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实施情况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发布时间:2025-11-07 17: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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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抓制度创新,驱动复议应诉流程再造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六政办秘〔2024〕82号)出台后,积极推动制度建设取得新成效。2025年5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质效的意见》(六政办〔2025〕2号),明确主要负责人出庭范围及庭前准备、庭中发言、庭后职责,构建“出庭、出声、出解”责任体系,积极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质效提升。完善配套制度。市司法局结合本地办案实际,围绕行政复议案件办理全链条、各环节,密集出台系列配套制度规范。在案件处理层面,制定《六安市司法局办理市政府行政复议案件工作规则》,在保障查阅复制权利方面,出台《六安市行政复议案件材料查阅复制规定》,在档案管理方面出台《六安市行政复议档案管理办法》,在内部人员管理方面出台《六安市司法局行政复议人员办案守则》,形成完整配套体系。市政府任命首批16名行政复议员,行政复议委员会工作规则也在积极推动制定过程中,行政复议案件审理机制持续健全。

二、抓协同合力,推动实质化解取得实效

坚持源头预防、调解为先,用足用好“六尺巷工作法”,推动行政争议调解中心与“一站三中心”一体化建设运转,充分运用行业性专业性调解、案前调解等手段,构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体系。落实调解交办制度,建立“复议+调解”联动机制,将调解贯穿案件办理全过程。市政府召开以案促改促治会议,会商提升复议应诉和执法工作质效思路,同时认真梳理行政复议纠错和行政诉讼败诉典型案例50个,靶向聚焦行政复议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推动建立复议质效评价体系,出台案件审理标准。全市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后,案结事了率超过90%,调解和解率持续上升,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主渠道争议进一步彰显。市司法局会同司法机关建立行政争议调解中心,结合新形势与市中院联合印发文件实现行政争议调解中心实质、规范、有序、高效运行。规范执业索赔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市场监管、司法行政等单位联合出台指导意见,维护社会公序良俗,保护经营主体合法权益

三、抓出庭出声,推进负责人出庭闭环管控

强化责任落实,落实文件要求,压实复议机关和原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工作职责,区分经过应诉和未经过应诉的案件答复和举证职责。落实六政办〔2025〕2号文件要求,进一步落实政府及相关工作部门在行政应诉中的职责分工,完善具体、高效、顺畅的行政应诉工作机制,并明确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作为推进法治建设的第一责任人,对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要亲自部署、亲自过问、亲自协调、亲自督办,并积极参与矛盾纠纷化解。推动实质性化解矛盾纠纷。启动行政应诉质效提升行动,建立健全行政应诉工作督促机制,以“1+5联动”等方式,实行行政应诉案件事前提示、事中监督、事后通报等全过程跟进,着力解决“不敢说”、“不会说”问题。定期召开府院府检联席会议,出台联席会议纪要,健全完善协同沟通联络机制,及时准确了解新增行政诉讼案件、败诉风险案件化解、生效裁判执行等情况,做到行政诉讼案件底数清、情况明、信息灵、措施实。

通过流程再造,我市以制度创新赋能争议化解,已形成涵盖复议应诉全流程的制度体系,行政复议申请渠道不断畅通,复议应诉要素保障持续强化,质效闭环管控机制已初步建立,为我市行政复议应诉质效提升打下厚实根基。通过要素保障,我市行政复议应诉在实质性化解等方面激活了行政复议的制度优势,案件办理速度更快、质量更高、效果更优,开创了六安行政复议工作新模式,为法治政府建设提供有力支撑。通过质效督促,我市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实现从“出庭”到“出声”的有效转变,矛盾化解从“被动纠错”向“主动预防”升级,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介入感”、“参与度”。下一步,将全方位落实六政办秘〔2024〕82号文件要求,继续围绕中心大局工作,充分践行为民宗旨,于实干中浇筑行政复议坚实基座,在服务中厚植法治六安强劲引擎,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行政复议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充分发挥行政复议公正高效、便民为民的制度优势和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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