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漫“话”政策】《六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六安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六安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漫画解读
近日,我市公布了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六安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六安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的通知》(六政办秘〔2024〕17号)(以下简称《通知》)。
一、制定的背景
2023年9月25日,省民政厅、省财政厅印发了《安徽省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23〕41号)、《安徽省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皖民社救字〔2023〕42号),对低保和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进行了修订完善;2023年12月29日,安徽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23〕94号),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进行了完善。根据工作实际,市民政局对低保、特困和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进行了重新修订。
二、工作目标
进一步规范基层社会救助工作流程,切实加强救助管理,让更多困难群众得到更精准、高效、及时的救助,确保救助工作公平、公正、公开,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养尽养”,不断推动我市社会救助工作提质增效。
三、主要内容
(一)《六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
《六安市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操作规程》共9章46条,从总则、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申请受理、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审核确认、日常管理、资金管理、监督检查、附则等方面进行了明确规定。与现行低保工作操作规程相比较主要变化为:一是优化办理流程,将以往8个流程压缩为6个流程,20个工作日压缩为15个工作日,探索实施将申请救助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前置。二是加强扩围增效,放宽申请困难家庭在金融性资产、房产、车辆、赡(抚、抚)养费等方面的条件。
(二)《六安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
《六安市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共12章48条,新修订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实施办法是对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特困人员救助供养制度的实施意见》(皖政〔2023〕94号)的贯彻落实,也是对现有特困人员认定办法的补充完善,与省级政策精神一致。
(三)《六安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
《六安市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共8章29条,重点就救助对象和类别、方式和标准、申请受理等方面作了明确。主要变化:一是对急难和支出型临时救助对象进行了细化,二是新增对特殊情况申请对象的“一事一议”最高不超过2万元救助金额的规定,三是新增审核确认后进行公示;与现行临时救助工作操作规程相比较主要变化是加强急难救助补充,对新申请的低保对象或特困人员,明确用临时救助资金在当月审核确认后的3个工作日内补发一个月的资金。
四、保障措施和下一步工作考虑
健全监督管理长效机制,严格低保动态管理调整,加强基础档案管理,畅通社会救助服务热线,加强政府购买社会救助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