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教育局关于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第50号议案答复的函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教体局发布时间:2023-08-04 16: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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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成芳代表:

您在市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提出的《关于稳定幼儿教师队伍,促进学前教育高质量发展的议案》(第50号)已收悉。经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安徽省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攻坚方案》精神,市委编办印发《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保障工作推进方案》(六编办〔2020〕34号),同时结合实际,市委编办、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六人社秘〔2020〕145号),从编制保障、教师招聘、待遇保障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

一、健全公办幼儿园制保障机制

按照市委编办印发《公办幼儿园教师编制保障工作推进方案》(六编办〔2020〕34号)要求,公办幼儿园按照不超过师生比1:15,金裕两区生产经营服务类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正在平稳有序推进,目前收回编制1424名,基本满足填补教师缺口。其他各县区也将加大生产经营类事业单位转制力度,加大事业单位优化整合力度,收回的事业编制,优先用于填补公办幼儿园用编缺口。

二、加大幼儿教师队伍的招聘力度

近年来,我市通过招考、转岗、政府购买服务和学校自聘等各种方式补充幼儿教师。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皖人社发〔2017〕21号),放宽大别山革命老区、行蓄洪区、深度贫困地区乡镇公办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年龄、学历、专业条件,根据实际需要,拿出不超过30%的岗位面向本县或本市(设区的市)户籍人员(或生源)招聘幼儿园教师。2022年招聘编制内教师458人,政府购买服务269人,有效缓解了幼儿教师队伍的紧缺局面。

三、提升幼儿教师队伍的整体素质

我市出台的《关于加强公办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六人社秘〔2020〕145号)中已经明确,完善学前教育师资培养体系,县级以上教育部门要建立培训制度,做好每年幼儿教师的培训计划。加强幼儿园园内培训,鼓励、支持幼儿园教师参加在职培训。强化师德师风建设,通过加强师德教育、完善考评制度、加大监察监督、建立信用记录、完善诚信承诺和失信惩戒等,提高教师职业素养,培养热爱幼教、热爱幼儿的职业情怀。2011年开始,幼儿教师纳入了“国家培训”计划,实行幼儿园教师5年一周期不少于360学时的全员培训制度,培训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算。

四、落实幼儿教师队伍的待遇保障

我市认真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足额发放。对符合乡镇工作补贴条件的公办园教师同步享受乡镇工作补贴。公办幼儿园编外聘用教师按有关规定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其他社会保险,缴纳住房公积金。所需经费由同级教育主管部门审核,一并纳入同级财政综合预算管理。

感谢您对我市学前教育的关心和支持,欢迎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办复类别:B

联系单位:市教育局人事科

联系电话:0564-3379809


六安市教育局

2023年8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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