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贯彻落实《全省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方案》责任清单的通知
六政办〔2024〕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管委,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省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皖政〔2023〕83号)精神,全面提升我市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水平,助力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取得新突破,为六安高质量发展保驾护航,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我市贯彻落实责任清单印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开展政府系统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是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重要举措。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意识,切实把法治精神和法治要求贯彻到行政决策、行政管理、行政监督等各方面、全过程,推动政府行为全面纳入法治轨道,为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推动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破提供坚实保障。
二、全面落实各项任务。各地要建立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任务常态化工作推进机制,定期调度,清单化管理,各责任单位要进一步细化目标和措施,明确责任和时限,抓好工作落实。要将依法行政能力提升行动开展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重要内容,与法治政府建设调研督导工作结合起来统筹推进,确保全市依法行政工作运行有序。
三、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地各部门深入挖掘、总结推广提升依法行政能力的先进经验、先进事迹,将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与全民普法紧密结合,多形式、多渠道开展宣传活动,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打造有特色、有影响力的法治品牌。
2024年5月6日
六安市贯彻落实全省政府系统依法行政
能力提升行动方案责任清单
序号 |
任务事项 |
牵头单位 |
配合单位 |
一、实施主体能力提升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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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到依法行政全过程和各方面。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结合实际落实《六安市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清单》要求,将宪法以及与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计划,每年全市政府系统领导干部接受不少于40学时、工作人员不少于50学时、行政执法人员不少于60学时的业务知识和法律法规培训。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及其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 |
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将履责情况纳入本级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作为年度述法评议重要内容。县级以上政府常务会议每年至少听取2次依法行政工作汇报。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及其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3 |
坚持领导干部带头讲法治课,政府领导班子每年举办2期以上法治专题讲座,国家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参加1次法治培训。政府及其部门领导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旁听1次人民法院庭审,各级行政机关每年至少组织1次旁听行政诉讼庭审活动,承担行政执法职能的部门负责人任期内至少接受1次行政执法、行政应诉脱产培训。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及其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4 |
分类分级开展依法行政能力岗位练兵活动,每年组织1次全市政府系统工作人员法律知识考试,每两年开展1次全市政府系统依法行政业务技能竞赛活动。 |
市司法局 市总工会 |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单位 |
5 |
加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计划地培育储备法治人才。严格执行法律职业准入制度,行政机关中行政处罚决定法制审核、行政复议等工作岗位新进人员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优先配备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和具有法学背景人员从事行政裁决工作。鼓励和支持全市政府系统符合条件的在编在岗人员参加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 |
市司法局 市人社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单位 |
二、实施决策能力提升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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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各级政府按规定制定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规范重大行政决策流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记录、材料归档和档案管理制度。加强政府重大决策基层联系点建设。 |
市政府办 市司法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7 |
重大行政决策涉及企业和特定群体、行业利益的,应当充分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企业、行业协会商会、社会组织、群众代表的意见,并建立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决策事项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应当履行公平竞争审查程序;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决策事项,应当组织专家、专业机构论证。 |
市司法局 市市场监管局 |
市政府各单位 |
8 |
健全保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有效参与决策论证、提供法律意见的机制,市县级政府部门配备不少于1名公职律师。有效落实《关于加强全市乡镇(街道)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确保村(居)法律顾问切实有效发挥作用。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 及其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9 |
实现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提交决策机关集体讨论或者制发文件,不得以征求意见、会签、参加审议等方式代替审查。 |
市政府办 市司法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单位 |
10 |
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第三方评估实施办法,健全跟踪重大行政决策执行情况和实施效果制度。推动建立重大行政决策容错纠错机制,健全行政争议协调化解容错免责机制,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制度、责任倒查机制。 |
市政府办 市司法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单位 |
三、实施管理能力提升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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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落实本级政府规章年度制定计划,增强行政立法与人大立法的协同性,借鉴吸收沪苏浙立法经验,统筹做好政府规章的立改废释纂工作。 |
市政府办 市司法局 |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
12 |
落实行政立法调研论证、意见征集、风险评估、立法听证等机制,拓宽公众参与立法渠道,规章草案公开征求意见一般不少于30天。 |
市司法局 |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
13 |
贯彻实施《安徽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和备案审查机制。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率、报备率和报备及时率、规范率均达100%。 |
市司法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
14 |
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协调机制,防止政出多门、政策效应相互抵消。实行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制度,从源头规范文件制发、管理,防范行政争议。 |
市政府办 市司法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
15 |
建设完善我市地方性法规数据库、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实现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公开查询 |
市司法局 市数管局 |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
16 |
完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治安事件等各类应急举措处置程序和协调机制,提高对突发事件的依法预防、先期处置和快速反应能力,对涉及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的政务舆情,在事件发生后5小时内发布权威信息,在24小时内举行新闻发布会。 |
市应急管理局 市公安局 市卫健委 |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
四、实施执法能力提升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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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深化市场监管、生态环境、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城市管理、应急管理等领域综合执法改革,推动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 |
市市场监管局 市生态环境局 市文旅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农业农村局 市城市管理局 市应急管理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18 |
严格执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定期开展动态调整工作。统一行政执法主体和人员资格管理,规范使用全省统一的行政执法案卷和文书基本标准。建立在行政执法中开展实时普法工作机制,落实以案释法和典型案例发布制度。 |
市司法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
19 |
实施重大和敏感行政处罚案件群众公议制度,开展重点执法领域行政处罚罚款条目清理工作。 |
市司法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
20 |
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制定执法工作指引、流程图,全面推行轻微违法行为依法不予行政处罚清单制度,常态化开展年度执法案卷评查。 |
市司法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
21 |
探索推进跨部门、跨区域综合监管,落实“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和“互联网+监管”,推进“综合查一次”工作,加强和规范“进一次门、查多项事”全链条监管,切实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 |
市市场监管局 市数管局 市司法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
22 |
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强化大数据关联分析,配备运用智能化执法终端,加大执法案件电子化办理力度。 |
市司法局 市公安局 市数管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
五、实施政府公信力提升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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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抓好打造一流法治化营商环境对标提升十大行动,进一步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制度机制,推动政策供给全流程再造,细化涉企政策“免申即享”“即申即享”审核,确保惠企政策落实到位。 |
市司法局 市数管局 市财政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
24 |
严格兑现向行政相对人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认真履行与投资主体签订的合同,不得以政府换届、领导人员更替、机构职能调整等理由违约毁约。依法依规妥善化解行政协议历史遗留问题,遏制增量,推动行政协议“全生命周期”监管应用。 |
市司法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
25 |
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深入治理债务融资、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领域失信行为,将违约毁约、拖欠账款、拒不履行司法裁判等失信信息纳入省公共信用信息共享服务平台,依法依规实施失信惩戒。 |
市发改委 市司法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
26 |
完善给付义务经费保障机制,对当年有偿还能力的行政机关,给付义务通过调剂单位或部门预算偿还;对当年无偿还能力的行政机关,行政机关应与给付对象充分沟通协调,给付义务按程序编入以后年度预算一次性或分期偿还;对确实无力履行给付义务的乡镇人民政府,报经县区党委、政府同意后,由财政按程序纳入预算,清偿给付义务。 |
市财政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7 |
保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逐年提高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比例,不断提升出庭应诉质效。 |
市司法局 |
市直各单位 各县区人民政府及其部门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 |
28 |
强化“府院联动”“府检联动”工作机制,定期研判行政复议决定履行、行政裁判执行、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反馈与落实等情况,常态化整治违法行政行为。建立和规范对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仲裁裁决案件的抽查复核制度,对行政诉讼败诉的或被人民检察院监督纠错的案件追究过错责任,对行政复议案件纠错率过高的地区进行约谈。 |
市司法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
六、实施服务能力提升行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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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
严格落实《安徽省权责清单动态调整管理办法》,会同机构编制部门动态调整和公布实施本级政府权责清单,实现同一事项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依法实施行政许可,坚决防止以备案、登记、行政确认、征求意见等方式变相设置行政许可事项。 |
市政府办 市司法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
30 |
全面推进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持续深化7x24小时不打烊“随时办”服务,行政审批事项应在承诺期内完成并不断压缩办理时限。推深做实“办不成事”反映窗口,积极解决企业和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
市数管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
31 |
深入推进“减证便民”,全面推行证明事项和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探索开展“无证明城市”建设。 |
市司法局 |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
32 |
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实行政务公开清单管理制度,按照应公开尽公开原则,推进政府决策、执行、管理、服务和结果公开并动态更新。 |
市政府办 |
各县区人民政府 市政府各相关部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