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财政积极赋能乡村组织振兴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财政局发布时间:2023-08-04 18:10
字号: 下载 我要纠错 打印 收藏

今年以来,市财政局充分发挥经费保障职能,乡村组织振兴注入财政动能

一是助力村集体经济发展。会同市委组织部印发《关于明确2023年度扶持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的通知》(六组通202318),组织指导县区确定扶持对象、编制实施方案。经审核,共安排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补助资金6250万元、扶持134个村,其中:中央补助资金4800万元、省级补助资金900万元、市级补助资金550万元。

二是助力选派干部帮扶。印发《六安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度市直单位选派乡村振兴专员办公经费的通知》(财行2023297),8续任乡村振兴专员安排40万元办公经费,用于办公用品购置、报刊订阅、公务邮寄,以及统一组织或经批准的相关会议、培训、外出考察等活动。根据《安徽省选派干部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安排霍山县选派干部办公经费57.2万元。

助力农村组织建设。安排农村组织建设工作经费38万元用于开展农村基层服务型党组织示范点创建工作、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巡查、督查,对后进村进行集中整顿、开展基层党组织考评等。

 

文件下载
政策咨询

如果您对该政策文件有疑问,可以点击“我要问”在线咨询,也可以拨打上方的电话咨询相关部门,或者拨打市长热线:0564-12345。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