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进优质均衡发展责任清单》的通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进优质均衡发展的意见》(皖政办〔2023〕14号)精神,加快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和城乡一体化,优化我市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贯彻落实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站位。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是政府的法定责任,是基本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各县区、各单位要充分认识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优化布局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和重大民生工程,切实抓紧抓好。到2027年,各县区全部到达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标准;到2035年,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全覆盖成果得到巩固提升,全面解决“城镇挤、乡村弱”问题,全面实现办学条件校校达标,为师生创造良好的教学、文化、生活环境。
二、落实各项任务。各县区、各单位要立足实际,认真研判人口发展和资源变化趋势,明确时间节点,压实工作责任。要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提高工作的针对性,抓好优化布局工作的推进和落实,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三、强化跟踪问效。优化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工作是一项系统长期的任务,各级政府及教育督导部门要加强对规划制定、学位供给、师资配备等任务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对工作任务进展情况进行跟踪问效,督导结果纳入对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内容。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总结成功做法和典型经验,及时宣传推广,积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推动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布局。
2024年7月8日
附件:
六安市优化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推进优质均衡发展责任清单
序号 |
任务事项 |
贯彻落实措施 |
牵头责任单位 |
配合责任单位 |
一、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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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科学编制义务教育学校布局专项规划 |
根据城镇化、学龄人口变化趋势以及办学标准,按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和建设用地使用标准等要求,落实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目标,按照近期至2025年、远期至2035年,科学编制区域城乡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国土空间专项规划,并纳入县区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规划期满后,及时滚动修编。 |
市教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自然资源局 |
2 |
全面推进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 |
对照省、市“十四五”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和教育强省目标要求,整体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创建工作。各县区政府坚持优先保障、优先发展教育,对标优质均衡创建工作的任务和标准,对照路线图、时间表,全面推进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布局、师资配置、经费保障、督导考评、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方面逐步达标。 |
市教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等 |
二、推动城乡整体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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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有序增加城镇学位供给 |
充分考虑人口变化、随迁子女就学、大班额、大校额等因素,加大人口聚集的县城、产业新城学校规划建设力度,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确定学校办学规模,加快城镇学校扩容增位。 |
市教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
4 |
落实《六安市城区教育布局规划(2021-2035)》,切实解决人口集中流入地区教育资源供需矛盾。 |
市教体局、金安区人民政府、裕安区人民政府 |
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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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优化新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布点,小学服务半径一般不宜大于500米,初中服务半径一般不宜大于1000米。 |
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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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依法依规切实保障中小学校建设用地,对已经出让但未实施建设的居住用地,依法通过土地置换、政府回购等方式解决区域性中小学校用地严重不足问题。统筹利用老城区闲置公共服务用房和场地资源,通过改造后优先用于义务教育,拓展办学空间。 |
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教体局、市财政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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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落实城镇新建小区配套学校制度,分期建设的住宅建设项目,配建学校应当与首期建设项目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 |
市自然资源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教体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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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建强用好农村义务教育学校 |
依法依规撤并农村学校,并留有适当的过渡期。因地制宜办好必要的村小和教学点,确保达到省定标准要求。对因学校撤并造成学生就学困难的,要采取多种方式予以妥善解决。 |
市教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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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加强农村“两类学校”建设,坚持分类施策,做到一县(区)一案、一乡(镇)一策,在人口较为集中、生源有保障的村单独或与相邻村联合设置完全小学,在地处偏远、生源较少的村设置低年级学段的小规模学校,在乡镇设置寄宿制中心学校,满足本地学生寄宿学习需求。落实“两类学校”省定建设标准,持续推进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落实床铺、食堂、饮用水、厕所、浴室等基本生活条件,保障信息化、音体美设施设备和教学仪器、图书等配备,争取到2035年,每个乡镇至少建成1所达标的乡镇寄宿制学校。 |
市教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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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在制定本地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时,同时制订撤并校园校舍处置办法,依法依规做好撤并后校园校舍处置工作,确保教育资源及时盘活、充分利用,杜绝资产损失浪费。 |
市教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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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加快校际均衡发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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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不断提升学校标准化建设水平 |
对照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办学基本标准,科学规划和有序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要逐校核查、动态追踪办学条件达标情况,建立学校标准化建设台账,加大工作力度,统筹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等项目,推动义务教育学校校舍建设、安全防范建设、教学仪器装备、数字化基础环境、学校班额、教师配备等办学条件达到规定标准,切实改善学校教学生活和安全保障条件,为有就餐和午休需要的学生提供条件。 |
市教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委编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自然资源局 |
12 |
全面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 |
持续推进实施集团化办学,统筹规划整体布局,在现有基础上向薄弱校、乡村校延伸,因校施策采取灵活办学模式,细化办学方案和办学章程,合理控制办学规模,健全完善考核评价机制,实现集团的规范化、制度化管理。优化办学方式,以提高各成员校办学能力和质量为核心,突出资源共享、内涵建设、特色发展,充分发挥优质资源辐射带动作用,增强各成员校办学自主性,加快实现集团内、学区内校际优质均衡,办好群众“家门口”的学校。 |
市教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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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不断优化教师资源配置 |
深入推进义务教育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统筹区域内教师管理。 |
市教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
14 |
落实县域内年度编制及人员动态调整机制,各县区在核定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总额内,根据学校布局调整、城乡人口流动、学生规模变化、教师配备等情况,充分考虑小规模学校、寄宿制学校等因素,做好区域内学校之间、学段之间师资力量的统筹分配、及时调整工作。 |
市委编办、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教体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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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落实党组织领导的校长负责制,选优配强学校党组织书记、校长。落实县域内交流轮岗约束机制、激励机制和保障机制,实行党组织书记、校长任期轮岗制度、骨干教师均衡配置、普通教师定期轮岗制度。探索学校教师跨学科、跨学段转岗机制,有效化解教师结构短缺、新建学校教师不足问题。 |
市教体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
市委编办、市人社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