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经信局发布时间:2024-02-04 10: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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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有关县区民爆行业、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

现将《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4年2月4日


抄送:市安委办、市消安委办



六安市经济和信息化局消防安全集中

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

为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有效防控较大事故,全力减少一般事故,根据《六安市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隐患大排查大整改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的通知》《六安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六安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制定该工作方案。

一、目标任务

紧盯民爆行业,非煤矿山行业,电动自行车、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等工业领域重点行业,聚焦关键环节开展除患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中的小生产加工企业,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切实提高消防安全重大风险隐患排查整改质量,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二、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24年2月4日前)。各县区结合实际细化本地、本行业领域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细化任务分工和工作责任,召开会议作出专题部署发动。向社会广泛发布消防安全大整治公告,形成强大除患攻坚声势。

(二)除患攻坚(2024年3月中旬前)。按照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部署,集中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大曝光、大演练、大约谈、大督导行动,全面排查“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突出风险隐患,严格落实整治重点要求,确保大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三)验收评估(2024年3月底前)。市县两级组织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进行分级验收评估,总结成效,通报问题。验收不合格的,要进行重点督办,责成重新组织开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

三、整治重点

(一)重点范围

民爆行业,各民爆行业主管部门要紧盯民爆物品雷管库、炸药库、水泵房、门卫室及监控室等重大风险隐患点位;非煤矿山行业,各非煤矿山行业主管部门要紧盯员工宿舍楼、员工餐厅、消防室等点位,地下矿山要紧盯中央配电房、中央水泵房、采掘作业面等点位;其他工业领域,各县区经济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要紧盯“九小场所”中的小生产加工企业,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和人员密集场所,如员工宿舍楼、员工餐厅、加工车间、储存车间等点位。

(二)重点内容

1.违法违规施工作业和生产经营

(1)未经审批施工作业、无证施工作业、违规拆除作业、违规层层转包施工作业、未落实作业安全措施冒险作业。

(2)违规使用明火或者电焊、气焊作业,动火、电焊、气焊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电焊、气焊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作业现场未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3)动火作业未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

(4)施工现场动火动焊作业、带火花作业与具有火灾、爆炸风险作业交叉进行。

(5)设置在人员密集场所、地下建筑的冷库违规采用易燃可燃保温材料,冷库建设、改造、拆除施工。

2.安全疏散条件不足

(1)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

(2)安全出口和疏散楼梯数量不足、宽度不够。

(3)应急广播、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损坏。

(4)未结合实际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员工、宿管员不掌握初起火灾扑救和组织疏散逃生技能。

(5)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未确定责任人对共用的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进行统一管理。

3.违规设置防盗网和广告牌

(1)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广告牌等障碍物。

(2)人员密集场所户外广告牌审批时未依法依规核对是否影响建筑物公共安全。各县区可结合本地“九小场所”、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风险隐患特点,进一步细化整治重点。

四、工作措施

(一)集中开展大排查行动。各县区要通过政府网站、主流媒体发布三类重点场所整治通告,全面发动重点整治对象自查自改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要求场所责任人、管理人带队开展自查,并签字确认自查记录存档备查。各县区要按照市消安委办下发的《三类重点场所消防安全整治指南》(见附件1),组织开展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查清行业领域突出风险隐患。

(二)集中开展大整治行动。各县区要对排查发现的突出风险隐患,登记上账、闭环管理,分类施策、逐一销账。对于单位场所自身能整改的,要依法督促全部整改;对于难以整改的,要作为攻坚整治对象,明确整改责任及方案,细化整改措施和时限,整改一处、销案一处。对于单位场所逾期不改或拒不整改的,要硬起手腕,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对于违规动火作业和占堵疏散通道、违规设置防盗窗等突出问题,要按照专项治理方案要求(详见附件2、3),切实摸清底数、加强政策宣传、引导自查自纠、分批分类予以整治。对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要录入信用管理平台,实施联合惩戒。对涉嫌犯罪的,加强行刑衔接,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绝不姑息迁就。

(三)集中开展大曝光行动。各县区要集中曝光典型隐患、突出问题和严重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布单位名称和具体问题。要利用媒体平台大力宣传举报投诉渠道,发动公众举报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要加强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剖析火灾事故原因教训,提高公众消防安全能力素质。要广泛开展安全用火用电用气、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畅通生命通道、应急疏散逃生等常识宣传,引导员工自觉落实“三清三关”。

(四)集中开展大演练行动。各县区要围绕整治范围和整治重点,组织开展真火扑救模拟演练,切实让每名参与者见真火、灭真火,真正提升应急处置能力。

(五)集中开展大约谈行动。各县区要结合大排查、大整治行动,认真研判重点行业领域消防安全风险,向相关企业发出工作提示函,指出突出风险隐患,提出防范对策措施。

(六)集中开展大督导行动。各县区要配合相关部门下沉一线,开展明察暗访,找准隐患问题,剖析深层次原因,提出建议措施。要成立督导组、执法小分队,集中开展督导检查,要敢于较真碰硬、敢于直击问题,如实反馈督导情况,真正起到督导效果。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县区要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各级领导同志批示指示精神,提高政治站位,把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维护社会稳定大局政治任务来抓,层层抓好工作组织实施。各县区行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是本行业整治行动第一责任人,要亲自部署,跟踪问效;分管领导是直接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持续推进,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取得实效。

(二)强化统筹推进。各县区要将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与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春节消防安全工作、全国“两会”安保工作等重点任务有效结合、同步推进,强化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立即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安全风险评估,找准隐患问题集中的重点领域、敏感场所、薄弱环节,采取精准有力措施重拳攻坚,全力维护本地、本行业领域消防安全形势平稳。

(三)严肃督导问责。整治行动期间,市级工作专班将不定时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开展暗访督导,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向属地政府和行业部门下发工作督办。各县区要针对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开展常态化督导检查,加强过程监管和责任追究。对存在违法行为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严格查处;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发现行动迟缓、工作敷衍的,查不出问题、发现问题不处理的,要通报批评、督办整改,问题严重的严肃问责追责。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期间,发生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按程序启动责任倒查机制,依规依纪依法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2024年2月7日前,各县区工作专班名单、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动员部署情况、联络员姓名及电话上报市经信局工业节能与安全科。

联系人:章伟,电话:3370212,邮箱:1019691889@qq.com。


附件:全市消防安全集中除患攻坚大整治行动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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