的医改要求。同综合性医院同步深化人事薪酬制度改革,充分调动医院和医务人员提供中医药服务的积极性。(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市卫健委)

四、强化保障

25.强化组织领导。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行动在市医改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组织实施,纳入医改目标任务考核内容。市医改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和县区政府要高度重视,依法履行保护、扶持、发展中医药事业的职责,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及时研究解决中医药传承发展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落实有关政策措施。(责任单位:市医改办、县区政府)

26.强化政府投入。强化政府办医责任,全面落实对中医药事业扶持政策,加大对中医药事业的投入。县区政府要设立中医药学科建设、人才引进和培养专项资金并纳入财政预算;对纳入全国500家重点建设单位的县级中医院,县区政府要加大投入、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各级政府加大对中医医疗机构新建和改扩建项目投入支持力度,并优先列入政府投资计划。(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健委,县区政府)

27.强化宣传引领。实施中医药文化传播行动,扩大中医药文化传播覆盖面,扎实推进中医药知识技能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综合运用各类媒体,大力弘扬中医药文化,广泛宣传县级中医院振兴发展对于县域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充分调动各方面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广泛凝聚社会共识,营造促进中医药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卫健委,县区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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