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度六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政府办发布时间:2024-06-25 0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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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安徽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省政府令第300号)等要求,经市政府同意,现将《2024年度六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认真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公平竞争审查、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和决策公布等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市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策草案时,应当说明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工作任务情况,确需新增或调整的,由决策事项承办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三、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市政府各部门要按照规定,制定本级人民政府和本部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并向社会公布。该项工作纳入年度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体系。


2024625日   


2024年度六安市人民政府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序号

决策事项

承办单位

时间安排

1

六安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

市自然资源局

第一季度

2

六安市规划管理技术规定

市自然资源局

第二季度

3

六安市水网建设规划

市水利局

第二季度

4

和县至襄阳高速公路天堂寨支线特许经营方案

市交通局

第一季度

5

开展新一轮四好农村路建设行动方案(2023—2027年)

市交通局

第二季度

6

六安市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建设规划(2023—2030年)

市生态环境局

第三季度

7

六安市地表水断面生态补偿办法

市生态环境局

第四季度

8

六安市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

市审计局

第四季度

9

六安中心城市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移交接管实施意见(修订)

市重点工程处

第四季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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