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负责人解读】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王本伟解读《六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来源:六安新周报
六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成员、三级调研员王本伟
一、修订背景和依据
党的十九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就防灾减灾救灾工作作出重要指示,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新战略,为新时代地质灾害应急与防治工作指明了方向、提供了遵循。2018年市级机构改革后,原《六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涉及的部分部门和单位,在突发地质灾害应急工作方面的职责发生了变化,需要尽快按照机构改革职能调整的要求,对市级突发地质灾害应急的工作机制、职责分工做相应调整和完善。同时,强化预案与《六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专项预案的协同衔接。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自然灾害救助条例》《国家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安徽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安徽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六安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共六安市委、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市级机构改革的实施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结合我市地质灾害工作实际,起草修订了此《预案》。
二、修订意义和总体考虑
《预案》修订立足于2015年《六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框架和结构,参照《安徽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情况,根据机构调整后的职责划分,结合我市实际,对指挥机构、预警响应、应急响应、应急处置等内容进行调整和补充。修订《六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是构建新时期我市“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应急管理机制的现实需要,也是提高我市各级政府统一、科学、高效应对突发地质灾害的有效举措。
三、修订过程
2021年新修订的《安徽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出台后,我市启动了《六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修订工作,由市自然资源局联合市应急局共同起草,参照省预案进行修订后形成了《六安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征求意见稿),在征求了市直、中央驻我市等32家单位和各县区政府意见后,对预案再次进行了修改。经市司法局合法合规性审查,根据审查意见征求市人社局意见修改完善后,提请市政府印发。
四、工作目标
通过修订《预案》进一步强化应急指挥部组织体系,细化责任分工,明确工作职责,提高响应速度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发生突发地质灾害后能够第一时间组织力量及时果断采取措施,把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
五、主要内容
《预案》主要包含9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总则,明确预案编制的目的、依据、适用范围和工作原则。
第二部分是组织体系和职责。确定市级指挥部由市政府成立,总指挥为分管应急管理工作的副市长,办公室设在市应急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应急局局长担任。各县区人民政府成立县级指挥部领导、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内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发生较大以上突发地质灾害后,市指挥部设立抢险救援、转移安置、医疗救治、调查评估、后勤保障、新闻宣传6个工作组分别开展相应工作并设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各指挥部成员按各自职责分工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对工作。
第三部分是预防与预警机制。明确预警响应等级分为红色、橙色、黄色、蓝色四级,并对不同等级响应措施作出详细部署。
第四部分是应急处置与救援。按危害程度和规模大小将突发地质灾害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四个级别。确定突发地质灾害实行分级响应的原则,明确不同等级响应条件及响应措施、响应级别调整和终止等。灾情报告坚持速报、续保、终报的原则,按照灾害级别对报送部门、报送时限、先期处置措施作出明确要求。
第五部分是调查评估。对灾害发生后按照灾害等级确定调查评估工作主体,工作内容。
第六部分是恢复重建。明确灾后恢复重建内容,各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给予指导和帮助。
第七部分是应急保障。明确应急救援队伍组成,从资金、装备、物资、通信、交通及技术等各方面对保障工作提出要求。
第八部分是日常管理与责任奖惩。确定预案编制由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对宣传、培训、演练工作作出安排,明确奖励与责任追究情况。
第九部分是附则,对预案中专业名词作出解释,确定预案实施时间和预案解释工作。
六、创新举措
厘清“防与救”职责,形成合力。原预案中预警响应、应急响应等部分,机构改革前都在原国土资源部门,机构改革后预警响应在自然资源部门,应急响应主要在应急管理部门,自然资源部门配合,新的预案按照单位职能明确了预警响应、应急响应相关内容,突出强调了联合机制。
七、保障措施
规范细化应急处置措施。《预案》对灾情信息的报送内容、时限按要求进行了规范调整,对应急处置措施中监测预警、会商研判、派出工作组、指导防控和救援、成立现场指挥部和救援、信息发布等内容进行了细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