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六安市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发布时间:2024-10-11 10: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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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六安市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24930市政府第60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241011日    

 

六安市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2024724日,民政部、财政部印发《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方案》(民函〔202446号),将我市确定为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地区。为细化任务安排、体现地方特色,确保全国服务类社会救助试点工作取得实效,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办、国办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的意见》和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关于加强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的意见》以及我省的相关实施意见,聚焦社会救助困难群体多层次、多样化的救助需求,完善物质+服务的社会救助方式,让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兜底更有保障。

二、试点目标

用一年左右时间,针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刚性支出困难家庭成员和过渡期内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等困难群众,建立服务类社会救助清单制度,构建动态监测、需求评估、资源匹配、精准服务、监管有力的服务类社会救助运行机制。健全覆盖城乡、多元供给、平台支撑、运行高效的救助服务网络,形成资源有效整合、供需精准匹配、流程标准规范、成效可感可及的服务类社会救助格局。

三、试点任务

(一)建立健全服务类社会救助需求评估体系

1. 合理确定困境指标。探索建立困难群众需求综合评估指标体系,从物质、健康、教育、就业、社会支持、家庭照顾六大维度,分10个困境指标即:收入、居住、疾病、残疾、教育、就业、儿童青少年、家庭结构、社会保障、社会参与等。对困难家庭进行全面分析,精准地勾勒出家庭及个人致贫致困的根本原因。

2.区分困境层级。科学研判, 形成高(7个及以上困境指标)、中(5个及以下困境指标)、低(2个及以下困境指标)三个层级困境程度。

3.开展介入服务。分类帮扶,对低度困境家庭,以满足其家庭的基本需求、防止困境程度升级为目标;对中度困境家庭,以帮助支持和发展提升为主,挖掘和激发家庭复原力;对高度困境家庭,以降低家庭风险为出发点,开展深度个案服务,避免意外事件发生。

4.建立台账资料。健全主动发现机制。县区落实属地管理责任;乡镇(街道)及时推送处置预警信息,并加强动态管理;村(社区)加大摸排力度,建立并更新上报低收入人口需求台账。

(二)制定完善服务类社会救助清单

1.服务类别:

1生活类服务救助。可为失能、半失能等特殊困难群体服务对象提供日常探访慰问、帮办代办、膳食供应、居所清洁等项目。

2照护类服务救助。完善分散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协议工作制度,并为每名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集中购买住院护理险。

3拓展支持类服务救助。开展社工志愿服务。在村(社区)探索建立社会救助协理员+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红马夹帮扶队伍,对服务对象进行精准评估,并提供社会融入、能力提升、心理疏导等专业服务。探索智能看护服务。探索实施为分散特困供养人员安装智能看护系统,实现分散特困供养人员日常生活、走访探视、行动轨迹可视化,遇到突发意外时,可实时向邻里求助。

4资源链接类服务救助。开展政府+慈善帮扶救助。以政府救助为主导,对符合慈善救助条件的低收入人口,采用县级民政部门转介慈善组织的方式,由慈善组织提供走访慰问服务、捐赠衣物配发服务、慈善义工志愿服务等救助服务。提供转介服务。由县级民政部门协调人社、教育、卫健、残联、妇联等社会救助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为服务对象提供信息咨询、能力提升、技能培训、健康讲座、社区义诊、健康管理等服务。

2.设置服务项目:实施六助你,六地安”“月月相伴”“为爱前行”“慈善温暖你我等项目,积极开展不同类别救助服务,切实帮助其解决实际困难、恢复正常生活、实现自我发展。

(三)构建服务类社会救助网络

1.充分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实施汇救联助工程,实现社会救助一次申请、分类审核,探索前台受理、后台流转、部门协同、流程跟踪新格局。医疗救助。依托基层医保经办服务15分钟服务圈”,提供定期随访和上门服务,主动了解病情、治疗方式及治疗效果,全程帮办医保经办服务事项,提升低收入人口医保服务体验。教育救助。指导各校聘任“法治副校长”,教育和帮助未成年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增强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同时指导、支持、帮助和监督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履行监护职责进。加强安全教育,提高未成年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预防校内欺凌霸凌。住房救助。对符合当地住房保障条件的低收入家庭,通过实物配租优先予以住房服务救助。就业救助。开展“2+N”就业招聘活动,对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家庭提供职业介绍、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指导等公共就业服务。受灾人员救助。对遭遇自然灾害的低收入人口,按照相关政策提供相应服务类社会救助。

2.推动群团组织参与。开展困难职工救助关爱帮扶。市、县总工会委托同级民政部门,依托六安市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信息系统对申请困难职工进行经济状况核查,对符合条件的困难职工,开展大病救助、金秋助学、生活帮扶等救助,对符合条件的开展定期体检等服务。实施妇女儿童关爱帮扶。市、县妇联对符合条件的两癌患病人员,积极争取省级资金,实施两癌资金专项救助;加大贫病妇女儿童救助力度,开展贫病妇女儿童救助项目。加强残疾人关爱帮扶。县区残联持续做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加大数据分析运用;与卫健部门共同为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开展精准康复服务,实现残疾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应签尽签;全面实施《六安市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补贴实施办法(试行)》,完善残疾人基本辅助器具保障制度。

3.积极动员社会力量。以村(社区)救急难枢纽平台为基础,乡镇(街道)整合村(社区)干部、志愿者、社会组织等力量,依托党群服务中心,搭建社区社会组织孵化平台和社工人才队伍支持平台。引入社会组织帮助孵化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形成有效的社区慈善力量网络。乡镇(街道)通过组织社区周边商户开展座谈、“99公益日、设置爱心捐赠箱等活动,动员党员干部、商户和群众进行捐赠,并依托城乡社区治理项目资源,组织实施慈善活动,募集慈善资金。 

(四)建设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阵地

1.搭建县级服务类社会救助枢纽型平台。发挥县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工作协调机制作用,指导监督服务类社会组织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开展活动,建立健全考核评价制度、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奖励惩戒制度,并积极做好本区域服务类社会组织项目的征集、遴选和申报工作,进一步培养壮大服务类社会救助队伍力量

2.设立乡级社会救助综合服务平台。乡镇(街道)依托便民服务中心等场所,设置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协同办理工作窗口,设置AB岗。对不符合条件的及时进行政策解释;对符合条件的在2个工作日内进入审核确认环节;对非民政业务的,在1个工作日内转办相关单位。

3.设立村级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县(区)要督导乡镇(街道)对常年救助对象50人以上的村(社区)建立社会救助服务站(点),并配备相关工作人员,具体设置要求参照《关于进一步加强社会重点工作的若干措施》(皖民社救字〔202246号)执行

(五)建立服务类社会救助资金多渠道保障机制

1.服务类社会救助专项经费。原则上安排不超过当年中央和省下拨及本级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总额的1%的经费用于采购事务性和服务性工作,不在清单范围内的一律不得采购。不得使用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资金向聘用人员、劳务派遣人员发放工资、补贴等,不得用于工作经费、购置设备和建设工程等支出。

2.特困人员照料护理经费。对分散供养的特困人员,经本人同意,乡镇(街道)可整合照料护理经费,委托其亲友或村(居)民委员会、供养服务机构、社会组织、社会工作服务机构等提供日常看护、生活照料、住院陪护等服务。

3.养老服务资金。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提供集中照护服务,对象暂定为已纳入低保范围且经评估为完全失能等级并自愿入住机构的老年人。

4.慈善救助资金。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通过慈善捐赠、设立救助基金、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服务类社会救助。

5.残疾人康复服务经费。为符合条件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等残疾儿童和孤独症儿童提供康复训练救助,救助标准和服务内容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发〔201820号)执行。

6.其他服务类救助经费。探索低保家庭中的困难老年人、未成年人、重度残疾人和重病患者等特殊困难人群增发的、超出当地低保标准的低保金部分,在尊重低保对象意愿的前提下,用于为其提供服务类社会救助。积极推动地方留成彩票公益金对试点工作的支持和倾斜。

(六)健全服务类社会救助监管机制

1.加强日常监管。市、县民政部门要加强与同级财政、派驻纪检组对接,每年适时对政府购买的服务项目进行监督检查,特别对项目前期立项、中期实施、后期验收评估等全过程做到全监管、无死角。

2.突出数据监管。实施皋城慧救应用场景建设,按照群众点单、系统派单、机构(个人)接单的模式构建物质+服务信息化平台,实现统一资源、统一分配、统一监管、统一品牌,实现精准匹配、服务留痕、监管透明。

四、进度安排

(一)制定实施方案。在上级民政、财政部门的指导下,结合我市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实际,20249月底前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试点目标、重点任务、进度安排、部门职责、保障措施等,并逐级报送至民政部社会救助司。

(二)组织开展试点。202410月,在霍山县、金安区先行开展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明年初在全市铺开。20255月底前,重点围绕试点目标任务,深入推进各项试点工作,突出在建章立制、体系构建、组织保障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三)总结试点经验。20256月底前,在上级民政、财政部门的指导下,市级对试点总体情况、主要做法和成效、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等进行评估总结,形成试点工作总结报告逐级报送民政部社会救助司。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级社会救助管理部门要加强协调,合力推进,对县区给予指导督导各县区要将试点工作纳入当地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坚持点上突破、面上提升的原则,加快本区域服务类社会救助工作提质增效。

(二)科学有序推进。县区各有关部门要坚持统筹规划、有序推进、用活政策,因地制宜、实事求是、按规矩办事。健全容错纠错机制,激励基层干部担当作为。

(三)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发挥媒体作用,广泛宣传,及时总结典型经验做法,积极回应群众关注热点,正确引导舆论。通过多种形式,宣传社会救助相关政策,传递党和政府的温暖,提高政策知晓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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