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政务公开考评双向互评工作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发布时间:2022-01-06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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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政务公开办、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考评方案的通知》(六政办秘〔2021〕102号)要求,现将双向互评环节相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考评内容

1.市直相关单位根据《市直重点领域部门对县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考评分工表》(见附件1),制定相关测评细则进行考评。测评主要依据各县区本级和县区级对应的重点领域部门网上公开情况和日常工作推进情况量化打分,不得要求考评对象报送材料,不得上门考评。

2.请各县区政务公开办使用《各县区测评市直单位打分表》(见附件2),对相关市直部门(见附件3)政务公开网上信息发布情况、日常工作推进情况进行综合评价。

二、工作分工及时间安排

1.2022年1月14日前,市直相关部门根据《市直重点领域部门对县区重点领域政务公开考评分工表》制定考核指标和细则(均按照百分制制定),开展考核工作。

2.2022年1月20日前,市直相关重点领域部门完成考核任务,并将考核指标及各县区考评成绩(按百分制计分,折算相应分值;例如市委编办考评分工表中考核分值为4分,依据考评内容制定了100分的细化考核指标,霍邱县得分90分,最终得分为90/100*4=3.6分)通过OA系统报送至市政务公开办收发文员邮箱。

3.2022年1月25日前,各县区政务公开办对照测评打分表完成考评,填写各县区测评市直部门评分汇总表(附件4)发送至市政务公开办收发文员邮箱。市政务公开办拟于2月上旬组织各县区政务公开办集中审核、统计测评成绩(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4.2022年2月底,市政务公开办将考核结果按20%权重计入各县区、各市直部门总成绩。

三、相关要求

请市直有关部门依据《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2021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进一步细化测评内容。承担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的市直部门要通过各县区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审核各地目录编制与信息发布质量,并将审核结果和相关领域信息发布情况纳入测评内容。各县区对承担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任务的市直牵头部门测评时,要关注该市直部门的日常工作推进、调度情况,针对工作统筹协调力度不足的部门,要积极指出问题并予以扣分。各测评对象的测评成绩要有合理的区分度,最高分与最低分差不少于总分值的5%,达不到分差标准的将退回重新打分并纳入日常综合表现扣分项。

各有关部门要对测评过程和结果严格保密,不得对外泄露测评成绩。

联系人:李文红,联系电话:0564-3379080。

 

附件(不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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