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检信息通告
(2024年第14期)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食品药品安全抽检监测科发布时间:2024-03-14 16: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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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期,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抽检酒类、茶叶及相关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等4类食品51批次样品。根据食品安全国家标准、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和判定,其中抽样检验项目合格样品50批次,不合格样品1批次(见附件)。

现将不合格食品具体情况通告如下:

六安市金安区三十铺镇王炳香酒经营部销售的、标称六安市东城小窖酒酿造有限公司生产的高粱原浆三年(散装白酒),酒精度不符合产品明示标准和质量要求。检验机构为六安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

对上述抽检中发现的不合格产品,属地市场监管部门已责令生产经营者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下架不合格产品,控制风险,并分析原因进行整改,涉及的不合格产品已按要求开展核查处置工作。

特此通告。


附件:1.部分不合格项目小知识.doc

      2.酒类监督抽检产品不合格信息.xls

      3.酒类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4.茶叶及相关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5.淀粉及淀粉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6.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监督抽检产品合格信息.xls

六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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