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指南】政府向社会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一、设定依据
1.《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5〕23号)(十七)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加强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能力建设,向社会力量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
2.《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就业创业工作的意见》(国发〔2017〕28号)(十八)强化公共就业创业服务……落实政府购买基本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制度,充分运用就业创业服务补贴政策,支持公共就业创业服务机构和高校开展招聘活动和创业服务,支持购买服务,为劳动者提供职业指导、创业指导、信息咨询等专业化服务……。
3.《关于印发〈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社〔2017〕164号)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财政、人社部门可按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向社会购买基本就业创业服务成果,具体范围和办法由省级财政、人社部门确定。
4.《关于进一步加大就业扶贫政策支持力度着力提高劳务组织化程度的通知》(人社部发〔2018〕46号)三、大力开展有组织劳务输出……对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劳务经纪人等市场主体开展贫困劳动力有组织劳务输出的,可通过就业创业服务补助购买基本服务成果
二、服务对象
参与招标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项目的机构
三、申请条件
政府向社会购买公共就业服务成果等事项,可按照购买服务文件或招投标公告进行申报。
四、申请材料
按政府采购要求提交资料。
五、办理流程
1、申请人通过安徽省政务服务网、安徽省阳光就业网或者线下窗口提出申请。
2、受理人员进行审查受理,符合条件受理;不符合要求退回。
3、市人社局就业科进行资格复审,符合条件的通过并办理结束,不符合的退件。
六、办理地点
六安市佛子岭中路168号市政务服务中心1楼人社综合服务窗口
七、咨询方式
0564-3376038
八、监督投诉电话
0564-3376032
文件下载
标签: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