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六安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浏览次数:信息来源: 市发改委发布时间:2023-06-15 1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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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六政办秘202355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六安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六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3614      

 

六安市“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建设工作方案

 

深入实施新型城镇化战略,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促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战略任务,对推动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构建新发展格局、促进共同富裕具有重要意义。为认真贯彻《安徽省“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皖发改规划〔202369号)、《关于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的实施方案》(皖办发〔20239号)、《安徽省现代化中小城市培育试点工作方案》(皖城融组办〔20232号)、《“一县(市)一策”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重点举措》(皖城融组〔20231号),加快落实《六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23年远景目标纲要》(六政〔202117号)、《六安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六发改综合〔2022194号)有关部署,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发展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加快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建设,促进更多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到2025年,农业转移人口落户能力不断提高,农村人口不断向条件较好、发展空间较大的城镇、特色小镇和中心村相对集中居住,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5%左右,县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0%左右。全市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能力持续提升,合六同城化水平和合六经济走廊建设质量全面提升,大别山革命老区区域中心城市建设取得新进展,县城成为城镇化重要载体,小城镇连接城市和农村的纽带作用不断增强,优势互补、分工协作的一体化发展格局基本形成。中心城市和县城能级显著提升,城市安全韧性进一步增强。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不断完善,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水平稳步提高,资源要素双向流动、城乡互促共进的新格局基本形成,城乡发展差距明显缩小。城市治理能力明显增强,空间利用更加高效合理,城镇化水平和质量取得实质性进展。展望到2035年,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进一步完善,城镇承载力、宜居性进一步增强,县城人口规模和产业发展进一步壮大,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70%左右,县域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5%左右,基本建成宜居、宜业、创新、智慧、绿色、人文、韧性的现代化县城。

二、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功能定位

(一)深入推进与上海市对口合作。全面融入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深入推进与上海市对口合作、松江区结对合作帮扶,围绕建成上海市旅游目的地、休闲度假康养基地、绿色农产品加工供应基地、协同创新产业基地、大别山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的合作目标,聚焦“上海研发+六安制造上海市场+六安产品上海总部+六安基地上海企业+六安资源”“四加”合作路径,推动在“招商引资、园区合作、特色农产品销售、生产性服务企业招引、共建乡村振兴示范点、城市能级提升、六安企业融入上海产业链、旅游互动、医疗水平提升、文化项目合作”等十个方面见效。紧盯项目与主体,完善专班推进和市县(区)高效联动机制,不断扩大有效投资,壮大市场主体,努力打造一批对口合作示范性、引领性项目。加快六松现代产业园建设,推深六金化工园区合作,探索开展合肥高新区霍邱现代产业园与上海湾区高新区、长集现代农业产业园与金山现代农业产业园深度合作,塑造一批产业承接合作平台。(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委组织部、市经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金融监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二)积极融入合肥都市圈发展。紧紧把握六安作为合肥都市圈中心城市的同城化建设机遇,把“合六同城化”作为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的最重要战略抓手。推动霍邱县与合肥高新区,霍山县与合肥经开区,舒城县、裕安区与包河区,金安区与蜀山区,金寨县、叶集区与瑶海区深度对接,深入推动合六两市创新资源共建共享、创新项目互动对接,推进科研分布一体化,加快构建区域一体的创新体系。推进舒城城关镇、杭埠镇等毗邻区域分别与肥西县上派镇、三河镇规划协调和空间对接,推进基础设施互联互通和沿线重点城镇建设,着力打造G312合六路、S329合六南通道一体化协调发展带。发挥六安新城东向发展“桥头堡”作用,推进六安东部与合肥西部连片发展,按照以现代制造业为主、高端服务业集聚、宜业宜商宜居的国际化现代新城区的目标定位,高起点承接发展先进制造业,集聚高质量教育资源和医疗卫生资源,打造合六经济走廊科创新城和现代产业新城。(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打造省际毗邻区域中心城市。围绕共建淮河生态经济带中西部内陆崛起区,加强与蚌埠、信阳、淮南、阜阳、黄冈等城市联动,加快建设菏泽-商丘-亳州-阜阳-六安发展轴,密切与武汉都市圈、中原城市群、淮海经济区联系,形成连接长三角、长江中游城市群的东西双向互济开放新格局,加强与湖北、河南大别山革命老区周边城市群合作发展,打造省际毗邻区域中心城市。积极参与长江中游城市群、中原城市群内城市间合作,深度推进区域交通一体化、产业分工协作化、基础设施联网化、公共服务均等化,促进跨省域协调发展。加快推动与安庆、黄冈、信阳等地市合作,以大别山振兴发展为核心,共建大别山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围绕“一河两岸一座城”,加快建设叶集-固始“一河两岸”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产业合作区。(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四)提升中心城市和县城能级。充分发挥中心城市和县城作为全市各类要素资源和经济社会活动最集中载体空间的优势,着力打造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等方面活动的中心,加快建设现代化中心城市和县城,提升城市能级和承载能力。推进中心城市和县城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人口吸引能力显著增强。优化功能布局,提高开发建设质量,提高中心城市和县城的要素聚集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规划中心城市和县城的城镇建设用地占比提升到80%。盘活中心城市和县城的低效存量建设用地,引导建设用地由“增量扩张”向“增存并举”转型推进城镇空间节约集约利用,中心城市和县城建成区路网密度分别达到8.3公里/平方公里、7公里/平方公里,中心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达到73%以上、集中处理率达到100%,进一步提升城市安全韧性。(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城管局,各县区人民政府)

(五)强化县城的重要载体作用。大力实施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立足各县城在资源禀赋、交通区位、规模体量等方面的差异,“一县一策”支持县城城镇化建设,加快建设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基地),坚持把县城打造成为承接农业转移人口就近市民化的主载体。支持霍邱加快打造长三角铁基新材料基地、长三角绿色食品生产加工供应基地。支持金寨建设红色基因传承示范县、国家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加快打造清洁能源产业基地、中医药大健康特色产业集群(基地)。支持霍山加快“两地一区”(国内一流的高端装备零部件制造基地、长三角地区有影响力的健康养生新居地、大别山革命老区高质量绿色发展样板区)、乡村振兴样板县、现代化中小城市培育试点建设。支持舒城打造六安链接合肥的东向枢纽,加快打造合肥智能电动汽车产业配套基地、全球领先的显示触控模组及5G智能终端研发制造基地。大力提高霍邱、舒城县城产业和人口集聚能力,促进金寨、霍山县城特色产业集聚、生态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传承,形成县域城镇化的核心载体建设环境和谐、特色鲜明的新型县城。(责任单位:市发改委,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文旅局,各县人民政府)

(六)促进小城镇特色化发展。突出小城镇连接城市和农村的纽带作用,强化其在城镇体系中的重要节点地位。支持中心城区及县城周边的小城镇对接城市需求、融入城市发展,打造城市卫星镇;支持制造业基础扎实的镇做优产业集群,打造经济发达镇;支持具备交通枢纽、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功能的镇强化资源配置,打造专业服务镇;支持面向乡村、连城带乡能力较强的镇吸引城市要素流入和农民就近就业,打造服务“三农”镇。加强土地、资金等要素保障,支持产业基础较好、人口规模较大的中心镇发展。完善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加强服务供给,加快“智慧乡镇”建设,提升乡镇品位。精心打造特色小镇,实施特色小镇提升工程,推动创建期满验收通过的特色小镇谋划新一轮重点项目和重大举措,高质量推动特色小镇建设。强化特色产品营销、体验,塑造特色产品区域品牌,带动周边乡村产品品质和经济效益同步提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水利局、市文旅局、市卫健委)

(七)推进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畅通长三角和合肥都市圈快速通道,加快高速公路、国省干线公路建设,完善航空水运对接,发挥国家公路运输枢纽城市作用,打造综合交通“枢纽点”,全面融入长三角一体化综合交通体系。围绕市域大交通规划总体目标,通过对接合肥市域铁路网络,以及借力城际轨道交通发挥市域铁路功能等方式,加快构建市域快速轨道网络,与市域快速干道形成市域“双快”交通体系。加快推进城区上高速互通道口、市到县、城区过境主干道快速化改造,加快推进城市一环线、二环线建设,进一步贯通中心城市南向通道,构建快速路、主次干道和支路级配合理的中心城市路网体系。持续推进道路“白改黑”、消除“断头路”、沟通“微循环”,打造适宜步行的城市交通体系,建设连续通畅的步行道网络。推行“窄马路、密路网、小街区”,控制县城道路宽度,原则上县城内部道路红线宽度不超过40米。建设多模式公交服务体系,积极打造连续、安全、舒适的慢行系统。(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交通局,配合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

三、加快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坚持存量优先、循序渐进,鼓励倡导“县城城镇化”“就近城镇化”模式,积极引导农民就地就近实现就业,引导在本地稳定就业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完善农业人口向城镇迁移政策配套,深化户籍制度改革,推动农业人口移居城镇,有序引导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深化改革、完善政策,切实维护进城落户农民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收益分配权,鼓励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深化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改革,落实二轮土地延包政策。通过设立一站式落户服务办证点、户口迁移网上一站式办理等业务,探索设立城市社区集体户或企业集体户,解决无房外来人口无处落户难题,最大限度简化城镇户口登记和迁移手续,真正实现农村人口落户城镇“零门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民政局、市住建局)

(九)保障农业转移人口公共服务。全面落实居住证制度,大力推行电子居住证,探索建立以居住证为载体的公共服务供给制度。强化农业转移人口住房保障完善以公共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为主的城镇基本住房保障体系,将新入城就业无房职工、外来务工人员、优抚对象等纳入住房保障范围。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逐步将农业转移人口纳入流入地普惠性学前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职业教育保障范围。将非户籍常住人口纳入社区卫生计生服务体系,提供健康教育、妇幼保健、预防接种等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推动企业为农民工缴纳职工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社会保险费。做实基本医疗保险市级统筹,逐步实现省级统筹。让农业转移人口共享城市发展改革成果,提高转移人口融入城市能力和幸福感。(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住建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人社局、市医保局)

(十)加强技能培训和就业服务。完善农业转移人口职业教育及技能培训机制,结合促进农民工返乡就业创业和承接产业转移,聚焦用工矛盾突出行业,开展针对性创业技能培训。强化农村转移劳动力、脱贫人口、检测对象等重点群体职业技能培训,推动农业转移人口向现代产业工人转变,提高非户籍人口在城市就业的稳定性和质量。健全就业市场监管机制,依法消除企业“同工不同酬”等行为。常态化开展2+N”等招聘活动,强化岗位信息线上线下多渠道发布。充分利用现有各类产业园区整合发展返乡入乡创业园,加大扶持力度,引导在外务工人员回乡创业就业。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完善根治欠薪工作长效机制。加大法律援助,切实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责任单位:市人社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教体局、市司法局、市农业农村局)

(十一)完善农业转移人口配套政策。配套“人地钱挂钩”激励性政策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和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与市民化挂钩政策,有序推动农村人口向条件较好、发展空间较大的城镇、特色小镇和中心村相对集中居住和创业发展。统筹用好市财政预算安排资金,积极争取中央财政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奖励资金。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修订时充分考虑人口规模、进城落户人口数量等,科学测算和合理安排城镇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在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较多的地区优先保障义务教育校舍和保障性住房建设用地需求。(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四、提升城市功能品质活力

(十二)加快促进产城融合发展。合理划分城市组团,提升组团内就业、居住、公共服务水平,在各城市组团内形成功能相对完善的产城融合单元,逐步引导单一功能的开发区建设成为高品质、功能多元的新城新区。在加工制造业向开发区集聚的同时,统筹融合发展金融、物流、设计、咨询、数字智能等生产性服务业。处理好工业发展区、居住生活区、综合服务区的空间关系,在预留缓冲过渡空间的基础上,优化减少远距离通勤,提高职住平衡水平。在保障工业用地空间的基础上,合理布局产业园区生产生活空间,产业园区居住服务类用地规模控制在20%-30%之间,完善公共配套,实现城市与产业发展相互促进。统筹推进城市更新,促进土地资源用于发展新兴产业,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经信局)

(十三)提升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推进中心城市和县城公共服务能力大幅提升,公共资源配置更加合理,人口吸引能力显著增强。以商业合理布局引导促进消费,每个县区至少打造一条符合当地特色的商业街区。促进各级各类教育进一步全面、协调、优质发展,全市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达到70%以上。实现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社区阅读空间、小区健身空间建设全覆盖,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到2.6平方米。加快构建新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各县区至少有一所县级医院达到三级医院水平。大力推进养老托育,城市为老服务综合体覆盖面达到60%,养老机构护理型床位占比达到55%,全市每千常住人口拥有0-3岁婴幼儿托位数达到2.3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民政局)

(十四)持续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坚持以保留提升利用为主,“留改拆”并举,持续推进“两补一化”,对老旧小区补差补缺,实现社区管理规范化,深入实施“一提两整”(提升完善老旧小区居住环境,整治脏乱差,整治私搭乱建)。打造15分钟生活圈”和完整社区,全面完成2000年前建成的老旧小区改造,引进社会投资城市功能性项目18个以上。结合城市更新,探索并规范危旧小区“群众自愿、政府服务”的拆除还建新模式,统筹整合利用片区资源,对成片的、小区内外环境亟需整治的片区进行整治。统筹推进老旧厂区、老旧街区、棚户区改造,完善水、电、气、热、信等配套设施,以及便利店、智能快件(信包)箱等公共服务设施,注重改造活化既有建筑,防止大拆大建。抢抓政策机遇,更新改造完成中心城市和县城燃气管道165公里、供水管道105公里、排水管道153公里。(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自然资源局)

(十五)强化租购并举住房保障。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支持劳动密集的产业园区大力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到2025年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不少于1万套(间)。发展专业化住房租赁市场,盘活存量住房资源,完善长租房政策,扩大租赁住房供给。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落实房地产调控“一城一策”“因城施策”,进一步扩大公积金制度覆盖范围,推进非公单位、灵活就业人员缴存住房公积金,优化住房公积金支持政策,支持住房公积金用于租赁住房、加装电梯和自住住房改造,促进住房公积金提质增效。着力提升住宅开发品质,进一步支持刚性、改善型住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持续健康发展。(责任单位:市住建局,配合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公积金中心)

(十六)加强生态保护和文化传承。完善城市生态系统,加强城市公园体系建设,增加口袋公园、街心绿地、慢行系统等公共空间,构建红绿交织、充满活力的生态空间,提质打造园林城市。大力推进建筑太阳能光伏一体化建设,新建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太阳能光伏应用比例达到50%。大力推广绿色建材,引导各地积极使用绿色产品。加快推进完整社区、绿色社区建设,每年开展3-5个以上完整社区试点。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弘扬、传承大别山精神、淠史杭精神、皋陶法治精神。做好历史文化街区和历史建筑保护,推动遗产保护与开发利用有机融合,推进六安文庙、三农旧址等文物建筑和皋陶墓、六安汉代王陵墓地等文物保护提升。结合六安南门塔(观音寺塔)、北门塔(多宝庵塔)、古城墙等文物资源,打造历史文化公园和景点,扮靓城市景观。(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文旅局、市民政局、市城管局、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

五、推进城市治理能力现代化

(十七)优化城市空间治理。打造全市“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完成市县乡三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专项规划和详细规划编制。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增强发展空间保障能力。持续推进中心城市发展,促进4县城集聚发展,推进马店、杭埠2个产业新城建设。全面调整城镇建设用地比例,不断提升中心城市和县城能级和承载力。完成总体城市设计编制,将城市设计成果全面融入到城市详细规划编制中,贯穿于城市建设的全过程,加强对城市的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文脉延续性、环境友好性、生活宜居性等管控。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实施批而未供、闲置和工业低效用地全域治理攻坚行动,盘活存量建设用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强居住用地布局引导,根据人口分布导向,调整居住用地的空间布局,合理控制中心城市和县城的居住及其配套用地比重,提高城市土地综合产出率和经济密度(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

(十八)加强基层社会治理。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推动社会治理和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健全党组织领导、社区居委会主导,以人民群众为主体,各类组织积极参与,加快构建自治、法治、德治、智治相结合的城乡基层治理体系。坚持党对基层治理的全面领导,推行“党建+信用”,开展党建引领信用村建设。畅通和规范市场主体、新社会阶层、社会工作者和志愿者等参与社会治理的途径。建立完善覆盖城乡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体系,加强家庭建设指导服务中心、服务站点、信息化服务平台等建设。建立完善“网络+网格”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基本实现“大事全网联动、小事一格解决”。推进法治乡村建设,提升基层法治化管理水平。完善社区管理和服务,推进智慧社区建设。完善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制,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委政法委、市委组织部、市文明办、市教体局、市住建局、市司法局、市妇联)

(十九)建立多元化资金保障机制。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重大项目建设资金投入力度,通过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企业债券等多种方式争取资金支持。市县两级财政要按照量力而行、尽力而为的原则,加大对城市基础设施等公益类重点项目资金投入,加强资金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在依法合规和风险可控前提下,积极争取金融机构对建设项目的信贷支持力度。区别相关建设项目的经营性与非经营性属性,建立政府与社会资本风险分担、收益共享的合作机制,规范有序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积极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工作,盘活城市基础设施存量资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住建局)

六、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二十)促进城乡要素双向自由流动。坚持以工补农、以城带乡,农村立足农业,哺育城市,城市辐射带动农村发展,反哺农村。促进城乡要素发挥集聚效应,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推进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市场化改革,逐步引导和规范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建立城乡统一的人力资源市场打破城乡就业壁垒,落实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的制度。完善劳动就业管理、服务体系,逐步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失业统计制度,统一城乡就业服务内容与标准。鼓励各地制定人才加入乡村制度细则,允许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原籍地或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享有相关权益,探索以投资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吸收城镇人才下乡。(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局、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公安局)

(二十一)推动城乡公共资源均衡配置。建立城乡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机制不断推动教育资源向农村地区倾斜合理调整农村学校布局规划。落实乡村教师支持计划,推动城乡校长教师轮岗交流,为乡村教师队伍持续补充新鲜血液。推进健康乡村建设,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推进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均衡化。深入推进城市医联体、县域医共体建设,推动优质医疗资源下沉,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健全现代城乡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推动县级图书馆、文化馆总分馆制,发挥县级公共文化机构辐射作用,更好地实现市县(区)乡(镇)村(社区)公共文化体育设施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现乡村两级公共文化服务全覆盖。(责任单位:市教体局、市卫健委、市文旅局、市民政局)

(二十二)不断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不断提高农业劳动生产率,统筹拓展农民工资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渠道,促进农民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实施高素质农民培育计划,培养造就一支懂技术、有文化、善经营的高素质农民队伍。进一步发挥农村合作社作用,提高农业生产管理经营水平,提高农产品附加值,实现农业专业化经营,减少流动环节,鼓励直供直销。保证城镇居民转移支付水平不下降的条件下,加大对农村地区的转移支付力度,提高转移支付的精准度真正发挥对低收入群体有效“兜底”作用。(责任单位:市人社局、市农业农村局,配合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民政局)

七、保障措施

(二十三)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充分发挥各级党组织作用,依据《六安市新型城镇化规划(2021-2035年)》和本方案,研究部署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研究审议重大规划、重大政策,协调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力争申报一批国家、省城镇化专项试点示范和城乡融合试验区。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履行职责,细化各项目标任务和落实举措。各县(区)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新型城镇化发展目标和重点任务,制定年度计划,有序组织实施。

(二十四)健全推进机制。按照绿色振兴赶超发展承载性工程和“一县一策”推进城镇化建设要求,组织霍邱、金寨、舒城因地制宜、因城施策科学编制和完善县城新型城镇化建设方案,推进霍山县现代化中小城市培育试点建设,组织霍山对照安徽省现代化中小城市培育标准,编制现代化中小城市培育三年行动计划。按照“省统筹、市指导、县主体”原则,合力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

(二十五)强化项目支撑。遴选一批有代表性的县城和小城镇,在城乡土地管理制度改革、城市管理体制改革、城镇建设投融资体制改革、推进产城融合、县城城镇化建设补短板强弱项、特色小镇等方面开展试点示范。谋划实施一批重要改革试点、建设一批重大发展平台、培育一批创新载体的基础上,把项目实施作为规划落地的重要抓手,推进关系新型城镇化全局、强基固本、增强实力的重大项目建设。

(二十六)开展监测评估。强化日常监测跟踪督导新型城镇化建设,推动督查调度常态化、制度化,及时反应工作进展和问题。开展方案实施情况的动态监测和总体评估,强化评估结果运用,对城镇化发展成绩突出的县(区),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指导开展经验交流,总结提炼先进典型经验,推动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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