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六安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安徽省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的通知》(皖政办秘〔2025〕7号)要求,为做好我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依法科学调查,查清2020年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以来我市人口在数量、素质、结构、分布以及居住等方面的变化情况,客观反映人口发展状况,为科学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完善新时代人口发展战略、推动人口高质量发展提供准确的统计信息支持。
二、调查任务
调查对象为我市范围内抽中住户的全部人口,全市共抽取约1.7万住户、5.5万人。
调查内容为人口和住户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姓名、公民身份号码、性别、年龄、民族、受教育程度、行业、职业、迁移流动、婚姻、生育、死亡、住房情况等。
调查标准时点为2025年11月1日零时。
三、调查方式
调查以户为单位进行,被抽中的住户通过由政府选聘的调查员手持电子终端设备入户与互联网自主填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登记。
本次调查采用多种安全技术,构建坚实数据安全保障屏障,对数据传输过程全程加密,调查取得的所有个人资料,要严格限定用于调查目的,确保公民个人信息安全。
四、进度安排
按照国家统计局统一安排、省统计局具体部署,本次调查工作共分为四个阶段。
(一)调查准备(2025年5月-10月)。拟定工作计划、落实经费物资、选聘培训调查人员、区域划分与绘图、组织调查宣传、开展住房单元核实等。
(二)调查登记(2025年11月-12月)。开展现场调查、检查验收,进行事后质量抽查。
(三)数据处理发布(2026年1月-4月)。进行数据处理汇总,发布主要数据。
(四)资料开发阶段(2026年5月-12月)。编辑调查数据公报等相关资料,开展调查数据共享应用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由市统计局会同市有关部门成立六安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统筹调查的组织实施工作。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密切配合、信息共享。六安市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工作协调小组及相关工作机制不作为议事协调机构,任务完成后自动撤销。各地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充分发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居)民委员会作用,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积极参与、认真配合做好调查工作,确保调查任务顺利完成。
(二)坚持依法调查。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条例》《全国人口普查条例》有关规定,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调查数据。各级调查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必须严格履行保密义务,全流程加强对调查对象个人信息的保护,严禁向任何机构、单位、个人泄露或出售调查对象个人信息。
(三)广泛宣传动员。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深入宣传调查工作的重要意义和相关要求,引导调查对象依法如实填报调查内容,为调查工作顺利实施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四)落实经费保障。根据上级规定,2025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所需经费,由中央和省市县政府共同负担,各地对本级负担的调查经费,列入相应年度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保障调查工作顺利开展。
(五)配强“两员”队伍。重视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以下简称“两员”)选聘工作,从熟悉当地情况、有群众基础、有较强组织能力和责任心的人员中选聘。原则上调查指导员由乡镇(街道)统计人员担任,调查员从村(居)两委成员、网格员、大学生村官等人员中选任。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采取有效措施,认真组建“两员”队伍,按时支付“两员”劳动报酬,保证“两员”队伍稳定。
(六)加强质量管控。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建立健全调查数据质量追溯机制,充分利用部门行政记录、社会大数据等开展检查核查,确保调查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七)强化结果应用。深入挖掘调查数据背后的信息和规律,及时发现和掌握人口动态变化的新情况、新问题,充分发挥调查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为市委、市政府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025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