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行政府定价管理的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2025)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发布时间:2025-11-17 17: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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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型

一级项目

二级项目

收费标准

收费文件(文号)

定价部门

行业主管部门

备注

交通服务收费

一、车辆通行费

经营性公路(含桥梁和隧道)通行费

高速公路:1.客车车型分类收费标准(元/车公里):10.4520.831.141.32.货车收费标准(元/公里):10.4520.931.3541.7051.8562.20轴以上的货车,在第6类货车收费标准的基础上,每增加一轴,按1.1倍系数确定收费标准;10轴及以上货车收费标准按10轴货车标准执行;

普通收费公路:1.客车车型分类收费标准(元/车次):1102103124242.货车收费标准(元/车次):1类车102203304405506606轴以上货车的收费标准,在第6类货车收费标准基础上,每增加一轴,收费标准按10/车次递增,10轴及以上货车按10轴货车收费标准执行;

高速公路特大桥梁、隧道车辆加收通行费:车型分类收费标准(元/车次):1类车10215320425530630,第5类及以上货车,按照第5类车加收通行费标准执行。

具体收费标准相关文件。

《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17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皖交路〔2019144号、皖交路〔2020162号、皖交路〔2023201号、皖交路〔202565

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省价格主管部门、省财政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二、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

(一)公共文化、交通、体育、医疗、教育等公共设施配套停车场(库、泊位),具有垄断经营特征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具体标准详见定价文件

六发改价格函〔202375

六发改价格函〔2023162

六发改价格〔2023230

六发改价格函〔202487

六发改价格函〔202495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交通服务收费

(二)政府投资建设(设立)的停车场(库、泊位)收费

具体标准详见定价文件

六发改价格函〔20236

六发改价格函〔2024133

六发改价格函〔202556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三、船舶过闸费

 

省管船闸(元/吨次):重载0.72,空载0.54;其他船闸(元/吨次):重载0.45,空载0.18

省物价局、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皖价费〔201863号;省发展改革委、省水利厅、省交通运输厅皖发改收费〔2019148号、皖发改价费函〔2024444号、皖发改价费函〔2025230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水利或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四、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服务收费

(一)拖车费

拖车:1类车:400//次;2类车:500//次;3类车:550//次;4类车:600//次;5类车:700//次;6类车:700//次。

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皖发改价费函〔2019503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皖交路〔2025152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对故障车辆和事故车辆免收拖车费、吊车作业费。其中,故障车辆免费搬移至最近的高速公路出口或服务区,事故车辆免费拖移至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指定地点

(二)吊车费

1类车:800//次;2类车:900//次;3类车:1200//次;4类车:1400//次;5类车:1700//次;6类车:1700//次。

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皖发改价费函〔2019503号、省交通运输厅、省发展改革委皖交路〔2025152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交通运输部门

五、汽车客运站服务收费

(一)车辆站务基本服务收费

按运费收入的6%~10%不等的标准收费。具体标准见文件

六价业〔200671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交通运输部门

 

(二)旅客基本服务收费

0.5/·~1.8/·次不等的标准收费。具体标准见文件

六价业〔20128

授权市、县人民政府制定

交通运输部门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公证服务收费

(一)证明文件文书类公证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省发展改革委、省司法厅皖发改价费〔2024661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司法部门

 

(二)证明法律事实类公证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其他特定服务收费

、司法鉴定服务收费

(一)法医类司法鉴定收费

具体收费标准见相关文件

省发改委、省司法厅皖发改价费函〔2024400号;省发改委、省司法厅皖发改价费2025498

省价格主管部门会同省司法行政主管部门

司法部门

 

(二)物证类司法鉴定收费

省发改委、省司法厅皖发改价费2025498

 

(三)声像资料类司法鉴定收费

省发改委、省司法厅皖发改价费2025498

 

、危险废物处置费

医疗废物处置费

1.9/.日;0.12/人次;3-8/

六价业〔200854

授权设区市人民政府制定

生态环境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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