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4 Not Found


nginx

审计整改情况报告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文旅局发布时间:2021-12-07 15:13
字号:

根据《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 》(六审综报〔2021〕11号)指出我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存在的问题,我局高度重视,召开党组会议研究布置整改工作情况,制定了相关整改措施并快速推进有关整改工作,基本完成了相关任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有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方面存在的问题。

1.市文旅局未要求旅行社按规定开设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定期账户。

整改情况:截至11月16日,审计中提及的12家未开设旅游质保金专用定期账户的旅行社,已有10家完成定期账户的开户工作,共计转存质保金75万元。目前还有2家旅行社未完成整改,涉及保证金22万元,其中金寨县乐途旅行社(20万)长期停业无法联系,六安市源野旅游有限公司(2万)正在办理企业注销手续。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督促企业,加强质保金管理。

二、预算编制方面存在的问题。

1. 无依据编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预算。

整改情况:皖西博物馆无公车,根据财政给符合配车条件而没有配车的单位核定租车费,按照人员编制数,财政预算每年安排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于单位租车费用。2022年预算编制时我单位已向财政申请将经济科目调整为“其他交通费”,并严格按照预算科目支出。

2. 图书馆运营经费未编入年初政府采购预算。

整改情况:今后我局严格按照《关于印发六安市本级预算管理办法的通知》(六政办〔2014〕26号)要求,将符合市本级政府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的项目支出,在编制2022年度部门预算时,已将按规定将图书馆委托运营经费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3. 皖西博物馆讲解费收入未编入年初预算。

整改情况:本次审计问题提出后,皖西博物馆就讲解费收入的管理问题立即请示了财政非税局及对口科室,根据财政给出的指导意见,该收入不属于非税收入,不纳入非税专户管理,讲解费管理方式不变,继续缴入财政特设户管理,2022年度预算编制时,已将讲解费收入编入“纳入特设户管理的非税收入—其他收入”。

三、支出预算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部分项目预算执行率较低。

整改情况:一是2020年市文旅局旅游发展专项资金和城市街区创城环境提升工程项目执行率较低的主要原因是资金下达较晚,部分项目需按合同约定支付,形成结转结余资金522万元。目前已完成支付353万元,预计到12月10号完成支付75万元;旅游宣传营销奖励资金50万元和旅游市场开拓培育补助项目资金68万元与2021年旅游专项资金整合进行分配使用;二是皖西博物馆2020年提前下达国家文物保护专项资金,项目资金总额是450万,中标价是356.48万。皖西博物馆于2021年7月10日至9月30日闭馆实施该项目,已于9月底完成。10月26日通过省文物局专家验收,11月10日已支付合同总价的95%即338.7万元,剩余资金根据专家验收意见增补设备。                

2.政府采购超预算。

整改情况:今后我局严格按照《六安市本级预算执行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加强年度政府采购预算、资产购置预算和政府购买服务事项的编制工作,严格按照批准的政府采购预算执行采购工作。

3.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不到位。

(1)支持县区重点企业(项目)资金未设置绩效目标。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设置具体绩效目标。根据上述问题,我局在编制2022年度项目预算时,按照“谁申请资金,谁设定目标”的原则,规范编制绩效目标和指标,推进绩效目标与预算编制深度融合,把绩效目标作为预算执行、绩效评价、绩效问责的重要依据。二是加强绩效追踪考核。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我局制定《六安市文化和旅游局2020年度市级旅游产业资金支持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于11月8日至24日期间,对支持县区的重点企业项目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实地检查项目进展,履行绩效追踪考核,督促各县区提高项目效能。

针对我局2020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存在的问题,我局于11月18日举办全市文旅系统财务人员业务培训,针对我们目前财务管理工作的需求、绩效督查及审计中发现的问题、以及日常财务运行工作中的短板弱项,邀请专家进行授课,进一步提升全市文旅系统财务管理人员整体业务水平,规范财务行为。

4.部分专项资金项目设置不科学、资金使用不规范。

(1)部分专项资金项目设置不科学,引导作用不明显。

整改情况:根据贵局反馈的宝贵建议,我局加大对项目的投入,在2021年旅游专项资金分配方案中,拟安排1000万元经费要用于支持县区文旅项目,且在6月份对县区开展2021年市级旅游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重大项目申报工作,同时进一步明确项目资金绩效目标,对可量化评估的部分进一步细化、量化,严格绩效目标管控。因市财政统一整合涉农资金,并且规定市本级专项资金仅限于开展本级专项业务,禁止对县区进行转移支付,故已按要求终止2021年度对县区重大项目补助资金申报工作。今后我局将合理统筹旅游资金安排,真正发挥财政奖补的资金引导和撬动作用,避免碎片化、普惠式补贴,依据“集中资金办大事”的原则进行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

(2)未对专项资金使用进行监管。

整改情况:截止9月30日,支持县区21个项目资金使用情况如下:霍山县与儿街大沙埂农业园项目已完成建设,八月底完成审计决算和拨款;凡冲茶海项目计划八月底完工,九月底完成审计决算和拨款。金寨县莲花山设计图纸已完成,拟和今年金寨安排的乡村振兴项目130万,一起打捆招标,预计10月份完成拨付。其余18个项目均已拨付到项目单位。根据《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我局将在11月中旬对2020年度旅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支持县区的重点企业项目开展年度绩效评价,实地检查项目进展,履行绩效追踪考核,督促各申报项目单位提高项目效能。

四、财务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1.单位应缴纳部分公积金直接发放给个人。

整改情况:我局按照公积金管理办法规定,经重新测算,在发放市旅游质监所、信息中心等单位2020年度绩效工资时将2017-2019年事业单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单位公积金部分扣除,并在汇缴2020年度一次性奖励绩效公积金时,将上述资金一次性补缴。

2.支出管理不规范,报销凭证附件不规范。

整改情况:自审计发现问题起,我局严格规范费用报销手续,加强报销审核力度,规范报销程序,杜绝类似现象发生。

3. 往来款长期挂账未清理。

整改情况:一、关于市文旅局本级3笔往来款长期挂账系遗留问题,我局将加强与市财政等相关部门对接,就“应收皖西演艺传媒公司100万元、应付东方金河公司100万元往来款”寻求解决途径;关于应付住房基金收入3.59万元,经与市公积金中心对接,此项经费属于单位职工房改经费,全市涉及单位较多,我局无权自行处理,需市公积金中心作出相应解决方案后参照执行。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接,及时清理我局往来款长期挂账现象。二、文物管理局应付六安双墩一号汉墓保护大棚工程质保金5.8万元,按照合同规定,2018年2月审计结算,质保期5年后支付质保金,2023年2月方可清理往来账目;应收六安汉代王陵墓地保护规划费用和六安汉代王陵墓地安全技术防范系统及监理费合计298.4万元,该项目经国家文物局评审通过后才能继续施工,接下来对接国家局尽快落实评审工作。下一步,我局将继续加强对接,及时清理我局往来款长期挂账现象。

4.部分固定资产未入账。

整改情况:上述问题审计期间已整改。今后我局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定的操作程序标准,规范购置资产,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入库。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

404 Not Found

404 Not Found


ngin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