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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六安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市司法局发布时间:2021-09-28 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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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司秘〔202179

 

关于开展六安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中期评估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司法局:

为认真落实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六办发〔202011号),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市司法局拟于近期组织开展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期评估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估时间

评估工作自10月中旬开始,至10月底结束。

二、评估内容

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六办发〔202011号)情况,重点是:

(一)法治宣传教育服务。包括:1.在每个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阵地提供法治文化产品。2.每个村(社区)“法律明白人”、“法治带头人”情况。3.每个村(社区)法治文化阵地情况。

(二)律师法律服务。包括:1.各县区律师数量、发挥作用情况。2.各县区律师办理诉讼案件情况、担任法律顾问情况。3.律师事务所建设情况。

(三)调解服务。包括:1.各县区人民调解的成功率、协议履约率情况。2.各县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组织、律师调解工作室、专职人民调解员情况。3.各县区行业性、专业性人民调解委员会、乡镇(街道)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和企事业单位、派驻有关单位和部门的人民调解工作室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情况。

(四)村(居)法律顾问。1.各县区村(居)法律顾问数量、配备比例。2.各县区村(居)法律顾问每年为每个基层组织和村(居)民提供法律服务情况。

(五)公证法律服务。1.各县区公证员队伍建设情况。2.公证质量及公证法律服务开展情况。

(六)法律援助服务。1.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情况。2.刑事法律援助情况。3.各县区律师承办法律援助案件情况。4.各县区法律援助经费情况。5.提供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服务情况。

(七)基层法律服务。1.各县区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乡镇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数量。2.为有需求的城乡居民提供法律服务情况。

(八)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1.各县区各级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设立公职律师、聘请法律顾问情况。2.国有企业、重点民营企业设立法律顾问、公司律师情况。3.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公司律师参与决策过程、提出法律意见情况。

(九)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1.各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实体平台规范化建设情况。2.宣传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的功能作用,提升群众的知晓率和拨打率情况。3.各县区公共法律服务机构在安徽法律服务网开设法律服务电子商铺、发布法律服务产品、推荐报送公共法律服务案例情况。对网络留言咨询答复时间、满意率、审核率情况。4.推广使用“六安掌上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情况。

三、评估方式及步骤

采用书面自评和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书面自评。各县区司法局结合工作实际,根据评估重点内容,将本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情况形成报告,经主要负责人同意签字盖章后,将报告纸质版和电子版于20211020日前报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二)现场评估。由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牵头,在各县区自查基础上,采取座谈交流、实地查看、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组成各评估组赴各县区开展现场评估,并于10月底完成。各评估组应将现场评估工作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清单(主要包括评估工作开展情况、评估结果及发现的问题、下一步工作建议等),于1031日前报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

四、工作要求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对于更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提高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具有重要意义。各县区司法局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精心组织、统筹谋划,确保到2022年,基本形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此次中期评估情况将作为2021年度依法行政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联系人:朱利强 陈怡  联系电话:3622015

电子邮箱:laflfw@163.com

 

附件:1.XX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期评估情况问题清单》。

2.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期评估分组名单。

 

 

 

                                                                                     六安市司法局

                                                                             2021928   

 

 

 

 

   附件1 

XX县(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中期评估情况问题清单

 

 

内容

评估的基本情况

 

存在的主要问题

 

 

 

 

 

意见建议

 

 

 

 

 

评估人员签名及日期

 

 

 

签名:                             年  月  日

备注

 

 附件2

 

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期评估

分组名单

 

根据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中期评估工作要求,市司法局派出各评估小组进行评估,具体分工如下:

第一组:

评估县区:霍邱县司法局、金寨县司法局

小组成员:胡林明   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

          朱利强   市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科长

          王圣任   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

第二组:

评估县区:霍山县司法局、舒城县司法局

小组成员:李    市司法局二级调研员    

          李德云  市司法局普法与依法治理科科长

              市委依法治市办秘书科一级科员         

第三组:

评估县区:金安区司法局、裕安区司法局、叶集区司法局

小组成员:张良平   市司法局副局长

               市司法局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科长

          孙开成   市司法局律师与法律职业资格管理科四级主任科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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