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农业农村局部署开展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全市例行监测(风险监测)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农业农村局发布时间:2024-03-27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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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市级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任务466组和牲畜尿液40组,共计506组。其中蔬菜(突出豇豆等重点风险产品)、食用菌、茶叶、水果(突出脆桃等主产水果),畜禽肉、禽蛋、淡水鱼虾(突出龙虾等当地特色水产品)等为重点抽样品种。

市农业农村局负责计划制定并组织实施,委托具有“双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承担抽样现场指导、检验检测、数据报送、分析评估等工作,各县区农业农村局及其所属相关单位负责监测项目调整、监测选点、现场抽样、检测不合格农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主体的核查处置工作。

监测任务原则上于2023年12月中旬前完成。季节性生产销售的农产品或存在季节性质量安全风险的农产品在相应季节增加采样量;节令性农产品应在节前一个半月开展抽检工作。

生产基地(种植养殖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社和家庭农场、散户等,下同)、养殖场、屠宰场、运输车、水产品暂养池、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市场上抽取的样品应是本市生产的农产品,且来源清晰可追溯)。其中种植业产品在各监测县区的生产基地、运输车和批发市场抽样,生产基地包含一定比例的散户(抽样比例不少于10%)。抽样时需了解生产基地的性质(家庭农场、合作社、散户等),并在抽样单中注明。如运输车样品数量达不到要求,可在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补齐;如因季节原因,生产基地样品数量不能满足要求,可在运输车、批发市场或农贸市场补齐。畜禽产品在养殖场、屠宰场、批发市场抽样,禽肉禽蛋样品不足时可以在农贸市场补齐。水产品在运输车(或暂养池)、批发市场抽样,运输车(或暂养池)、批发市场样品不足时可以在农贸市场补齐。

监测品种和数量:

1.蔬菜:全年抽检样品280个。

监测的品种应是当地生产和消费的主要种类,重点抓好豇豆、韭菜、芹菜等“三年行动”重点整治品种。主要包括叶菜类(普通白菜、乌塌菜、芹菜、菠菜、苋菜、蕹菜、茼蒿等)、芸薹属类(菜薹、结球甘蓝、花椰菜、青花菜等)、茄果类(番茄、茄子、辣椒等)、瓜类(黄瓜、冬瓜、南瓜、瓠瓜、丝瓜、西葫芦、苦瓜等)、豆类(豇豆、菜豆、食荚豌豆、扁豆等)、鳞茎类(韭菜、葱、蒜等)、根茎类和薯芋类(萝卜、胡萝卜、姜、马铃薯、山药等)、茎类(茎用莴苣)、水生类(茭白、莲藕等)、食用菌类(平菇、香菇、双孢蘑菇、金针菇等,鲜品)。原则上每个监测品种抽取样品数不得低于5个。

豇豆:全年抽检样品不少于40个。

2.茶叶:全年抽检样品20个。

抽检样品为当地生产和消费的干茶,从金安、裕安、舒城、霍山、金寨五个县区的茶叶企业中抽取,每县区2家品牌企业和2家批发企业,每家企业1个样品。

3.水果:全年抽检样品30个。

为当地生产和消费水果,如桃(油桃)、猕猴桃、梨、葡萄、西瓜等,均从生产基地抽取,每个品种不得少于5个。

4.畜禽产品:抽检样品为牛肉、猪尿、牛尿、羊尿、禽肉和禽蛋。全年抽检畜禽肉样品60个,牲畜尿液40个。畜禽肉样品从屠宰加工企业抽取(禽肉样品也可从养禽场、批发(农贸)市场抽取活禽宰杀后取得),猪牛羊以来源复杂、批量少的代宰户为重点。牲畜尿样全部从养殖场抽取。禽蛋全年抽检样品40个。禽蛋样品分别从养殖场、批发(农贸)市场抽取。

6.水产品:全年抽检样品36个。抽检样品为本辖区生产和消费水产品主要品种,以草鱼、鲤鱼、鲫鱼、鲢鱼、鳙鱼、鳊鱼、乌鳢、鳜鱼、黄颡鱼、鲈鱼、中华鳖、河蟹、淡水小龙虾、鲶鱼、黄鳝、泥鳅、牛蛙等为主。分别从生产基地和运输车辆(或暂养池)抽取。

各县区农业农村部门根据监测方案要求协助开展生产基地、养殖场和屠宰场抽样,其中,确定抽检的监测地区须按要求提供比抽样基地数原则上多一倍的生产基地名单,由抽样人员随机确定。具体抽样时,所抽的生产基地、养殖基地、屠宰场、运输车、水产品暂养池、批发市场等地点应具有代表性,能反映当地农产品生产、销售和管理水平。坚持随机抽样,如实记录样品产地来源,抽自批发市场和运输车的农产品有无食用农产品承诺达标合格证,被抽取的样品应能明确生产主体,做到样品可追溯。种植业产品、畜禽产品和水产品的“三前”抽样数不少于总样品数的70%,其中水产品实际抽样比例可根据各地水产品的销售情况作适当调整,但运输车(或暂养池)的取样数量不得少于50%。种植业产品每个抽样点最多抽取3个不同品种的样品,同一品种抽样数量不超过2个,1辆运输车同一品种限抽1个样品;畜禽产品每个抽样点同种产品抽样数量不得超过2个(动物尿液抽样数量不得超过4个),养殖场抽样不足可在批发市场补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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