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6年度六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等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6年度六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按规定开展宏观政策取向一致性评估、为基层减负一致性评估,确保决策内容合法、程序规范。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策草案时,应当说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三、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规定,制定本级人民政府和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该项工作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6年5月18日
2026年度六安市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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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文件名称 |
承办单位 |
文件出台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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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纲要的通知》 |
市发改委 |
2026年5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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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深化无证明城市建设若干举措》 |
市司法局 |
2026年11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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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六安市城区土地储备管理办法》 |
市自规局 |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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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六安市城市更新办法》 |
市住建局 |
2026年12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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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六安市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实施细则》 |
市交通局 |
2026年6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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