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市政协六届二次会议
第A139号提案办理情况的函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人社局发布时间:2023-09-25 1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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缪礼敏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畅通低龄老年人再就业渠道的建议》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近年来,国家高度重视低龄老年人再就业工作,出台了多项政策措施,鼓励支持老龄人力资源开发。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的《关于加强新时代老龄工作的意见》提出,完善就业、志愿服务、社区治理等政策措施,充分发挥低龄老年人作用;探索适合老年人灵活就业的模式。据统计,2022年,我国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规模达到2.8亿,占全国总人口的比例上升到19.8%,2022年底,我市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人口为92.15万人,占20.92%,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75.68万人,占17.18%,老年人再就业形式不容忽视。

二、存在问题

随着人口老龄化速度的不断加快和老年人口规模的迅速扩大,老年抚养系数或将不断上升,可能会导致退休金和医疗保险费用增加,社会保障承受的压力越来越大。目前,针对老年人就业的政策还未形成一个完整的体系,也未建立专门为老年人提供再就业服务的机构或组织。根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超过60岁的老年人再就业,与用工单位不再形成劳动关系,用工单位仅需支付报酬,并不涉及社会保险等。我国现有的法律法规中没有规范低龄老年人在退休以后二次就业以及保障老年人二次就业的合法权益。《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缺乏专门对于低龄老年人再就业的相关规定。即使老年人再就业时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但在遇到劳资纠纷、工伤事故等情况的时候,可能也会因为老年人已经超过了法定退休年龄,不在《劳动合同法》适用范围内而得不到应有的保障。

三、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市人社局立足部门职能,多措并举为低龄老年人再就业搭建桥梁。一是强化职业培训力度。2023年我市扎实推进技工强市建设,聚焦新兴产业、乡村振兴、重点群体,精准开展职业技能培训,为16周岁到65周岁、有劳动能力和就业创业意愿、纳入动态监测范围的脱贫人口、边缘易致贫人口提供技能培训服务,今年以来,我市累计开展养老护理员、保育师、育婴员、母婴护理等培训146班次,5063人,其中60-65周岁的2558人,拨付培训补贴316万元。二是撑起工伤保护伞。市人社部门严格落实省人社厅《关于做好有关人员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21〕241号)文件精神:“超过法定退休年龄但未享受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待遇的,女50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男60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可以单独参加工伤保险”,为低龄老年人撑起工伤保险保护伞,保障其再就业权益。

四、下步打算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多渠道向上级部门建议,健全老年人就业权益保障法律政策。研究完善老年人劳动权益保障的政策法规,加强劳动力市场年龄歧视治理,禁止以年龄为由在招聘、薪酬、福利、解聘等方面进行区别对待,充分保障老年人就业权益。二是多方拓展渠道增加老年人就业机会,完善老年人就业政策服务体系。加强对老年人的公共就业服务,鼓励建设老年人力资源市场、开发老年人才库等,在重点领域开发适合老年人发挥作用的岗位,发挥各类涉老社会组织作用,为有意愿就业的老年人积极拓展就业渠道。结合老年人就业方面的实际需求,开发适合老年人的教育培训项目。三是加强宣传教育,优化支持老年人就业的社会环境。推动树立积极老龄观,引导社会对人口老龄化的认知,为老年人再就业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办复类别:A

联系单位:六安市人社局就业科

联系电话:0564-3376023

 

 

六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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