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防汛救灾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自然资源局发布时间:2022-06-30 1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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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局机关各科室、各直属单位:

现将《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防汛救灾应急响应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执行。

 

 

 

2022年6月30日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防汛救灾应急响应工作方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建立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部门配合应急管理体制,指导和规范我局防汛救灾应急处置工作,保证防汛救灾应急处置工作职责明确、运转有序、反应迅速、处置有力,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六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六安市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六安市防台风应急预案》《六安市城市防洪应急预案》内容,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工作原则

应急响应工作要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的原则,在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下,由局长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相关科室具体实施,直属单位和技术支撑单位紧密配合,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积极应对、规范有序。

二、组织领导体系及职责

我局成立防汛救灾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指导,协调全市自然资源系统的防汛救灾工作。

(一)防汛救灾领导小组职责

在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结合我市防汛救灾情况,负责对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防治、监测、勘察和预报预警工作;负责地质灾害应急救援的技术支撑工作;负责做好地质灾害应急调查和防汛抢险取用土地协调工作。

(二)防汛救灾领导小组组成及工作机制

组  长:李忠武  党组书记、局长

副 组 长:余培友    党组副书记、总工程师

王本伟  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

徐  力  四级调研员

成  员:储丹丹  矿管科科长

曾  科    办公室负责人

江绪武  管制科科长

许  娟  测绘科负责人

鲍远亭    信息中心主任

戴姜梅    地环中心主任

郑祥凤    省地环总站六安市地环站站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矿管科,由储丹丹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防汛救灾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日常管理。

1.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保障市委、市政府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及时了解汛期地质灾害的最新信息,根据领导小组的安排,协调各相关科室和直属单位应急处置工作。负责汛期地质灾害防治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工作,做好汛期地质灾害值班值守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材料汇总报送工作,负责核实上报灾、险情信息。

2.办公室:负责全市自然资源系统防汛救灾相关工作宣传报道。

3.管制科:负责防汛抢险取用土地协调工作。

4.测绘科:负责提供区域测绘成果资料。

5.信息中心:遇到地灾现场危害性大、危险性高,人员暂时难以进入情况,负责提供地灾现场地理信息数据;当缺少现势性强的地理信息数据时,负责组织相关技术支撑单位进行现场应急测绘,以便及时掌握地灾现场状况。

6.地环中心:负责地质灾害防治物资采购、应急处置车辆保障。

7.省地环总站六安市地环站:负责地质灾害应急调查,掌握地质灾害发生的基本情况、形成条件、诱发因素、稳定状况及发展趋势,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及潜在危害,为抢险救灾提供技术支撑。

8.其他科室及直属单位:在局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开展协助工作。

三、预警响应

市相关部门发布暴雨、山洪、台风黄色以上预警时,我局结合全市地质灾害易发分区和防治实际,通过手机短信、网络平台等渠道,向预警区内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受威胁群众及时发送地质灾害气象预警信息(蓝色预警信息不向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内容包括突发地质灾害可能发生的时间、空间范围和可能性大小等;会同应急管理、气象等部门联合开展地质灾害趋势会商;指导督促专业队伍和群测群防人员加密地质灾害隐患点巡查,做好地质灾害防范工作。

四、应急响应

当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启动防汛抗旱、防台风或城市防洪应急预案时,我局自动启动防汛救灾应急响应工作方案,由局防汛救灾领导小组统一负责组织协调地质灾害防治、应急测绘、防汛抢险取用土地等相关工作。其他纳入地质灾害防治管理日常决策程序,由矿管科汇总信息,提出建议,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决策。

(一)Ⅳ级应急响应方案

加强与应急、水利、气象部门会商研判,密切关注雨水情和台风动向。做好24小时值班值守和信息指令的上传下达并及时收集整理防汛防台工作动态。做好地质灾害信息的接收、核实、灾险情汇总和统计,向有关领导和上级部门报告。

(二)Ⅲ级应急响应方案

在Ⅳ级应急响应方案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协助地方做好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转移准备工作,做好应急测绘和防汛抢险取用土地协调工作准备;做好应急用车调派等保障工作。

(三)Ⅱ级应急响应方案

在Ⅲ级应急响应方案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防汛救灾领导小组副组长主持召开会议,部署防汛救灾工作。视情派出防灾督导组和应急调查技术人员进驻包保县区,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协助地方做好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转移。一旦发生灾、险情,及时查明发生原因,分析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建议,调查结束后提交应急调查报告。

(四)Ⅰ级应急响应方案

在Ⅱ级应急响应方案基础上增加以下措施,防汛救灾领导小组组长召开会议,部署防汛救灾工作。立即派出防灾督导组和应急调查技术人员进驻包保县区,指导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协助地方做好受地质灾害威胁人员转移。一旦发生灾、险情,及时查明发生原因,分析发展趋势,提出应急处置对策建议,调查结束后提交应急调查报告。

五、响应结束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防汛救灾领导小组或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应急响应结束:

1.市防汛抗旱指挥部结束防汛抗旱应急响应;

2.通过应急调查和专家认定,认为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已消除或者得到有效控制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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